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驻淄高等院校专业评估论证结果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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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驻淄高等院校专业评估论证相关工作的通知》、《2024年度驻淄高校专业评估论证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经评估论证专家组现场评估,现对通过评估论证的高等院校专业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10月12日至10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淄博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技能人才评价服务科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0533-2868598,0533-3161340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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