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技能兴淄”竞赛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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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经开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有关院校、行业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时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检验技能人才培养质效,发挥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练、以赛促训、以赛代评作用,按照《淄博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市征集2025年度职业技能竞赛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类型 根据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和竞赛工作安排,2025年度淄博市“技能兴淄”竞赛分以下类型: 1.第二届淄博市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市级大赛”)。市级大赛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主办,主要结合全市重点产业、优势产业、急需紧缺职业、新职业等设置竞赛项目。 2.“技能兴淄”行业竞赛。分市级行业一类赛、二类赛。一类赛原则上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办赛部门(单位)联合主办,应具备一定办赛规模、办赛能力和影响力,往期办赛过程规范、成效明显,或具备一定特色的职业赛项。其它符合条件的行业竞赛择优纳入二类赛予以支持。 支持有关部门、区县和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牵头组织上下游、左右岸企业职工开展重点产业链竞赛,优先纳入市级大赛予以支持。 为不断提升我市竞赛品牌影响力,市级行业竞赛原则上全部冠以“淄博市‘技能兴淄’***职业技能竞赛/大赛”名称。 二、办赛主体 各区县,市直有关部门,有关院校,市级以上行业协会(学会),中央、省驻淄单位,市属大企业举办或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均可申报纳入“技能兴淄”竞赛计划。鼓励同一赛项有关单位联合办赛,扩大竞赛规模和影响力。 各区县人社部门要加大区县竞赛品牌挖掘力度,每个区县举办或承办市级竞赛不少于1场次。 办赛单位应当具有与竞赛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组织管理人员、场地设备、技术能力、经费保障等条件。 三、竞赛标准 竞赛项目原则上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职业(工种),在本行业、企业具有代表性,比赛应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等制定比赛技术文件和规则。 四、申报材料 申报纳入“技能兴淄”竞赛计划应提供以下材料: “技能兴淄”职业技能竞赛申报表、汇总表。多部门(单位)联合主办职业技能竞赛的,应当由牵头主办部门报送《“技能兴淄”职业技能竞赛申报表》(附件1)、《“技能兴淄”职业技能竞赛申报汇总表》(附件2);同一部门(单位)申报多项竞赛的,申报表应分别填写,汇总表应统一填写,并明确一名联系人、联系方式。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PDF盖章版。 五、支持措施 对淄博市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承办单位,根据《淄博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办赛补贴,专项用于大赛筹办、专家裁判等费用支出。对“技能兴淄”竞赛获奖选手,按照获奖名次给予选拔“淄博市技术能手”、资金奖励、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晋升等政策支持。 六、工作要求 职业技能竞赛为广大技术技能人才提供了展示技能、切磋技艺、提升水平的重要平台,希望各区县、各有关部门、院校、行业、企业等积极组织、广泛发动、规范实施、打造特色,进一步擦亮“技能兴淄”竞赛品牌,推动各行各业优秀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3月15日前发送市人社局职建科。 联系电话:2868598 协同邮箱:市人社局职建科
附件:1.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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