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证书补办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2-04-11 11:14:24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事项名称

纸质职称证书遗失补办

二、办理单位

按照“谁发证谁补办”的原则,具体按下列方式办理:

1.由各区县人社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市级初级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颁发的职称证书丢失,由各区县人社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市级初级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负责补办。

2.由市人社局颁发的职称证书丢失,由各区县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补办。

4.由省级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丢失,经区县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市人社局审核并报省人社厅补办。

三、办事流程

1.个人网上注册、填报信息。

2.下载《职称证书遗失补办个人承诺书》,逐级审核盖章。

3.单位、主管部门网上注册(已注册过的不需重复注册)、审核上报。

4.证书补办终审部门线上审核通过。

注意:由省里颁发的职称证书丢失,须提供两寸彩色照片1张、评审表(或评审简表、定职表等)复印件1份(持证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公布文件复印件1份(持证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核准公布部门盖章)、《职称证书遗失补办个人承诺书》1份。

四、办理时间

随时办理。报省里补办的需要等待省里发证。

五、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1.市人社局业务咨询电话:0533-2791839

2.区县人社部门业务咨询电话:

张店区人社局2869921,淄川区人社局5273067,

博山区人社局4110146,周村区人社局6195235

临淄区人社局7363508,桓台县人社局8183758

高青县人社局6967136,沂源县人社局3221191

高新区人社中心3581158,文昌湖区人社局6030168

经开区人社局7870292


职称证书遗失补办个人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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