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领导干部解读|市人社局负责人解读《关于支持淄博市技工教育集团(联盟)发展的若干措施》 | ||
---|---|---|---|
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28X4/2021-521364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9-13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于支持淄博市技工教育集团(联盟)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9月11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淄博市技工教育集团(联盟)发展的若干措施》(淄政办字〔2021〕73号),现将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顺应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趋势,充分发挥技工教育集团(联盟)办学优势,实现校际、校企间招生就业、供需信息、实训资源、人才信息等资源共享,打造一批服务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有关文件规定,出台《关于支持淄博市技工教育集团(联盟)发展的若干措施》。
二、政策制定依据是什么?
1.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规定:“2020年初步建成300个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带动中小企业参与。”
2.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规定:“组建一批职业教育集团,努力覆盖每个设区的市的重点产业和“双高计划”学校优势专业,探索各相关方以产业链、资产链、人才链等为纽带实施实体化运作。”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48号)规定:“开展100个左右技工教育联盟(集团)建设试点工作。”。
三、政策主要内容有哪些?
结合我市产业结构对技能人才需求量大的特点,借鉴其它地市经验做法,提出了若干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支持措施,对支持项目、补贴范围、标准条件、管理服务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内容主要包括改革招生办学模式、提升技工教育发展质效、推进校企融合发展、强化师生队伍建设、健全组织机制保障五大方面共18条。
改革招生办学模式方面:主要内容包括统一招生政策和平台,畅通技师(技工)、中职教育升学通道,创新校际、校企、产学融合办学模式,开展“1+1+1”联合办学。
提升技工教育发展质效方面:主要内容包括支持新建技工院校,强化技工院校专业建设和调整优化并给予资金支持,加强集团(联盟)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推进集团(联盟)院校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强化课堂“淄博元素”。
推进校企融合发展方面:加强实训载体建设,支持院校开展各类培训,推动集团(联盟)内部资源共享,建立实习补贴机制。
强化师生队伍建设方面:落实技工院校用人自主权,建立绩效工资激励机制,加大名师培养力度,建立技工院校专业教师、企业专家双向互派工作机制,贯通技工院校毕业生成长通道,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健全组织机制保障方面:成立促进技工教育集团(联盟)发展领导小组,指导技工教育集团(联盟)编制发展规划,定期研究解决集团(联盟)发展工作中的困难和重大问题,协调推进技工教育改革发展。
四、政策的主要创新点有哪些?
(一)进一步突破政策瓶颈。改革招生办学模式,推动技工院校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升入技工院校的学生统一纳入属地高中段教育职普比统计范围。各技工学校、中职学校作为高技(技师)生源储备基地,打通学生中技(职)到高技、中技(职)到预备技师升学通道。
(二)进一步推动资源共享。一是创新产学融合办学模式。鼓励院校间进行招生、就业、师资、实训场地、技能竞赛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开展“1+1+1”联合办学。二是联合举办特色活动。支持集团(联盟)院校、企业联合举办、承办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联合开展招生、招工活动,组织集团(联盟)企业专场招聘会。
(三)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一是新增技能人才平台建设发展配套资金。成功建成国家级、省级优质专业(群)的,在落实国家、省级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市财政再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助资金;成功建成技工教育优质校的,市财政一次性给予300万元补助资金;市属技工院校建成国家级、省级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和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在落实国家、省级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市财政再按照国家、省级补助资金的50%给予配套支持。二是设立顶岗实习补助资金。对接纳我市区域内技工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的企业,按照每岗位每学期300元标准给予补助。
(四)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6名等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可简化招聘程序,采取专业测试、考察考核等方式确定人选,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将集团(联盟)院校教师纳入全市教育系统教师研修培训及表彰推荐范围。全面落实技工学校毕业生享受中等学历教育待遇的政策规定。
五、加入和退出集团(联盟)需要通过什么程序?
单位申请加入和退出集团(联盟)都是在自愿的前提下,提报有关申请,经过相应程序后予以研究决定。
(一)首届集团(联盟)成员由市人社局和市技师学院根据各单位校企合作的开展情况、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贡献情况推荐组成,并报市促进技工教育集团(联盟)发展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确定。
(二)集团(联盟)成立后单位有意加入集团(联盟)的,由单位填写《加入淄博市技工教育集团(联盟)申请》,报集团(联盟)秘书处。秘书处汇总整理后形成议题报集团(联盟)理事长会议申请召开常务理事会议,由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是否同意其加入,并将决定报请市促进技工教育集团(联盟)发展领导小组批准,报秘书处报备。
(三)单位有意退出集团(联盟)的,由单位填写《退出淄博市技工教育集团(联盟)申请》,报集团(联盟)秘书处。秘书处汇总整理后形成议题报集团(联盟)理事长会议申请召开常务理事会议,由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是否同意其退出,并将决定报请市促进技工教育集团(联盟)发展领导小组批准,报秘书处报备。
六、技工教育集团在推动校企融合方面有哪些主要举措?
淄博市技工教育集团(联盟)的成立和若干支持措施的出台,致力于由政府、院校、企业协同共建技能人才培育体系,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的有机衔接。
一是创新校企融合办学模式。支持院校间进行招生、就业、师资、实训场地、技能竞赛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开展“1+1+1”联合办学。支持校企开办冠名班、订单班,定制培养人才,订单班毕业生按照协议就业的,按每人1万元标准给予企业补助。
二是加强实训载体建设。充分利用集团(联盟)院校、企业现有实训场地、闲置厂房等资源,加大综合性市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用于企业职工培训和技能提升。企业可安排职工到市级公共实训基地实训,市财政按照每人650元标准给予公共实训基地补助。
三是支持院校开展各类培训。实行技工院校学制教育和职业培训“双轮”驱动,引导集团(联盟)内技工院校紧紧围绕“四强产业”、新兴产业、乡村振兴和地方特色项目,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开发大数据应用、新能源汽车技术、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等专业,确保所培养人才与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相一致、与产业布局相一致、与企业需求相一致。成功建成国家级、省级优质专业(群)的,在落实国家、省级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市财政再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助资金。
四是建立顶杆实习补贴机制。集团(联盟)内规模以上企业按不低于职工总数的2%安排实习岗位接纳学生顶岗实习的,按照每岗位每学期300元标准给予顶岗实习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