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服务事项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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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28X4/2023-534374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2-14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为进一步健全淄博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提升高层次人才服务水平,推动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服务事项落实落地,根据《淄博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淄人社发〔2018〕114号)和《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发展环境的八类服务事项》(淄人才办发〔2019〕5号)有关要求,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市人社局会同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等14个职能部门所涉及的交通出行、旅游、体育健身、医疗保健、子女入学等服务事项,编制《淄博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服务事项指南》宣传册和电子服务指南,涵盖了19大类28个具体服务事项的市级主管部门及其承办单位、联系电话、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等。高层次人才凭“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淄博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服务事项清单(共28项)
具体内容:高层次人才在淄博站、淄博北站出行时,凭“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日当次火车票,本人及2名陪同人员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所需材料:“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日当次火车票
主管部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科室(单位):淄博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
张强 0533-2769860 13589551681
淄博站 刘新颖 18953320433
淄博北站 张浩楠:13964373918 王晓雪:18353349392
服务地址:
淄博站高层次人才企业家贵宾室
淄博北站高层次人才企业家贵宾室
服务内容: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和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建立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色通道的通知》(鲁公通〔2016〕187号)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
办理程序:持相关证明凭证,到就近的车辆管理所绿色通道交验机动车,机动车查验合格后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车辆管理所实现与机动车制造厂新车出厂查验信息联网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
所需资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高层次人才相关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及双方签字的委托书,所有人为个人的可通过交管12123申请电子委托)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五)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
(六)属于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的,需要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确认车辆使用性质的证明;
(七)属于警车的,需要提交《警车号牌审批表》;
(八)属于使用性质为危险货物运输、公路客运以及旅游客运的,应具备相关道路运输许可;
(九)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于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税务、保险等信息实现与有关部门或者机构联网核查的,申请人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车辆管理所核对相关电子信息。)
市主管部门:淄博市公安局
责任科室(单位):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张春美 0533-3116115 18705333370
服务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76号
区县服务点名单
单位名称 |
服务专员 |
联系方式 |
服务地址 |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张店大队车辆管理所 |
陈晶晶 |
0533-2189693 18705333592 |
淄博市张店区复兴路9号 |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淄川大队车辆管理所 |
马波 |
0533-513116813573349011 |
淄博市淄川区淄城路811号 |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博山大队车辆管理所 |
王卫清 |
18705333933 |
淄博市博山区北山路西首 |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周村大队车辆管理所 |
董萍 |
0533-6812770 18705336061 |
淄博市周村区西南路6甲2号 |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淄大队车辆管理所 |
史冠亮 |
0533-2139123 18705336157 |
淄博市临淄区管仲路35号 |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桓台大队车辆管理所 |
卢晗 |
18816169933 18705332156 |
淄博市桓台县赵家村东 |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沂源大队车辆管理所 |
卜庆霞 |
0533-3241771 18705336520 |
淄博市沂源县城新城路东首 |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青大队车辆管理所 |
辛小坤 |
0533-6770731 18705336612 |
淄博市高青县青苑路15号 |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车辆管理所 |
于娜 |
0533-3110730 18705336738 |
淄博市高新区裕民路237号 |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文昌湖大队车辆管理所 |
郭玲 |
0533-6886067 18705336811 |
淄博市淄川区胶王路商家镇教考中心1号门院内 |
服务内容: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鲁人社规〔2018〕5号)第十八条和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建立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色通道的通知》(鲁公通〔2016〕187号)有关规定,在办理驾驶证申领、审验时,可优先办理。
办理程序:直接持相关证件到就近的区县车辆管理所业务大厅即可办理。
所需材料:
1.驾驶证申领业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高层次人才相关证明、身体条件证明(医院实现联网的可不用提供体检纸质证明);
2.驾驶证审验业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高层次人才相关证明。
市主管部门:淄博市公安局
责任科室(单位):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张春美 0533-3116115 18705333370
服务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76号
区县服务点名单
单位名称 |
服务专员 |
联系方式 |
服务地址 |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张店大队车辆管理所 |
陈晶晶 |
0533-2189693 18705333592 |
淄博市张店区复兴路9号 |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淄川大队车辆管理所 |
马波 |
0533-5131168 13573349011 |
淄博市淄川区淄城路811号 |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博山大队车辆管理所 |
王卫清 |
18705333933 |
淄博市博山区北山路西首 |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周村大队车辆管理所 |
董萍 |
0533-6812770 18705336061 |
淄博市周村区西南路6甲2号 |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淄大队车辆管理所 |
史冠亮 |
0533-2139123 18705336157 |
淄博市临淄区管仲路35号 |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桓台大队车辆管理所 |
卢晗 |
18816169933 18705332156 |
淄博市桓台县赵家村东 |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沂源大队车辆管理所 |
卜庆霞 |
0533-3241771 18705336520 |
淄博市沂源县城新城路东首 |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青大队车辆管理所 |
辛小坤 |
0533-6770731 18705336612 |
淄博市高青县青苑路15号 |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车辆管理所 |
于娜 |
0533-3110730 18705336738 |
淄博市高新区裕民路237号 |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文昌湖大队车辆管理所 |
郭玲 |
0533-6886067 18705336811 |
淄博市淄川区胶王路商家镇教考中心1号门院内 |
服务内容:高层次人才在本市建成区内,可办理公交乘车IC卡,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
办理程序:由用人单位服务专员集中办理并统一发放,无需高层次人才本人办理。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制卡
市主管部门: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科室(单位):城市交通科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王化强0533-2122080 13792170998
服务内容:高层次人才持“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在全市所有A级收费旅游景点可享受单次2人陪同免门票服务。
办理程序:在旅游景点悬挂醒目提示牌,高层次人才出示“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 即可进入景区。
所需材料:“山东惠才卡”或“淄博精英卡”
