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3年度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8 11:07:02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区县、经开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社中心:

经研究,定于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召开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会议,会期一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2022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安排部署2023年工作任务。

二、会议安排

会议分为现场观摩和座谈交流两个阶段。

(一)现场观摩

4月20日上午9:30,在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院内集合,集体乘车开展观摩活动。

参加人员:市人社局分管领导;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各区县人社局分管负责同志,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

观摩安排:市直机关第二综合楼前集合→桓台县(劳动维权一站式窗口)→高青县(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经验介绍及观摩学习工程项目材料)。

(二)座谈会

时    间:4月20日午餐后

地    点:高青县人社局会议室

会议议程:

张蕾同志主持。

1.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分管负责同志汇报2022年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不足和2023年工作打算,重点分析本区县接收办理国务院欠薪平台案件线索情况,下一步提质降量的目标、工作措施和打算,以及存在相关隐患的企业名单。

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守伟同志讲话。

参加人员:市人社局分管领导;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各区县人社局分管负责同志,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

会议结束后返程。

三、有关事项

1.请各区县于4月19日中午12点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汇报材料通过市协同办公系统以邮件形式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协同账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联系人:岳强,联系电话:17685605565)。

2.严格遵守会议活动纪律。现场观摩时上下车和向观摩点集中要迅速,不得留在车内或远离观摩点,不得大声喧哗,保持手机静音,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报市支队综合科统一报市支队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3.各区县发言时间严格在5分钟以内。

4.与会人员着便装,请提前5分钟入场就座完毕。

 

附件: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会议报名回执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41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