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学习强国”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提案的办理答复
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1204201
建议人: 民进淄博市委
主办单位: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0-05-11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民进淄博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学习强国”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将“学习强国”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我们曾经2019年向省人社厅作了请示。今年,收到第1204201号提案后,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学习研究,结合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改革工作,就该问题再次向省人社厅进行专门请示,省人社厅同意我市“学习强国”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可以折算公需科目部分学时。331日,市人社局制定下发了《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从今年起,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学习强国”当年完成2000分以上的可以折算继续教育公需科目10学时。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通知》精神,确保有关规定切实落到实处。期盼您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指导。

感谢对我市人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511

(联系单位:淄博市人社局专技科        联系人:周立宁  联系电话:2791839

1.我市能结合实际尽快将“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使用列入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实现“学习强国”学习积分与继续教育学分相互认证,以更大程度上提升学习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强国学习的实效性。 2.具体政策执行上可参照青岛、日照两市做法。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强国”学习积分纳入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可由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及单位的继续教育、组织人事等部门负责。按照自愿原则,专业技术人员可自行选择参加“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同时也应该多参加与本人专业技术岗位一致或相近的专业科目的培训学习。以一年为单位,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强国”学习积分达到4000分以上,视为完成今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任务(30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