市主管部门: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科室(单位):组织人事科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
罗大贵 0533-2284876 18865335577
服务地址:各免门票旅游景区
免门票旅游景区名单
序号 |
区县 |
机构名称 |
景区服务专员 |
联系方式 |
区县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 |
服务地址 |
1 |
张店区 |
淄博玉黛湖生态乡村庄园 |
孔燕 |
13176561527 |
安兴宾0533-2278446、13305333888 |
张店区湖田街道办事处北郊宋村北侧 |
2 |
淄川区 |
聊斋城景区 |
蒲 萌 |
13285333666 |
|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村 |
3 |
淄博市潭溪山旅游区 |
宋姝晓 |
17660293527 |
程珊珊 0533-5285286,18678173354 |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石沟村 |
|
4 |
山东齐山风景区 |
王磊 |
13561621570 |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政府南5公里 |
||
5 |
淄博梦泉生态旅游区 |
张明 |
17705332009 |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梦泉村 |
||
6 |
淄博云明山景区 |
孙启祥 |
13046055551 |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上端士村 |
||
7 |
马鞍山景区 |
程玉霞 |
15865656100 |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东石门村 |
||
8 |
牛记庵养生度假村 |
李姿慧 |
15762848997 |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牛记庵村 |
||
9 |
齐鲁欢乐世界 |
王冬华 |
13053820899 |
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山川路111号 |
||
10 |
梓橦山景区 |
刘凤玲 |
15314274702 |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藏梓村东 |
||
11 |
1954陶瓷文化创意园 |
宋伟伟 |
13793341342 |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昆仑路1954号 |
||
12 |
博山区 |
原山国家森林公园 |
徐峰 |
13371581617 |
丁丽艳0533-4180622、13964398064 |
博山区颜山公园路4号 |
13 |
鲁山国家森林公园 |
栾冬梅 |
18265893760 |
博山区池上镇鲁山林场 |
||
14 |
开元溶洞 |
冯坤鹏 |
15953378339 |
博山区源泉镇东高村 |
||
15 |
博山陶瓷琉璃艺术中心 |
高 娜 |
13853345200 |
博山区沿河西路颜山公园北路1号 |
||
16 |
樵岭前风景区 |
孙启用 |
13808944112 |
博山区山头街道樵岭前村 |
||
17 |
山东三水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魏云霏 |
18678111293 |
博山区博山镇五老峪村 |
||
18 |
山东岜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岜山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 |
常晖 |
18606380725 |
淄博市博山区天岭路5号 |
||
19 |
山东文旅·红叶柿岩旅游区 |
徐鹏 |
15653891072 |
淄博市博山区和尚房山东文旅 • 红叶柿岩旅游区 |
||
20 |
颜神古镇景区 |
南岳 |
17705359205 |
淄博市博士区山头街道南沟路50号颜神古镇景区 |
||
21 |
莲花山森林公园 |
赵雷 |
15698056277 |
博山区城东街道安上村 |
||
22 |
临淄区 |
临淄古车馆 |
孙良璐 |
13173295080 |
张长春 0533-7216607/18560818088/13583322999 |
临淄区齐陵街道办事处后李村 |
23 |
齐国故城排水道口 |
李思琪 |
15254158037 |
临淄区凤凰镇王青村南古侯路北 |
||
24 |
管仲纪念馆 |
谭志萍 |
18053396668 |
临淄区齐陵街道办事处北山西村 |
||
25 |
姜太公祠 |
张亚茹 |
17862470736 |
临淄区桓公路292号 |
||
26 |
周村区 |
周村古商城 |
吴颖 |
13280686675 |
孙娜娜0533-6195773、13173274670 |
周村区新建中路1号 |
27 |
桓台县 |
王士禛纪念馆 |
荣朝晖、荣若飞 |
13409059031、13626439919 |
于琛0533-8214068、15165332359 |
桓台县新城镇城南村 |
28 |
马踏湖景区 |
田晓 |
15853369262 |
桓台县起凤镇旅游路2号 |
||
29 |
885水世界 |
田李莎 |
18653315858 |
桓台县柳泉北路4611号 |
||
30 |
高青县 |
在河之洲温泉度假区 |
杜俊 |
17658616787 |
逯雨泽0533-6967627、18253320101 |
高青县在河之洲温泉度假村 |
31 |
沂源县 |
淄博沂源鲁山溶洞群风景区 |
江淑晔 |
13280626270 |
贾喜悦0533-3241176、13793341482 |
沂源县南鲁山镇望峰路160号 |
32 |
淄博618战备电台旧址旅游区 |
沈政艳 |
15762829225 |
沂源县鲁村镇草埠村北邻 |
||
33 |
牛郎织女景区 |
沈立娜 |
13475579862 |
沂源县燕崖镇牛郎官庄村 |
||
34 |
山东沐心双马山旅游度假区 |
徐祥森 |
15589366446 |
沂源县燕崖镇汉林村南 |
||
35 |
锦绣许村乡村旅游度假区 |
于守梅 |
19953390543 |
沂源县南麻街道许村 |
||
36 |
天清·栖溪源休闲旅游区 |
刘玉兰 |
13296430688 |
沂源县燕崖镇燕山路三号 |
||
37 |
高新区 |
课本博物馆 |
孙迪 |
18265881075 |
夏明慧0533-2341720、17863955796 |
山东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255号 |
38 |
淄博傅山自然地质博物馆 |
邢春梅 |
15092367086 |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傅山村 |
||
39 |
文昌湖区 |
文昌湖都市农业生态博览园 |
韩海燕 |
18253348519 |
韦力文0533-6030086、15169218885 |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 |
40 |
文昌湖多米渔乐岛 |
初明霖 |
18905436171 |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 |
服务内容:高层次人才持“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在市内各级体育部门所属公共体育场馆可享受单次2人陪同(游泳项目除外)免费入场馆健身服务。
办理程序:体育部门所属公共体育场馆悬挂醒目提示牌,高层次人才出示“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即可进入体育部门所属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入场进行健身。
主管部门:淄博市体育局
责任科室(单位):群众体育科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孙宁 0533-2283411 13806437722
服务地址:各免费服务场馆
免费服务场馆名单
机构名称 |
服务专员 |
联系电话 |
备注 |
服务地址 |
淄博市体育中心
|
张锋 |
13905336151 |
体育场 0533-2806069 |
张店区人民西路321号 |
综合馆 0533-2806067 |
||||
游泳跳水馆 0533-2806017 |
||||
张店区体育馆 |
孙河 |
19953390898 |
综合馆 |
张店和平路19号 |
淄川区鲁泰体育场 |
张 岗 |
0533-5280757 13964442624 |
|
淄川区鲁泰文化路 500号 |
周村区体育馆 |
高文传 |
13295331171 |
|
周村区体育场路1269号 |
周村区体育场 |
房刚 |
0533-7875860 13583319152 |
|
周村区体育场路1021号 |
临淄齐都体育城 体育场 |
边橙 |
13695335559 |
|
临淄区临淄大道849号 |
桓台县新时代文明 实践中心体育馆 |
魏柯 |
13070661936 |
|
桓台大道2998号 |
高青县体育事业服务 中心体育馆 |
芦艳霞 |
13589553806 |
|
高青县黄河路100号 |
淄博市体育中心羽毛球场地使用作如下调整:
羽毛球免费时间及场地:
周一至周五:6:00至16:00(1-12号场地)
16:00至21:00(1号、2号、11号场地)
周六、周日:6:00至21:00(1号、2号、11号场地)
(注:1-10号场地位于场馆一楼;11、12号场地位于场馆二楼)。
其他健身项目免费开放实施办法不变。
办理程序:
途径一: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致电服务专员,服务专员按其诊疗需求推荐专家,并在合适的就医时间段为其预约专家。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就诊时,服务专员全程陪同。
途径二: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通过微信公众号或网站预约专家,就诊时服务专员全程陪同。
途径三: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到定点医院就诊,通过导医服务台联系服务专员,服务专员按其诊疗需求推荐当天坐诊专家,并为其预约,就诊过程服务专员全程陪同。
主管部门: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科室:保健办公室 人事科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白轶冰 0533-2770377 13905331247
张 萌 0533-2773517 18705331217
服务地址:各定点服务医院
所在地 |
医院 |
服务 专员 |
绿色通道电话 |
预约方式 |
服务地址 |
张店 |
淄博市中心 医院 |
东院:李桂花 西院:邱桂红、郑春雁 |
东院: 18678186377 西院:18678185517 18678186576 |
微信预约公众号名称:健康淄博公众号 网上预约网址:www.zbzxyy.com |
东院:张店区共青团西路54号; 西院:张店区南上海路10号 |
淄博市妇幼 保健院 |
张倩倩 |
0533-2951610 18805331079 |
微信预约公众号名称:健康淄博公众号 |
新院区:张店区北天津路66号; 杏园院区:张店区杏园东路11号火车站东100米 |
|
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伊晴晴 |
0533-2582047 18615122421 |
微信预约公众号名称:健康淄博公众号 |
张店区金晶大道8号 |
|
张店区人民 医院 |
郑加庆 |
0533-2126305 17605339689 |
微信预约公众号名称: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 网上预约网址:www.zdqrmyy.com/ |
张店区金晶大道63号 |
|
淄川 |
淄博市第五 人民医院 |
顾龙 |
0533-5264149 18560831830 |
微信预约公众号名称:健康淄博公众号 电话预约:0533-5264110 0533-5264115 |
淄川区淄矿路102号 |
淄川区医院 |
李娟 |
18553396616 |
微信预约公众号名称:健康淄博公众号 |
淄川区淄城路591号 |
|
博山 |
淄博市第一 医院 |
高帅 |
18606380636 |
微信预约公众号名称:健康淄博公众号 网上预约网址: www.zbdyyy.com |
博山区峨嵋山东路4号 |
博山区医院 |
朱蕾 |
13054890289 |
微信预约公众号名称: 健康淄博公众号 |
博山区白虎山路32号甲 |
|
周村 |
淄博市中医 医院 |
巩培培 |
13455332632 |
微信预约公众号名称:淄博中医 网上预约网址:www.zbzyy.com |
医院总部:周村区新建东路1166号; 西院区:周村区新建中路75号 和平路院区:张店区和平路 柳泉路院区:张店区柳泉路85号 |
周村区人民 医院 |
仉东 |
0533-6420260 13505336088 |
微信预约公众号名称:健康淄博公众号 网上预约网址: www.zcyy.cn/ |
