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布2026年度老工伤风险备用金计算标准的通知 | |||
|
|||
各区县、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老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纳入工伤保险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人社发〔2026〕6号)要求,做好2026年“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工作,现将计算老工伤风险备用金依据的2025年度人均标准公布如下: 1.职业病人员医疗费:16162元/年。 2.1-4级工伤人员医疗费:69758元/年。 3.5-10级工伤人员医疗费:1763元/年。 4.生活护理费:34126元/年。 5.供养亲属抚恤金:18708元/年。 6.其他人员(未鉴定伤残等级)医疗费:依据伤情参照1-4级、5-10级工伤人员医疗费标准。
淄博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7月20日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