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公布以后,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成绩复查。成绩公布后30日内(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7日内),考生本人携带身份原件和准考证到市人力资源考试测评中心(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401A室)办理成绩复查并签字确认。有关说明如下: 1、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 2、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3、对勘察设计各专业和注册建筑师有关科目采用答题卡作答后对合格人员进行复评的科目,只受理进入复评人员的复查申请。 4、复查程序。市人力资源考试测评中心受理--报省人事考试中心汇总--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或其他主管部门--进行成绩复查。复查结果由市人力资源考试测评中心电话反馈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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