周村区恒星路999号 |
|
临淄 |
临淄区人民医院(淄博市市立医院) |
车叶云 |
0533-7162073 17660292285 |
电话预约:0533-7162009 微信预约公众号名称:健康淄博公众号 网上预约网址:www.lzqrmyy.com |
临淄区桓公路139号 |
桓台 |
桓台县人民 医院 |
孟霞 |
0533-8228910 18505335676 |
微信预约公众号名称:健康淄博公众号或者桓台县人民医院 |
桓台县桓台大道2198号 |
高青 |
高青县人民 医院 |
董萌 |
0533-6972510 18560295961 |
微信预约公众号名称:健康淄博公众号 |
高青县青城路11号 |
沂源 |
沂源县人民 医院 |
任维菊 |
15092318667 |
微信预约公众号名称:健康淄博公众号 |
沂源县人民路917号 |
服务内容:高层次人才受邀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专家休假活动。
办理程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人员名单,提前通知高层次人才,定期组织开展休假考察活动。
市主管部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科室(单位):淄博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张强 0533-2769860 13589551681
服务内容:持有“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淄博企业家服务卡”高层次人才证明、在淄博城市发展合伙人及其在淄代表、淄博市外商投资企业优秀企业家名单内的人员子女就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时,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全市范围统筹安排入学;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可以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区县或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和招生录取,也可根据考生成绩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到达到非指标生招生录取条件的意向学校就读;参加高考的可提供升学咨询服务。
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高层次人才、企业家、淄博城市发展合伙人及其在淄代表、淄博市外商投资企业优秀企业家向所在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子女学前和义务教育入学申请,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高中入学和高考咨询服务申请。
(2)安置入学:
①幼儿园。意向幼儿园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在不超班额的前提下,应无条件安排高层次人才、企业家子女、淄博城市发展合伙人及其在淄代表、淄博市外商投资企业优秀企业家到意向幼儿园就读,随后再办理相关入学手续,并报市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②义务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在不超班额的前提下,应无条件安排高层次人才、企业家、淄博城市发展合伙人及其在淄代表、淄博市外商投资企业优秀企业家子女到意向学校就读,随后再办理相关入学手续,并报市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③高中招生录取。高中招生录取可根据考生成绩和意愿,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到达到非指标生招生录取分数线的意向学校就读。
④中等职业学校。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可优先安排其子女到中职学校选择专业就读,随后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⑤高考咨询服务事项。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安排专人给参加高考的家庭提供高考有关的咨询工作(高中生涯规划、高考选课、志愿填报等)。
主管部门:淄博市教育局
责任科室:市教育局有关科室、市招生考试院、区县教育和体育局有关科室
市教育局联系人:徐晓飞0533-3180371 15615337529
学前教育联系人:孙菁晗 0533-3183660 18853388395
义务教育和高中招生录取联系人:李文英 0533-3183976 13853369815
中等职业教育联系人: 柳世宇 0533-3173517 13290117807
高考咨询联系人:刘晓东0533-2793621 13853358030
各区县子女教育绿色通道服务专员名单
(2023年1月更新)
序号 |
单位名称 |
服务事项 |
服务专员 |
联系方式 |
服务地址 |
1 |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
义务教育 |
李庆芹 |
0533-2150126 13964384163 |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 |
2 |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
学前教育 |
吕龙飞 |
0533-2278790 15666705776 |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学前科 |
3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义务教育 |
房煜 |
0533-5130281 15550307444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
4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学前教育 |
孙胜男 |
0533-5130281 13589577383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学前教育科 |
5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义务教育 |
蔡文轩 |
0533-429771215853359597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教体局206室 |
6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学前教育 |
李博龙 |
0533-429728918953365030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教体局678室 |
7 |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
学前教育 |
王春曦 |
0533-7875125 13964318723 |
淄博市周村区市民之家451室 |
8 |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
义务教育 |
郭农 |
0533-7875112 17694284918 |
淄博市周村区市民之家450室 |
9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学前教育 |
刘雅琴 |
0533-786653913793305395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学前科 |
10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义务教育 |
辛涛 |
0533-786631815153322187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 |
11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学前教育 |
胡菲 |
0533-826325313864469102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学前科 |
12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义务教育 |
武小涵 |
0533-826417118553366998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 |
13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学前教育 |
董红梅 |
0533-697365613589519739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青城路65号)学前教育科 |
14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义务教育 |
李永凯 |
0533-697364218678229078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青城路65号)基础教育科 |
15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学前教育 |
山虎 |
0533-3227055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学前科 |
16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义务教育 |
王世东 |
0533-3242802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 |
17 |
淄博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
义务教育 |
白芳丽 |
0533-234169613625335382 |
高新区天鸿路36号 |
18 |
淄博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
学前教育 |
张艺敏 |
0533-234187719953395672 |
高新区天鸿路36号 |
19 |
淄博文昌湖地方事业局 |
学前教育 |
曹祥焓 |
0533-6030106 15053363622 |
文昌湖区政务中心二楼教体办 |
20 |
淄博文昌湖地方事业局 |
义务教育 |
赵金枝 |
0533-603010713573384461 |
文昌湖区政务中心二楼教体办 |
21 |
淄博经开区教育文化事业部 |
学前教育 |
韩燕雨 |
0533-786231318364396036 |
淄博市张店区中小学生实践学校四楼学生管理科 |
22 |
淄博经开区教育文化事业部 |
义务教育 |
徐森 |
0533-7020569 15253328255 |
淄博市张店区中小学生实践学校四楼学生管理科 |
服务内容:落实省、市补助政策,以创新券的形式,对我市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创客)团队使用共享科研设施与仪器资源开展的科技创新活动发生的费用予以补助。
办理程序:
1.注册会员。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创客)团队,登录省科学仪器共用网并注册成为会员,即可获得创新券使用资格。
2.申请使用创新券。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创客)团队通过省科学仪器共用网预约使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与供给方协商在线下完成服务后,在线上提交服务合同、发票、服务结果证明(检测试验分析活动还需提供科技创新相关性证明)等材料。创业(创客)团队由入驻的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统一提交材料。
3.申请兑现创新券。创新券实行实名制,不得转让、买卖,不得重复使用。创新券每月兑付一次,自科技创新服务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经过使用方线上提出申请、设区市科技局审核提出兑付意见、省科技厅确认兑付结果等程序后,原则上每月月底前将上个月申请的创新券兑付资金拨付到使用方。
所需材料:网上提交服务合同、发票、服务结果证明(检测试验分析活动还需提供科技创新相关性证明)等材料。
市主管部门:淄博市科技局
责任科室(单位):规划与资源配置科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朱俊儒 0533-3182881 13953368217
