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证书补办办事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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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纸质职称证书遗失补办 二、办理单位 按照“谁发证谁补办”的原则,具体按下列方式办理: 1.由各区县人社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市级初级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颁发的职称证书丢失,由各区县人社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市级初级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负责补办。 2.由市人社局颁发的职称证书丢失,由各区县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补办。 4.由省级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丢失,经区县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市人社局审核并报省人社厅补办。 三、办事流程 1.个人网上注册、填报信息。 2.下载《职称证书遗失补办个人承诺书》,逐级审核盖章。 3.单位、主管部门网上注册(已注册过的不需重复注册)、审核上报。 4.证书补办终审部门线上审核通过。 注意:由省里颁发的职称证书丢失,须提供两寸彩色照片1张、评审表(或评审简表、定职表等)复印件1份(持证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公布文件复印件1份(持证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核准公布部门盖章)、《职称证书遗失补办个人承诺书》1份。 四、办理时间 随时办理。报省里补办的需要等待省里发证。 五、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1.市人社局业务咨询电话:0533-2791839 2.区县人社部门业务咨询电话: 张店区人社局2869921,淄川区人社局5273067, 博山区人社局4110146,周村区人社局6195235 临淄区人社局7363508,桓台县人社局8183758 高青县人社局6967136,沂源县人社局3221191 高新区人社中心3581158,文昌湖区人社局6030168 经开区人社局7870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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