标题: | 政策解读|《淄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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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28X4/2025-5513025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5-04-03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文件名称:《淄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二、出台背景: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促进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了《淄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三、出台目的: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和管理,对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设立、运行、监管及保障等进行明确规定。
四、政策依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6〕10号)、《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鲁人社发〔2016〕38号)等国家、省有关文件。
五、主要内容:《淄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分7部分,共33条。一是总则,明确了制定依据,继续教育基地的定义和设立原则。二是职责任务,规定了综合管理部门、管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具体职责。三是基地设立,对申报继续教育基地的基本条件、认定程序予以明确。四是基地运行,明确了继续教育基地的义务和服务形式。五是监督管理,明确了继续教育基地日常运行过程中的全链条监管机制。六是保障措施,明确了继续教育基地在政策制定、项目分配、资源整合、经费保障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七是附则,规定了《办法》的施行时间和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