服务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服务内容:在全市各级行政审批中心,设置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设立服务专员,专门负责高层次人才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办理程序:高层次人才持“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到服务窗口,由服务专员负责接待引导办理。
主管部门:淄博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科室(单位):商事登记科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张毅荣 0533-2306836 13793319366
服务地址:张店区西四路119号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
服务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规定,对持其他签证入境的外籍人才,符合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引进条件和要求规定的,可为其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多次入境人才(R字)签证。
办理程序:淄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受理、审批、核发相关证件。
所需材料:申请时需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以下材料:
1.《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打印件;
2.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及签证的原件;
3.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4.个人二寸彩色照片一张;
5.接待单位证明函件;
6.接待单位注册登记证明(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原件。
注:首次办理需要本人到场,以后可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委托书。
市主管部门:淄博市公安局
责任科室(单位):淄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韦亚男0533-2189690 17805330313
服务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凤阳大厦西邻)
服务内容:《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符合国家规定的人才确需由停留变更为居留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居留期限不超过5年的居留证件。
办理程序:淄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受理、审批、核发相关证件。
所需材料:
1.《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打印件;
2.《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原件;
3.有效护照及签证的原件;
4.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5.个人二寸彩色照片一张;
6.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的体检证明原件(年满18周岁、首次申请居留证件时提交);
7.工作单位证明函件;
8.工作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原件。
注:首次办理需要本人到场,以后可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委托书。国外出具的证明需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有关证明材料是外文的,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公司印章。
市主管部门:淄博市公安局
责任科室(单位):淄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韦亚男0533-2189690 17805330313
服务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凤阳大厦西邻)
服务内容:《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中组发[2008]28号)和《关于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享受特定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组通字[2008]58号)规定,符合条件的外籍引进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其发放《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以下简称“五星卡”),作为其在中国的合法身份证件,享有中国法律规定的基本民事权利和义务。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所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2.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国家级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等专家名单、推荐函开展受理工作。对申请人为外籍华人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及相关规定审核国籍。申请材料齐全后报省公安厅(“五星卡”信息系统采集申请人信息,按照流程上报);
3.省公安厅接到材料后,经审核同意的报公安部审批;
4.公安部审批同意后,将“五星卡”逐级发放至受理机关。
所需材料:
1.个人护照照片四张;
2.《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使用“特殊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类申请表);
3.有效护照及签证或居留证件原件;
4.配偶同时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除第1、2、3条外,还需婚姻证明原件、国内外均无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本人签字摁手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的体检证明原件。
5.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同时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除第1、2、3条外,还需出生证明或亲子关系证明原件。
备注: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国外出具的证明需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近六个月);有关证明材料是外文的,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公司印章。
市主管部门:淄博市公安局
责任科室(单位):淄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韦亚男0533-2189690 17805330313
服务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凤阳大厦西邻)
服务内容: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要求将户口迁入淄博市的,可以选择在市内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选择在单位集体户或人社部门人才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落户。
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到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2)审核。符合当场办理条件的,即审即办。省外需要办理户口准迁证的,为其签发户口准迁证。
(3)业务办结。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山东惠才卡”或“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卡”或“淄博市高层次人才证书”或 “淄博精英卡”等相关证件;
3.单位集体户接收函或人社部门人才集体户接收函(限落户单位或人社部门人才集体户)。
4.拟落户地证件材料(包括合法稳定住所、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口簿、亲属关系材料)。
委托他人办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应当记载委托原因、事由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联系方式)、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市主管部门:淄博市公安局
责任科室(单位):淄博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孙立群 0533-2189270 17805330346
服务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18号
区县服务点名单
单位名称 |
服务专员 |
联系方式 |
服务地址 |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
赵娟 |
0533-2189135 17805331930 |
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92号 |
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 |
王惠平 |
0533-2135620 17805333138 |
淄博市淄川区山川路100号 |
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 |
薛雪 |
0533-2139488 17805333960 |
淄博市博山区山头街道大观园路86号 |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 |
赵群 |
0533-2139447 13505336191 |
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3号 |
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 |
韩志敏 |
0533-7181559 17805335781 |
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117号 |
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
王霞 |
0533-2326165 17805337210 |
淄博市高新区创业火炬广场F座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
淄博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
许静 |
0533-2137041 17805332565 |
淄博市经济开发区傅家镇南北京路99号财富陶瓷城25号楼 |
淄博市公安局文昌湖分局 |
刘建 |
0533-6882110 17805337399 |
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北池二路区行政服务中心 |
桓台县公安局 |
乔珊珊 |
0533-2139553 17805336329 |
桓台县张北路1866号 |
高青县公安局 |
郭晓虹 |
0533-2139568 17805336903 |
高青县高苑东路7号政务服务中心 |
沂源县公安局 |
陈光红 |
0533-2139611 17805338018 |
沂源县鲁山路86号政务服务中心 |
