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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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经开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单位): 为持续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条件、材料及资金奖补标准 (一)骨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项目 1.基本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为人力资源服务,达到一定业务规模,制度完备,管理规范,业绩优良。 (2)银行、纳税和社会信用良好,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无有效信用投诉记录,且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各类“黑名单”。 (3)信用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诚信服务承诺书签订率达到100%。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提供公益性人力资源服务,具有较高的服务满意度和社会声誉。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符合相关规定。 (4)有一定的发展规模或市场认可度较高的服务产品(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除外),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不含代收代付部分),近两年营业收入持续增长。 2.基础材料。 (1)《骨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项目申请表》。 (2)经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材料(申报当月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等)。 (3)为全省重点产业、企业和工程项目等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合同或协议。 (4)上两年度财务报表、纳税凭证。 (5)《项目绩效目标表》。 3.其他条件及申报材料(至少具备一条)。 (1)积极创新服务产品、技术或模式,已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运用并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在行业内起到标杆作用。获批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或取得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大赛奖项或相关品牌荣誉的,评审时优先考虑。 满足上述条件者,须提供人力资源创新服务相关佐证材料;奖项或品牌荣誉相关佐证材料。 (2)加快发展优质猎头服务,促进市场化引才,对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等作出突出贡献,年度内为我省引进市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人选不低于3人。 满足上述条件者,须提供入选人才工程证明文件;用人单位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猎头(引才)服务合同、服务费结算证明;选聘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其他任职证明。 (3)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响应政府部门号召助力就业创业、稳岗扩岗,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场招聘、零工服务、创业就业指导等服务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规模大且成效显著,并获市级以上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表扬。 满足上述条件者,须提供市级以上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表扬文件;能够充分体现促就业实绩和成效的相关佐证材料。 4.资金奖补标准。经省厅评审确定的,择优给予每家20万元奖补。 (二)人力资源服务业对接交流活动项目 1.申报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1)符合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需要,具备一定规模且以人力资源服务、开发利用等为主题,能有效扩大行业影响力的国际性、全国性、全省性或跨区域交流活动。 (2)预期或实际效益明显,对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稳就业保就业、双招双引等有实质性促进作用。 (3)活动须有严密的组织实施方案、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经费预(决)算明细等。 2.申报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业对接交流活动项目申请表》。 (2)活动组织实施方案、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等。 (3)往期举办同类活动案例材料。 (4)《项目绩效目标表》。 3.资金奖补标准。经省厅评审确定的,根据活动规模及层次、资金预(决)算总额、预期成果、行业影响力等因素,择优给予每场不超过300万元补助。 (三)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1.申报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1)培训内容应包括人力资源服务相关法规政策、人力资源服务规范和业务理论、人力资源服务实务操作等。 (2)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或业内知名人士进行授课指导,或委托国内外知名高校遴选确定授课教师。 (3)培训目标明确,内容丰富实用,形式生动多样,效果显著,满意度高。 (4)有详实的经费决算方案。 (5)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出国境研学项目按有关外事规定执行)。 2.申报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项目申请表》。 (2)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等。 (3)培训效果、学员满意度佐证材料。 (4)《项目绩效目标表》。 3.资金奖补标准。经省厅评审确定的,根据培训效果、规模和支出标准,择优给予每班次不超过40万元奖补。 (四)人力资源服务业理论及标准化研究项目 1.申报条件。 重点围绕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前沿理论动态开展研究,或主导、参与制定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域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等,结题时间不超过2年。 2.申报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业课题研究(标准化建设)项目申请表》。 (2)结题报告。 (3)研究成果佐证材料。 (4)《项目绩效目标表》。 3.资金奖补标准。经省厅评审确定的,对成果突出、有效促进行业发展的课题或标准化研究,择优给予每项不超过15万元奖补。 (五)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项目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实际,做好统筹规划,认真报送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1.报送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请表》。 (2)相关佐证材料。 (3)《项目绩效目标表》。 二、相关要求 (一)各区县人社局、有关机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遵循“属地管理、自愿申报、逐级推荐”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申报。要坚持质量优先,发现并推荐优质项目,提高项目精准性和规范性。 (二)各项目申报单位要逐一对照申报材料要求,认真如实填报,确保质量,不得缺项漏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对已获取的资金按有关规定予以追回。 (三)对存有违法违规问题、失信情形以及审计、巡视巡察发现的间接或直接骗取、套取、虚报、冒领就业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社保资金,签订虚假就业协议等情况的,不得申报项目。 (四)各区县人社局要按照申报材料格式要求(附件1),于2024年11月28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局。待会议研究确定、公示无异议后,项目申报单位分别扫描制作PDF文件(加盖公章版)并刻制数据光盘。市局统一汇总,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于2024年12月2日前一并报送省厅。 联 系 人:王诺芊 联系电话:2791853
附件:1. 5.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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