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领导干部解读|市人社局负责人解读《关于支持淄博市技工教育集团(联盟)发展的若干措施》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28X4/2021-521364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9-13 发布机构: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领导干部解读|市人社局负责人解读《关于支持淄博市技工教育集团(联盟)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日期: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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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淄博市技工教育集团(联盟)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9月11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淄博市技工教育集团(联盟)发展的若干措施淄政办字〔202173),现将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顺应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趋势,充分发挥技工教育集团(联盟)办学优势,实现校际、校企间招生就业、供需信息、实训资源、人才信息等资源共享,打造一批服务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有关文件规定,出台关于支持淄博市技工教育集团(联盟)发展的若干措施》。

二、政策制定依据是什么?

1.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规定:“2020年初步建成300个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带动中小企业参与。

2.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规定:“组建一批职业教育集团,努力覆盖每个设区的市的重点产业和“双高计划”学校优势专业,探索各相关方以产业链、资产链、人才链等为纽带实施实体化运作。”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48规定:“开展100个左右技工教育联盟(集团)建设试点工作。”

三、政策主要内容有哪些?

结合我市产业结构对技能人才需求量大的特点,借鉴其它地市经验做法,提出了若干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支持措施,对支持项目、补贴范围、标准条件、管理服务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内容主要包括改革招生办学模式、提升技工教育发展质效、推进校企融合发展、强化师生队伍建设健全组织机制保障五大方面共18条。

改革招生办学模式方面:主要内容包括统一招生政策和平台畅通技师(技工)、中职教育升学通道,创新校际、校企、产学融合办学模式,开展“1+1+1”联合办学。

提升技工教育发展质效方面:主要内容包括支持新建技工院校,强化技工院校专业建设和调整优化并给予资金支持,加强集团(联盟)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推进集团(联盟)院校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强化课堂“淄博元素”

推进校企融合发展方面:加强实训载体建设支持院校开展各类培训,推动集团(联盟)内部资源共享,建立实习补贴机制。

强化师生队伍建设方面:落实技工院校用人自主权,建立绩效工资激励机制,加大名师培养力度,建立技工院校专业教师、企业专家双向互派工作机制贯通技工院校毕业生成长通道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健全组织机制保障方面:成立促进技工教育集团(联盟)发展领导小组,指导技工教育集团(联盟)编制发展规划,定期研究解决集团(联盟)发展工作中的困难和重大问题,协调推进技工教育改革发展。

四、政策的主要创新点有哪些?

(一)进一步突破政策瓶颈。改革招生办学模式,动技工院校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升入技工院校的学生统一纳入属地高中段教育职普比统计范围。各技工学校、中职学校作为高技(技师)生源储备基地打通学生中技到高技、中技到预备技师升学通道

(二)进一步推动资源共享。一是创新产学融合办学模式。鼓励院校间进行招生、就业、师资、实训场地、技能竞赛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开展“1+1+1”联合办学。二是联合举办特色活动。支持集团(联盟)院校、企业联合举办、承办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联合开展招生、招工活动,组织集团(联盟)企业专场招聘会。

(三)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一是新增技能人才平台建设发展配套资金。成功建成国家级、省级优质专业的,在落实国家、省级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市财政再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助资金;成功建成技工教育优质校的,市财政一次性给予300万元补助资金;市属技工院校建成国家级、省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和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在落实国家、省级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市财政再按照国家、省级补助资金的50%给予配套支持二是设立顶岗实习补助资金。对接纳我市区域内技工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的企业,按照每岗位学期300元标准给予补助

(四)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6名等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可简化招聘程序,采取专业测试、考察考核等方式确定人选,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将集团(联盟)院校教师纳入全市教育系统教师研修培训及表彰推荐范围全面落实技工校毕业生享受中等学历教育待遇的政策规定。

五、加入和退出集团(联盟)需要通过什么程序?

单位申请加入和退出集团(联盟都是自愿的前提下,提报有关申请,经过相应程序后予以研究决定。

(一)首届集团联盟成员由市人社局和市技师学院根据各单位校企合作的开展情况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贡献情况推荐组成,并报市促进技工教育集团(联盟)发展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确定。

(二)集团(联盟)成立后单位有意加入集团(联盟单位填写《加入淄博市技工教育集团联盟)申请》,报集团(联盟秘书处。秘书处汇总整理后形成议题集团(联盟)理事长会议申请召开常务理事会议,由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是否同意其加入并将决定报请市促进技工教育集团(联盟)发展领导小组批准,报秘书处报备。

(三)单位有意退出集团(联盟单位填写《退出淄博市技工教育集团联盟)申请》,报集团(联盟秘书处。秘书处汇总整理后形成议题集团(联盟)理事长会议申请召开常务理事会议,由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是否同意其退出,并将决定报请市促进技工教育集团(联盟)发展领导小组批准,报秘书处报备

六、技工教育集团在推动校企融合方面有哪些主要举措?

淄博市技工教育集团(联盟)的成立和若干支持措施的出台,致力于由政府校、企业协同共建技能人才培育体系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有机衔接

一是创新校企融合办学模式。支持院校间进行招生、就业、师资、实训场地、技能竞赛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开展“1+1+1”联合办学。支持校企冠名班订单班,定制培养人才,订单班毕业生按照协议就业的按每人1万元标准给予企业补助。

二是加强实训载体建设。充分利用集团(联盟)院校、企业现有实训场地、闲置厂房等资源,加大综合性市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用于企业职工培训和技能提升。企业可安排职工到市级公共实训基地实训,市财政按照每人650元标准给予公共实训基地补助。

三是支持院校开展各类培训。实行技工院校学制教育和职业培训“双轮”驱动,引导集团(联盟)内技工院校紧紧围绕四强产业、新兴产业乡村振兴和地方特色项目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开发大数据应用、新能源汽车技术、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等专业确保所培养人才与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相一致、与产业布局相一致、与企业需求相一致。成功建成国家级、省级优质专业(群)的,在落实国家、省级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市财政再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助资金

四是建立顶杆实习补贴机制。集团(联盟)内规模以上企业按不低于职工总数的2%安排实习岗位接纳学生顶岗实习的,按照每岗位每学期300元标准给予顶岗实习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