服务内容:统筹市、区县资源,通过两级共建、区县自建或整合现有房源等形式,集中建设或储备一批人才安居房,统筹安排全市新引进的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等高层次人才周转使用。《淄博市高层次人才安居房实施细则》(淄房发〔2018〕5号)、《淄博市人才公寓运营管理实施办法》(淄人才公寓建发〔2024〕1号)规定:政府筹集的高层次人才安居房3年内免收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申请人自行缴纳。高层次人才安居房每居住满3年,居住人员应重新提出租住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2年内免租金的政策,最长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
办理程序:
1、符合安居房申请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由用人单位向市、区县住房保障机构提交申请。
2、市、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高层次人才安居房保障资格。
3、市、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向用人单位发放《选房通知单》,用人单位会同申请人凭《选房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区县住房保障机构签订《高层次人才安居房租赁合同》,3个工作日内办理入住手续。
所需资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高层次人才资格认定证明;
3、用人单位申请等其他需要的材料。
市主管部门: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科室(单位):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孙榕 0533-2302302 13287027876
服务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17号
区县服务点名单
单位名称 |
服务专员 |
联系方式 |
张店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殷峰 |
2271106、13176591806 2271109(巩) |
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 |
赵蕊 |
5281761、13626385589 |
博山区房产事业服务中心 |
常娜 |
2348975、15065899366 |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
李海菊 |
6411265、13864316160 |
临淄区住建局 |
于春 |
7180543、15853357796 |
桓台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
王龙 |
8221955、13002703223 |
高青县住房保障中心 |
李佩霖 |
6987076、17615650918 |
沂源县住建局 |
宋敏 |
3248458、15953323712 |
高新区住建局 |
隽晓生 |
3153950、13953350424 |
经开区住建局 |
孙梅花 |
7060720、15094878649 |
文昌湖区住建局 |
王平 |
6030016、13969378110 |
服务内容:我市新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市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2倍的贷款额度。
办理程序:
(1)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关材料;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贷前调查及贷款审批。
所需材料:
1、高层次人才在淄博首次购买新建自住住房贷款所需材料:
(1)《淄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1份;
(可登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zfgjj.zibo.gov.cn)下载或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领取)
(2)高层次人才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同胞提供相应身份证明);
(3)高层次人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原件;
(包括索引页和每个人单页。)
(4)高层次人才结婚证原件((山东省内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查询的不再提供);
(单身职工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2011年8月1日后山东省内办理的婚姻登记,能够通过省民政部门数据共享查询的,不再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
(5)预收款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联原件;
(6)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温馨提示:
(1)提交贷款申请时,需将所有贷款资料准备齐全,夫妻双方需同时到场签字。
(2)采用合力贷款方式的,需同时提供共同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要求同高层次人才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夫妻双方需同时到场签字。
(3)申请人授权公积金中心通过共享数据核实申请人高层次人才身份。通过共享数据无法核实的,申请人需提供“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原件。
(4)高层次人才在我市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后,在我市首次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5)高层次人才的还贷收入可按其实际工资总额认定。高层次人才配偶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工资收入认定标准 [对贷款时缴存基数突然大幅度调高、缴存单位仅调整个别基数以及其他明显存疑的情况,以最近连续正常缴存的6个月的平均基数作为工资认定标准;对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无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以购房所在区县的最低工资标准(省政府公布)作为其工资收入认定标准]。高层次人才配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配偶《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最近六个月的缴存流水原件1份(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
(6)有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仅用于核算贷款职工的还款能力,不再视同拥有住房套数。
2、高层次人才在淄博首次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贷款所需材料:
(1)《淄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1份;
(可登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zfgjj.zibo.gov.cn)下载或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领取)
(2)高层次人才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同胞提供相应身份证明);
(3)高层次人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原件;
(包括索引页和每个人单页。)
(4)高层次人才结婚证原件(山东省内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查询的不再提供);
(单身职工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2011年8月1日后山东省内办理的婚姻登记,能够通过省民政部门数据共享查询的,不再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
(5)首付款银行凭证或收据原件;
(收到条须收款人签字按手印)
(6)山东省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7)原房主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土地证)原件;
(8)卖方身份证和卖方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原件;
(卖方本人到场签字按手印确认)
温馨提示:
(1)提交贷款申请时,需将所有贷款资料准备齐全,夫妻双方需同时到场签字。
(2)采用合力贷款方式的,需同时提供共同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要求同高层次人才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夫妻双方需同时到场签字。
(3)申请人授权公积金中心通过共享数据核实申请人高层次人才身份。通过共享数据无法核实的,申请人需提供“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原件。
(4)高层次人才在我市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后,在我市首次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5)高层次人才的还贷收入可按其实际工资总额认定。高层次人才配偶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工资收入认定标准 [对贷款时缴存基数突然大幅度调高、缴存单位仅调整个别基数以及其他明显存疑的情况,以最近连续正常缴存的6个月的平均基数作为工资认定标准;对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无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以购房所在区县的最低工资标准(省政府公布)作为其工资收入认定标准]。高层次人才配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配偶《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最近六个月的缴存流水原件1份(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
(6)提交贷款申请资料时,只初步核定贷款金额,最终贷款发放金额根据合同价格、契税计税价格二者较低者确定;对于房龄在20年(含)以上的,最终贷款发放金额根据合同价格、契税计税价格、评估价格三者较低者确定。
(7)职工购买未成年人房产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房产登记所有人的法定监护人需到服务厅现场面签《承诺书》,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或其他能证明是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8)有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仅用于核算贷款职工的还款能力,不再视同拥有住房套数。
市主管部门: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任科室(单位):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科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李桃 0533-6721769 13953317588
服务地址:张店区联通路190号5楼
区县服务点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服务专员 |
联系方式 |
服务地址 |
1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齐鲁石化分中心/临淄分中心 |
王彩凤 |
0533-7177216 |
临淄区临淄大道971号2楼D区 |
2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店分中心 |
刘维鹏 |
0533-2155337 |
张店区西四路119号2楼 |
3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分中心 |
