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直参保企业第四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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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8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续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经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4〕81号)等文件规定,现将符合2024年稳岗返还条件的市直参保企业信息(第四批)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或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3-2790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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