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政策解读|关于对《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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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28X4/2024-5473071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4-08-30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起草了《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淄人社函〔2024〕105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方便社会公众正确理解政策,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4〕102号)有关要求,我市起草并印发《通知》。
二、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山东省内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2025届毕业生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孤儿毕业生,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以及在学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均可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网或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提交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分为1000元/人和600元/人两档,每人限领一次。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不得重复申领。曾申领过我省一次性求职补贴(原“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三、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今年,在原来7类困难毕业生基础上,新增“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申请开始时间较去年提前10天,进一步扩大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范围。补贴审核发放实行“毕业生申请—学校审核—市级复核—省级备案拨付资金”全程网办模式,自8月27日起至9月19日,符合条件的2025届毕业生,提交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和个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承诺书,人员身份由系统自动校验。经学校初审、市级复核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补助资金统一发放至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或毕业生本人所填其他银行账号。
一次性求职补贴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