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度基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高级职称评审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10 14:16:17 浏览次数: 字体:[ ]

淄教人字〔2025〕5号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地方事业局、社会发展保障局,经开区教育文化事业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昌湖区地方事业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属各学校、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山东省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鲁教师发〔2019〕2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淄博市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4年12月23日评审通过的李清华等17名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李晓丽等623名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现予以公布,其职称资格自评审通过之日起生效。

 

附件:附件:淄博市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4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共640人).xls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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