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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执业药师考试温馨提醒
发布日期:2023-10-19 浏览次数:

淄博考区考生:

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将1021、2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本次考试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月21日

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2日

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考试当日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1.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在座次表上签到后,须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准考证仅限携带一张。

2.考试开考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2小时内不得提前交卷出场。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试铃声为准,个人计时工具及考场内钟表时间仅作参考。

3.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子上。监考人员回收试卷、答题卡时,考生须在座次表上履行交卷签字程序。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三、考试期间妥善安排出行

1.请考生密切关注考试当天天气情况,如有降雨天气,请提前规划出行时间和行车路线,避免因雨天交通拥堵贻误考试。

2.各考点严禁车辆进入校园。建议广大考生了解考场周边环境,提前考做好交通规划。建议考生采取绿色出行方式前往考点,送考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

四、违规违纪提醒

1.请考生熟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应试人员的违纪情况将纳入考试诚信档案库,向社会和用人单位提供查询服务。

2.考试期间,不得携带违禁物品至座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抄录试题、答案及相关内容。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考试期间,应试人员须保护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信息,防止被他人抄袭。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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