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商务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淄博市首届职业技能大赛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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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功能区)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三提三争”工作要求,提升我市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淄博市商务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联合举办首届淄博市职业技能大赛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技展风采 能创未来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淄博市商务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承办单位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三)协办单位 淄博市技师学院 为加强赛事组织管理,成立首届淄博市职业技能大赛家政服务竞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山东轻工职业学院,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协调。 三、竞赛相关工作安排 (一)竞赛形式 竞赛从理论考试、操作考试两个方面对选手进行全面考核。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可分为初赛、决赛两个阶段。 (二)竞赛时间 2023年10月29日8:00-14:00 (三)竞赛地点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米山路30号) (四)竞赛项目 家政服务员 (五)竞赛报名条件及参赛范围 1.参赛选手应为18周岁以上(2005年10月1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中国大陆公民。职工选手学历为高中及以上,需持有人社部门或相关行业组织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并且有2年以上的我市从业经历。 2.参赛单位须为淄博市域内相关单位,每单位限报2名选手。 3.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淄博市技术能手”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 (六)竞赛报名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组织报名工作,参赛单位务必于10月22日前,将参赛人员的报名表、汇总表、工作证明(盖单位公章)、健康相关证明、相应的从业证书和个人近期免冠照片的电子版以单位(文件名命名以单位+姓名格式)发送至邮箱:18369995611@163.com。 五、技术工作 首届淄博市职业技能大赛家政服务竞赛参照国家职业标准三级、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制定技术文件。 各竞赛项目由牵头主办单位成立竞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竞赛项目的选拔、推荐、参赛等工作,并接受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工作指导。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统筹指导赛事技术工作。竞赛承办单位聘请相关专家担任裁判,组织制定技术文件、命制比赛试题、确定评判标准、负责比赛评判工作等。选派熟悉比赛场地、设施设备技术要求的专业人员负责各竞赛项目设备设施和工具材料等技术保障工作。 竞赛有关信息将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zibo.gov.cn)“技能大赛”专栏公布。 六、奖励措施 (一)个人奖项 1.竞赛组委会为竞赛项目获得前3名的选手,颁发金、银、铜牌。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实际参加决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奖牌。 2.对获得各竞赛项目金、银、铜牌的参赛选手,经市级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按程序选拔为“淄博市技术能手”。已选拔的,不再重复选拔。 3.职业技能等级晋升。获得决赛前6名的职工(教师)选手,符合条件的,可晋升家政服务员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决赛其他获奖职工(教师)选手,符合条件的,可晋升家政服务员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获得决赛前6名的学生选手,符合条件的,可晋升家政服务员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 (二)团体奖励 竞赛组委会为积极组织参赛、开展赛前选拔集训、赛中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参赛代表队颁发“优秀组织奖”。 (三)其他奖励 竞赛组委会为获得优胜奖以上选手的指导教师(教练)颁发获奖选手指导教师(教练)证书。为各项目裁判长、裁判员颁发执裁证书。 七、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发动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竞赛活动,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决赛。 (二)各参赛单位要及时将竞赛活动相关信息报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同时要依托多种载体,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竞赛氛围。 (三)各参赛选手要认真备赛,执行竞赛规程,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技能,切实提升职业技能。 八、其它 (一)报名超过20人,进行初赛和决赛,不超过20人直接进行决赛。 (二)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25日。 (三)请参赛选手务必携带身份证报到,比赛前、比赛时进行现场核对,证件未带者,视为弃考。 (四)已完成报名人员请联系加入进微信群。 联系人:常渝昕 18369995611 李正中 15169003916
附件4:淄博市首届职业技能大赛家政服务竞赛组委会名单(略)
淄博市商务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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