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维权 促和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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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0日,在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社局的劳动保障监察仲裁维权中心调解室内,某塑编有限公司身患重病的职工王某紧紧握着仲裁员的手表示感谢:“太感谢维权中心了,我的病假工资终于拿到了,真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啊!”王某与所在公司发生病假工资纠纷,该案件经仲裁员多次“面对面”“背对背”调解后,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就此圆满化解。这是临淄区人社局高效整合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资源,建立劳动保障“齐”维权品牌,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生动诠释。 “齐”既源于临淄区是齐国故都、齐文化发祥地的历史典故和地域特色,又彰显当地充分发挥两个机构的职能优势,“多管齐下、齐心合力”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创新做法。 整合资源,搭建两级“三位一体”维权平台。临淄区于2018年在稷下街道先行试点,将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派出庭三大职能整合,建立了调解、监察、仲裁“三位一体”一站式劳动维权平台;平台人员既是调解员,又是兼职监察员、仲裁员,实现“一岗三员”模式;在平台基础上,纳入综治、司法等部门调处力量,构建起 “1+X”模式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机制。自2020年起,该平台模式在全区12个镇、街道全面推行。2021年,临淄区人社局将原有的调解、监察、仲裁窗口合并,组建区劳动保障监察仲裁维权中心,整合打造了劳动保障维权“一窗受理服务”大厅。至此,“齐”维权品牌在区、镇街两级全面落地。临淄区在两级劳动保障维权窗口全面推行调解、监察、仲裁案件“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的劳动保障维权新模式,实现各类案件“一窗受理、联合办公、快速解决”。 夯实基础,切实提升劳动维权工作效能。为提高镇、街道劳动保障维权平台的案件处理能力,临淄区为每个镇(街道)维权平台分别配备专兼职人员2至4人,建立标准化的调解室,并在其中4个镇(街道)设立仲裁审理庭。同时,通过上挂锻炼、下沉传帮带、业务培训等方式提升镇街平台工作人员调处纠纷的能力,2021年对镇(街道)维权平台工作人员全部以工代训轮训一遍。建立了监察员、仲裁员分片包建镇(街道)制度,实行点对点帮扶和办案上下一体化。认真落实淄博市劳动争议调解员以案定补政策,提高了基层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优化流程,形成化解劳动纠纷的整体合力。临淄区建立“调解优先、合理分流、归口办理”的案件处理机制,对案情简单的争议先行下放到镇街维权平台调解;对调解不成的案件,依据劳动者的诉请,直接转换为劳动保障监察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就地处理、就地裁决。临淄区建立监察仲裁联动机制,对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纠纷,监察机构先行调查取证,仲裁机构后续处理;监察执法中遇到的涉及劳动关系、赔偿金等争议,分流至仲裁机构解决,保证执法查纠与仲裁维权并重,共同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2021年,临淄区镇(街道)维权平台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396件,就地化解1230件,调解成功率达88.1%。临淄区劳动监察仲裁维权中心劳动保障监察环节受理案件2937件,涉案金额约6500万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环节受理案件1225件,涉案金额2132.13万元。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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