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我市农民工创业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助力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通过开展各类创业活动,加强对农民工自主创业指导和扶持,今年以来,开展“齐创淄博”创业服务月活动,举办创业云讲堂、创业交流座谈会、创业导师问诊、创业政策进商圈等各具特色的有针对性的创业服务活动42场,提升创业者创业能力;打造创业服务云平台,线上办理各项创业补贴、创业贷款等业务,不断推进创业服务提档升级。
(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打造农民工工资速裁新平台。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实现案件“快立”;建立庭前调解制度,实现案件“快调”;开展“要素式”庭审,实现案件“快审”;发挥制度优势,实现案件“快结”,实现工资争议快速处理。加强普法宣传,开展“与法同行·送法入企”用工政策宣讲活动,组织监察员、仲裁员深入商超、工地等地宣讲政策。推广维权二维码,实行“当日受理,次日对接,三日反馈,专员服务”,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三)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结合产业发展、农民工就业创业意愿,组织开展果树修剪、养老护理、水肥一条化灌溉等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提升广大农民工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2022年以来组织开展各类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3万人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开展精细化创业培训。根据农民工创业阶段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的提供培训课程和后续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学员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创业培训,在创业培训开展过程中,坚持课程、教材、师资等规范化,不断健全管理机制,提倡小班授课,互动式教学,探索使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学,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
(二)构建全链条创业服务模式。实施创业“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编发创业“一件事”清单和服务指南,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补贴申领、融资贷款、项目推介、场地支持等集成化服务。促进创业服务工作普惠化、便利化,形成创业服务事项“一链办”、多个创业事项“打包办”的服务模式,为农民工等创业者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三)部门联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住建、司法、总工会、法院等部门在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的职能联动作用,完善仲裁监察联动、调裁对接、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在市区两级仲裁院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对有申请援助意愿的农民工,由法律援助中心和总工会等选派经验丰富的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为参与仲裁等服务,打通农民工维权“最后一公里”。
感谢您对我市人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