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淄博市律师、公共法律服务系列中级职称2023年度评审结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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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司〔2024〕2 号 各区县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律师协会、市鲁中公证处: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淄博市律师、公共法律服务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3年12月9日评审通过的陈德宁等14名三级律师资格、隽文然等5名三级公证员资格,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现予以公布,其职称取得时间自评审通过之日起算。 附件:淄博市律师、公务法律服务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3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doc
淄博市司法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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