郑博文 |
0533-5201770 |
张店区联通路190号1楼 |
4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淄川分中心 |
王正元 |
0533-6022870 |
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1楼 |
5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博山分中心 |
岳洪尧 |
0533-4165807 13989944399 |
博山区大观园路86号2楼B-2区 |
6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村分中心 |
李翔宇 |
0533-6181098 |
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2楼 |
7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桓台分中心 |
王 鑫 |
0533-8218870 |
桓台县张北路1886号3楼 |
8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青分中心 |
任增成 |
0533-6969588 |
高青县高苑东路7号F区 |
9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沂源分中心 |
李妍妍 |
0533-2755811 |
沂源县鲁中义乌商贸城3楼D区 |
10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区分中心 |
袁博婵 |
0533-3590231 |
柳泉路111号高新区创业火炬广场政务服务中心B座2楼 |
11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开区分中心 |
马 静 |
0533-2320353 |
淄博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重庆路与复兴路路口东南角院内)一楼
|
服务内容:我市新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房面积按照现行标准90㎡的2倍,以家庭为单位,作为高层次人才租房的提取额度。
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核。
所需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含电子证照);
2.申请人结婚证;
3.申请人及配偶的本市不动产查询结果证明。
温馨提示:
1.职工本人申请办理。因特殊原因职工本人不能到柜台办理提取手续,需由配偶代办的,同时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凭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需由第三人代办的,同时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申请人及配偶的本市不动产查询结果证明以及山东省内2011年8月1日以后登记的结婚证,申请人授权公积金中心通过共享数据查询的,无需提供原件。
3.申请人授权公积金中心通过共享数据核实申请人高层次人才身份。通过共享数据无法核实的,申请人需提供“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原件。
4.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4.0元,租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90㎡以内,以家庭为单位,确定职工租赁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高层次人才(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持有者)租房面积按照现行标准90㎡的2倍,以家庭为单位,确定租房提取额度。
5.申请人及其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本市一套住房的租赁费用,提取额不得超过12个月的租赁费用支出。异地转入的职工,首次提取金额为自我市开户之日至申请之日租房的金额,最长不超过12个月。
6.为保证您的提取资金尽快到账,请提供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齐商银行、青岛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的I类银行卡或上述银行的本市社保卡。提取资金拨入申请人本人储蓄账户。
7.请登录淄博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https://zbzfgjj.cn/hfmiswt/login)、微信公众号或到就近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市主管部门: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任科室(单位):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张艳 0533-6721229 18553350146
服务地址:张店区联通路190号4楼
区县服务点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服务专员 |
联系方式 |
服务地址 |
1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齐鲁石化分中心/临淄分中心 |
王彩凤 |
0533-7177216 |
临淄区临淄大道971号2楼D区 |
2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店分中心 |
刘维鹏 |
0533-2155337 |
张店区西四路119号2楼 |
3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分中心 |
郑博文 |
0533-5201770 |
张店区联通路190号1楼 |
4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淄川分中心 |
王正元 |
0533-6022870 |
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1楼 |
5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博山分中心 |
岳洪尧 |
0533-4165807 13989944399 |
博山区大观园路86号2楼B-2区 |
6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村分中心 |
李翔宇 |
0533-6181098 |
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2楼 |
7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桓台分中心 |
王 鑫 |
0533-8218870 |
桓台县张北路1886号3楼 |
8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青分中心 |
任增成 |
0533-6969588 |
高青县高苑东路7号F区 |
9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沂源分中心 |
李妍妍 |
0533-2755811 |
沂源县鲁中义乌商贸城3楼D区 |
10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区分中心 |
袁博婵 |
0533-3590231 |
柳泉路111号高新区创业火炬广场政务服务中心B座2楼 |
11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开区分中心 |
马 静 |
0533-2320353 |
淄博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重庆路与复兴路路口东南角院内)一楼
|
服务内容:全职引进到淄博市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在用人单位空编内办理纳入实名制管理手续,已满编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可由其主管部门向编制部门申请专项事业编制;按照专项编制使用和专户管理有关办法,统筹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为人才提供编制保障。
办理程序:
1.事业单位引进《淄博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2年修订版)中的A类人才、B类人才中的杰出人才、C类人才中的杰出人才后,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程序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引进人才持有的“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及高层次人才信息资料扫描件一并报送至编制部门;
3.编制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完成对高层次人才的档案审核和考察等工作。审核考察通过后,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办理高层次人才引进备案手续,其中原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可办理人员调配手续。
4.编制部门按程序纳入实名制管理。
所需材料:“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高层次人才信息资料。
市主管部门:中共淄博市委编办
责任科室(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科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马腾 0533-2791867、18006431206
服务内容:按照《山东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暂行办法》规定: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均可纳入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规定的范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1、“直通车”人员范围
(1)正高级职称“直通车”人员范围。经省认定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待遇的专业技术人才;自省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正常出站后留(来)鲁工作的博士后。
(2)副高级职称“直通车”人员范围。经省认定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待遇的专业技术人才;各设区的市认定提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待遇的专业技术人才;自省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正常出站后留(来)鲁工作的博士后,以及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中从事科研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直通车”申报评审规定
(1)“直通车”范围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与当年度职称工作同步进行,申报时间、申报程序、申报渠道、公示公布、证书发放等均与正常申报职称人员相同。
(2)“直通车”范围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可不受国籍、户口、原职称资格、学历资历、继续教育、申报条件等限制,可免于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的业务测试和支医支教等基层服务经历。
(3)事业单位“直通车”范围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4)“直通车”范围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应大力推行代表性成果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
