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结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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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教人字〔2025〕2号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地方事业局、社会发展保障局,经开区教育文化事业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昌湖区地方事业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属各学校、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教师发〔2019〕3号)及有关规定,淄博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4年12月23日评审通过的朱香玉等46名讲师、任峰等2名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职称,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现予以公布,其职称资格有效期自评审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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