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临淄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普法宣传

发布日期:2023-05-01 09:01:05 浏览次数: 字体:[ ]


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三周年为契机,为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淄博市临淄区人社局组织了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4月26日上午,淄博市临淄区人社局联合区住建局、稷下街道办事处,到淄博市工业学校实训基地等建设项目工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旨在提高《条例》知晓率,引导建设方、施工方落实《条例》规范用工,增强农民工群体的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让农民工不再伤“薪”忧“酬”。

为打通服务零距离,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淄博市临淄区通过进工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条例》宣传手册、《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问答等宣传材料,向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讲解《条例》,引导企业合法用工、规范用工、诚信用工,自觉履行工资支付主体法律责任,并耐心解答农民工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指导农民工在权益遭受侵害时,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月27日上午淄博市临淄区人社局联合雪宫街道办事处,到茂业时代广场举行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向咨询者详细解释人社法律法规,并向过往群众发放了宣传材料。

接下来,淄博市临淄区人社局发挥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组织协调作用,变被动“清欠”为主动“防欠”,多措并举加大欠薪隐患的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处置的力度,不断提高农民工群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做好农民工欠薪线索排查处置,推动根治欠薪工作取得实效,推进辖区内劳动关系以和为贵,以协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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