(5)“直通车”范围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提交的奖项、项目及成果等须与申报专业相关,海外工作经历、学术和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参评依据,已在职称评审中使用过的奖项、项目及成果等,不得在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再次使用。
办理程序:“直通车”范围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与当年度职称工作同步进行,申报时间、申报程序、申报渠道、公布公示、证书发放等均与正常申报职称人员相同。
所需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材料时提供经省或市认定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待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进出站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自市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正常出站后留(来)淄工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复印件需经本人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盖章)。
市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成涵悦 0533-2791839 18806437050
服务地址: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服务内容: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淄人社发〔2018〕9号)规定,特设岗位是经核准设置的非常设工作岗位,主要用于根据事业发展特殊需要,在特定项目、阶段性任务中,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办理程序:事业单位在聘用工作结束后,填写《淄博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核准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作为特设岗位设置管理的依据。
所需材料:《特设岗位设置核准表》
市主管部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科室(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王巍 0533-2791826 18678183610
服务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02号551室
服务内容: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的通知》(淄人社发〔2018〕10号)规定,事业单位采取专家评议、组织考察的方式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开辟直接办理人员聘用和岗位聘用的特殊通道。
办理程序:(1)成立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评议委员会。评议委员会均由业内知名专家组成。
(2)组织评议。评议委员会对拟聘用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进行评议,确定拟聘用人选和聘用岗位。
(3)公示。拟聘用人员及聘用岗位信息在同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登记表》《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聘用情况汇总表》和《岗位设置管理手册》,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和岗位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备案情况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关待遇。
市主管部门: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科室(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王巍 0533-2791826 18678183610
服务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02号551室
区县服务点名单
单位名称 |
服务专员 |
联系方式 |
服务地址 |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贾明 |
0533-3148986 15953376894 |
张店区市民中心551室 |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刘俸稚 |
0533-5282275 15966978847 |
淄川区般阳路266号428室 |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霞 |
0533-4110144 13754784560 |
博山区峨嵋山路20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娄坤宇 |
0533-6195231 13371400426 |
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311房间 |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朱振辉 |
0533-7363508 15853301187 |
临淄区桓公路9号 |
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陈斌 |
0533-8182713 18553326465 |
桓台县中心大街777号302室 |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李敏 |
0533-6967130 19953397064 |
高青县城高苑东路9号A02室 |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马琳 |
15689305136 |
沂源县人社局(沂源县新城路东段)事业单位人事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
孙亚诺 |
0533-3586123 13853308868 |
淄博柳泉路109号火炬大厦1403室 |
经开区组织人事部 |
陈力源 |
0533-3051828 13181538961 |
淄博经开区管委会(西十路与复兴路交叉口东100米,原张店区车管所)508室 |
文昌湖区组织人事部 |
董若凡 |
0533-6030168/13325130210 |
文昌湖区防汛路1号 |
服务内容: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淄人社发﹝2019﹞21号),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科技局 《关于实施创新人才薪酬激励若干措施的通知》(淄人社发﹝2020﹞15号)和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淄人社发﹝2022﹞14号)规定,高校、医院、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结合本单位人才事业发展和承担的科研项目,运用薪酬自主权,可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年薪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
办理程序:
1.单位按规定程序与高层次人才签订薪酬协议。
2.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按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部署安排,一并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事业单位向高层次人才发放的协议工资和年薪,在绩效工资中单列,不作为本单位绩效工资调控基数。
市主管部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科室(单位):工资福利科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刘春胜 0533-2791831 13589597050
服务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02号
区县服务点名单
单位名称 |
服务专员 |
联系方式 |
服务地址 |
张店区 |
孙俊玲 |
0533-2869920 15866325590 |
张店市民中心560室 |
淄川区 |
鲁营 |
0533-5287755 13561668418 |
淄川区般阳路266号 |
周村区 |
娄坤宇 |
0533-6195231 13371400426 |
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311房间 |
博山区 |
翟杉 |
0533-4110141 17660288303 |
博山区峨眉山路20号 |
临淄区 |
蔡萌萌 |
0533-7223131 15865336235 |
临淄区桓公路9号 |
桓台县 |
包佳妮 |
0533-8180108 13789896634 |
桓台县索镇中心大街777号 |
高青县 |
张萌 |
0533-6967139 13695339345 |
高青县高苑路6号 |
沂源县 |
陈楠 |
0533-3242960 15318609870 |
沂源县鲁山路7号 |
高新区 |
孙亚诺 |
0533-3586123 13853308868 |
淄博柳泉路109号火炬大厦1403室 |
经开区 |
李晶 |
0533-7870168 18678220987 |
北京路与复兴路东侧淄博经开区管委会 |
文昌湖区 |
刘明 |
0533-6030077 17663007273 |
文昌湖防汛路1号 |
服务内容: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具有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可对口安排到相关事业单位,单位已满编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可向编制部门申请使用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不具有上述身份的,根据岗位需要和个人专长,可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编制已满的,可申请使用专项事业编制。
市主管部门:中共淄博市委编办
责任科室(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科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周子莹 0533-2791867 13792073686
服务内容:高层次人才申请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提供预约服务,受理材料后即时审核、限时办结。
办理程序: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在市属单位工作,按规定需要办理接续基本养老保险手续的,由用人单位及时到市政务服务大厅预约办理
所需材料:“淄博精英卡”或“山东惠才卡”。
市主管部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科室(单位):淄博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联系方式:王静 0533-2185896 13869381275
服务地址: 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区县服务点名单
单位名称 |
服务专员 |
联系方式 |
服务地址 |
临淄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
刘红霞 |
0533-7177136 |
临淄区临淄大道97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窗口 |
博山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
翟永 |
13964394186 |
博山区大观园路86号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
沂源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
董方亮 |
0533-3241064 |
