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诉举报风险实行分类施策精准服务有效化解劳动纠纷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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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劳社监【2020】002号
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降低投诉举报率,劳动监察工作要提前介入、重心下移和处理纠纷关口前移,及时排查劳动纠纷隐患,做到预防为主,达到将劳动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的目的。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按照“接到一个投诉、发现一类问题、建立一种机制、见证一个转变”的“四个一”工作机制,对收到的各类投诉举报案件线索进行梳理汇总,利用大数据分析比对,找出2019年以来排名靠前的被投诉举报单位实行分级防控、分类施策,并结合防控单位的风险点做到有的放矢、提供精准服务。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析排查风险 各级劳动监察机构要全面排查2019年以来收到的投诉举报事项,按照涉嫌的劳动用工违法行为进行分类,主要针对矛盾比较集中的不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超时加班、未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数据分析对比,摸排辖区内劳动纠纷集中矛盾突出,存在潜在风险的用人单位,并精准分析这些单位的劳动违法风险点。 二、实行风险分级 对于辖区内职工投诉比较集中的的用人单位,按照风险排查程度,分为三个等级。 1、特别防控单位。单位上年度投诉举报人数涉及50人以上、案件5件以上或案件线索排名前10名。 2、重点防控单位。单位上年度投诉举报人数20人以上、案件3件以上或案件线索排名前20名。 3、一般防控单位。单位上年度投诉举报案件线索排名前30名。 三、分级精准服务 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单位,制定具体防控方案和服务举措,做到精准监控和精准服务。其中:对于列入特别防控等级的单位,试行重点监控服务;对于重点和一般防控等级单位,试行日常监控服务。对于上述单位的监控和服务各区县、科室分别实行以下措施: 一是责任挂包制度。责任科室负责人负总责,通过制定可行方案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年度投诉率下降50%以上。 二是建立约谈机制。对于特别防控单位和重点防控单位,要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不定时约谈,举一反三,督促建立长效机制,帮助整改落实。 三是建立函告制度。对于劳动违法行为,在依法办案程序中,增加对于企业违法行为的函告环节,认真分析投诉举报事项,帮助企业分析劳动风险点,指导规范内部管理制度,有效规避用工风险。 四是定期政策服务。逐项分析劳动风险点,针对风险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采用主动上门宣讲或座谈等服务形式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其中:特别防控的单位,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面对面法律政策服务,规范单位依法用工行为。其他单位每年最少开展一次对接服务。 五是强化内部调解。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内部规章制度,搞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方面宣传培训教育,让广大劳动者做懂法、知法的明白人。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工会、劳资员、内部调解员、兼职仲裁员等作用,有效发挥集体劳动合同作用,确保劳动纠纷化解在基层,矛盾解决在单位。 六是畅通多渠道维权。督促用人单位通过单位网站专栏、动态播放宣传短片和树立公示牌等形式,重点宣传我市扫码投诉、网上投诉举报平台、12333和各级劳动保障投诉举报电话,引导群众通过网络、线上、掌上依法维权,畅通投诉渠道。 强化工作落实 3月15日前,市监察处投诉举报信息中心对市涉及劳动关系监察案件线索进行分类排名,分别列出特别、重点和一般单位和风险点等数据。 3月30日前,根据分类监控服务的原则,落实挂包责任科室和负责人。各相关科室要列出单位年度监控服务计划,抓紧开展第一季度监控服务措施。需要授课的人选,由综合科统一调配。 6月30前,市监察处投诉举报信息中心统计投诉举报统计数量情况,特别是对于12345下降比率进行排名通报。 12月31日前,确保实现12345转办的系统内案件数量下降50%目标。 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积极作为,参照本通知精神,对本区县管辖内的用人单位进行分级监控和精准服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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