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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6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3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月18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3个专业)

5月19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个专业)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须在答题卡全部页面规定位置填写考生信息;其余三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须规范填涂,以免影响考试成绩

应试人员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三、考试成绩管理及证书办理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考试成绩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电子证书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验”栏目查询、下载。纸质证书由报名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可现场领取或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rss.shandong.gov.cn/rsks/)、爱山东APP办理邮寄。

四、报考条件

(一)级别为考全科的报考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只参加《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2个专业科目的考试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条件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只参加《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2个专业科目的考试

五、报名安排及其他相关事项

(一)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900—3月25日1600

现场核查时间:2024年3月20日9∶00—3月26日16∶00(周末除外);

缴费时间:2024年3月27日900—3月31日1600

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已注册的应试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应试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本人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承诺。

(二)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查结果,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应试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现场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

(三)报名期间,应试人员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进行比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点击报名确认按钮,审核通过后,进入待缴费状态,规定时间内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所在市报名参加考试,并根据自己填写的工作地、居住地选择报名核查点(资格核查由应试人员报名时所选核查机构负责,合格证书发放由市人力资源考试测评中心负责)。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核查通过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应试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一经选择无法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请慎重选择

(四)资格核查工作由应试人员报名时所选核查机构负责,核查程序如下:

1.所学专业与允许报考专业不符的应试人员,由各核查机构在报名期间网上人工复核所学专业,务必于3月26日16:00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2.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证书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各核查机构规定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各核查机构规定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

3)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提供);

5)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仅增报专业的提供)。

4.以下四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在线验证/认证报告PDF版按照规定时间到各核查机构规定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

(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

(3)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5.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由各核查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应试人员务必于3月26日16:00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核查的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应试人员,仍须到各核查机构规定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

6.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核查机构可要求应试人员到规定核查点进行现场核查。

(五)我市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利用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33-2868794),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按照我市各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雷同答卷成绩按无效处理。

)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与各核查机构联系。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010-87901800)进行解答。

(七)应试人员须在2024年5月14日9∶00至5月19日18∶00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八)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16市设置考区(即考试地点)。

六、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 3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0号)文件规定,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9元。

七、考试大纲

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科目使用2021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科目使用《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4年修订版)》;水利工程专业科目使用《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水利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3年修订版)》。可在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http://www.caec-china.org.cn/)、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http://www.cweun.org/)。

 

附件:1.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核查点

      2.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信息

 

                     淄博市人力资源考试测评中心

                    2024年3月6

附件1

 

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核查点

序号

审核点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1

市直报名点(市人力资源考试测评中心)

张店区西四路119号,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窗口

0533-12333

2

张店区人社局

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张店市民中心558室

0533-2869921

3

淄川区人社局

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淄川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区13号窗口(人才绿色通道)

0533-5289826

4

博山区人社局

博山区峨眉山路20号,博山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0533-4110146

5

周村区人社局

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周村区市民之家4998室

0533-6195235

6

临淄区人社局

临淄区桓公路9号,区人社局511办公室

0533-7363508

7

桓台县人社局

桓台县中心大街777号,桓台县人社局308房间

0533-8183758

8

高青县人社局

高青县高苑东路9号(政务中心东邻)),县人社局A02房间

0533-6967136

9

沂源县人社局

沂源县鲁山路西文化广场对过,沂源县人社局事业专技科

0533-3221191

10

高新区人社中心

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B座215室

0533-3581158

11

文昌湖区人社局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121室

0533-6030168

12

经开区人社局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张店区复兴路与重庆路交叉口东南角人力资源市场2号楼301室

0533-7870292


 


 

附件2

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名称、级别、

专业及科目信息

名称

级别

专业

科目

048.

 

04.

考全科

01.土木建筑工程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2.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土木建筑工程)

3.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土木建筑工程)

02.交通运输工程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2.建设工程目标控制(交通运输工程)

3.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交通运输工程)

03.水利工程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2.建设工程目标控制(水利工程)

3.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水利工程)

02.

免二科

01.土木建筑工程

2.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土木建筑工程)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土木建筑工程)

02.交通运输工程

2.建设工程目标控制(交通运输工程)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交通运输工程)

03.水利工程

2.建设工程目标控制(水利工程)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水利工程)

01.

增报

专业

01.土木建筑工程

2.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土木建筑工程)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土木建筑工程)

02.交通运输工程

2.建设工程目标控制(交通运输工程)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交通运输工程)

03.水利工程

2.建设工程目标控制(水利工程)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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