沂源县鲁山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高青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
王珑桦 |
0533-6965336 17660272345 |
高青县高苑路东首行政服务中心 |
张店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
郑鹏飞 |
0533-2925898 |
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张店区市民中心 |
文昌湖区人社综合服务中心 |
战静 |
0533-6880198 |
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
桓台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
高群 |
0533-8218030 15953338899 |
桓台县便民中心1楼52号窗口 |
周村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
董超 |
0533-6178152 15264321876 |
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二楼东厅 |
淄川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
腾鹏 |
0533-5289032 13793321895 |
淄博市淄川区颐泽将军大道168号政务中心二楼C区 |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处 |
王芳 |
0533-2326112 |
淄博高新区柳泉路北首创业火炬广场F座2层 |
淄博经开区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
崔晓鸣 |
0533-7870203 |
淄博经开区复兴路与重庆路东南角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
服务内容:按照《山东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经办规程(暂行)》,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对于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未申领,以及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跨省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移至新参保地,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办理程序: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至市直、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前台进行线下办理,或通过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线上办理。
所需材料: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关系转入时使用)。
市主管部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科室(单位):淄博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王博 0533-3182636 13869322321
服务地址: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服务窗口
区县服务点名单
单位名称 |
服务专员 |
联系方式 |
服务地址 |
张店区 |
郑云飞 |
0533-2922689 |
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张店区市民中心一楼东厅人社综合窗口 |
淄川区 |
国玉香 |
0533-5260070 15966999060 |
淄博市淄川区颐泽将军大道168号政务中心二楼C区 |
博山区 |
张钊 |
0533-2278281 |
博山区大观园路86号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
临淄区 |
马文文 |
0533-7177139 |
临淄区临淄大道97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窗口 |
周村区 |
孙群 |
0533-6160107 13626436591 |
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周村市民之家二楼东厅 |
桓台县 |
田涛 |
0533-8217419 |
桓台县张北路1886号 便民服务中心一楼 |
高青县 |
刘倩 |
0533-6986696 |
高青县高苑东路7号政务服务中心B区 |
沂源县 |
江秀津 |
0533-3257539 |
沂源县鲁山路中段政务中心D区 |
高新区 |
钮子豪 |
0533-3580551 18678202023 |
高新区柳泉路109号二楼人社51号窗口 |
文昌湖区 |
于海腾 |
0533-6880029 13573369597 |
文昌湖区萌水镇北池村北池二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
经开区 |
杨娜 |
0533-7870208 13969369566 |
重庆路与复兴路路口东南角淄博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
服务内容:从海外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取得的一次性补助,按照国家税收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5年内境内工资收入中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探亲费、子女教育费和交通费等,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办理程序: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部门确定高层次人才后,要将名单及相关资料定期传递至同级税务部门,税务部门组织服务专员及时将税收政策宣传到高层次人才本人并开展税收办税服务。开辟“绿色服务通道”,优化服务功能和内容,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纳税预约服务、咨询服务以及编制发放服务手册等个性化税收服务项目。
所需材料: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文件
市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责任科室(单位):个人所得税科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樊敏霞 0533-3587174 17605337385
服务地址:柳泉路248号
区县服务点名单
序号 |
服务类别 |
服务事项 |
主管部门 |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联系方式 |
1 |
税务服务 |
个税服务 |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
张店区税务局 |
于本 |
0533-2126113 15253389627 |
许瀚文 |
0533-2126516 17605336782 |
|||||
2 |
税务服务 |
个税服务 |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
淄川区税务局 |
李凯 |
0533-5183605 18560716112 |
3 |
税务服务 |
个税服务 |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
博山区税务局 |
苏杭 |
0533-4160219 17864386930 |
4 |
税务服务 |
个税服务 |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
临淄区税务局 |
王玉杰 |
0533-7850727 15866672535 |
5 |
税务服务 |
个税服务 |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
周村区税务局 |
徐静如
|
0533-6238089 19953360560
|
6 |
税务服务 |
个税服务 |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
高新区税务局 |
王芳 |
0533-3593515 15053304107 |
7 |
税务服务 |
个税服务 |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
沂源县税务局 |
杨小溪 |
0533-3252666 18560906162 |
8 |
税务服务 |
个税服务 |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
桓台县税务局 |
王泽菁 |
0533-8268156 18678171676 |
9 |
税务服务 |
个税服务 |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
高青县税务局 |
李志浩 |
0533-6967212 18464312687 |
10 |
税务服务 |
个税服务 |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
齐鲁化工区税务局 |
于跃 |
0533-7699376 15762893266 |
11 |
税务服务 |
个税服务 |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
经开区税务局 |
李淑瑶 |
0533-2900313 13792166393 |
12 |
税务服务 |
个税服务 |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
文昌湖税务局 |
高洁 |
0533-6880116 17864386727 |
服务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和海外科技专家来华工作进出境物品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54号)规定回国定居或者来华工作连续1年以上(含1年)的高层次人才进境本办法所附清单范围内合理数量的科研、教学物品,海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免税验放。
清单范围:
(1)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用的少量的小型检测、分析、测量、检查、计量、观测、发生信号的仪器、仪表及其附件;
(2)为科学研究和教学提供必要条件的少量的小型实验设备;
(3)各种载体形式的图书、报刊、讲稿、计算机软件;
(4)标本、模型;
(5)教学用幻灯片;
(6)实验用材料。
(7)首次进境的个人生活、工作自用的家用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收录机、便携式激光唱机、便携式计算机每种1件;
(8)日常生活用品(衣物、床上用品、厨房用品等);
(9)其它自用物品(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除外)。
办理程序:高层次人才进境上述清单所列物品,除应当向海关提交人事部、教育部或者其授权部门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身份证明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1)以随身携带、分离运输方式进境科研、教学物品的,应当如实向海关书面申报,并提交本人有效入出境身份证件;
(2)以邮递、快递方式进境科研、教学用品的,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并提交本人有效入出境身份证件;
(3)回国定居或者来华工作连续1年以上的高层次人才进境自用物品的,应当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并提交本人有效入出境身份证件、境内长期居留证件或者《回国(来华)定居专家证》,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向主管海关提出书面申请。
(4)经主管海关审核批准后,进境地海关凭主管海关的审批单证和其他相关单证对上述物品予以验放。
市主管部门:淄博海关
承办科室(单位):综合业务二科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张力 0533-7993938 18369949513
服务地址: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