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建筑施工现场推行欠薪扫码维权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快速查处机制(试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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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联席办、市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发生,畅通多渠道维权方式,确保2020年基本无拖欠目标的实现,除在工地现场维权信息牌公示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发上线了手机投诉举报平台。农民工只需拿起手机,使用具有“扫一扫”功能的软件如微信、QQ、浏览器等,扫描二维码即可登录。欠薪维权平台无需注册,操作简便,易于推广,使农民工投诉举报像“网购”一样简单,全力打造“当日受理、次日对接、三日反馈、专人督办、办结销号”的服务型理念。为更好地发挥该平台的作用,现就有关操作规范明确如下。 一、当天受理 各级劳动监察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接收投诉举报平台转来的投诉举报信息,工作日期间接收间隔不大于四小时。收到投诉举报信息后,由监察机构通过监察子系统向当事人发送短信,确认平台已经受理其举报投诉信息,提醒当事人保持手机畅通。 监察机构自收到投诉举报信息24小时内(工作日,下同)转至相应的承办单位,承办单位在接到该信息的当天应当指定主办人员与当事人对接投诉举报情况,并且立即展开调查(具体流程见附件)。 二、次日对接 承办部门收到转办的投诉举报信息的次日(48小时内),应当就初步调查情况回复当事人。回复内容应当包含该投诉举报线索办理(专办)人员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初步调查情况、下一步的处理意见。如果该投诉举报信息不属于劳动监察机构管辖的,由劳动监察机构将投诉举报信息转交至其他部门的同时,向当事人回复转交情况。属于劳动监察机构管辖的,劳动监察员可登录监察子系统,依次点击“网上投诉举报管理”中“投诉(举报)管理”,选中某条投诉举报信息、点击回复、编辑好内容,确定后将向当事人发送手机短信;劳动监察机构以外单位,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回复。对于相对简单的投诉举报,承办人确保在72小时内办结,并向当事人反馈处理情况;对于相对复杂、短期内无法办结(或应通过立案查处)的,也应在72小时内向当事人反馈办理情况、解释短期内无法办结的原因,征得当事人理解,办结时限不得晚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后期限。 三、三日反馈 对于相对简单的投诉举报,承办人员确保在三日(72小时)内办结,并向当事人反馈办结情况。对于相对复杂、短期内无法办结(或应通过立案查处)的,也应当在72小时内向当事人反馈办理情况,向当事人解释短期内无法办结的原因,征得当事人理解,办结时限不得晚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后办结期限。 四、专人督办 对于受理的投诉举报事项,各单位(科室)应确定专人办理,从投诉举报事项接收、与投诉人信息确认、调查处理、处理过程、结果反馈和满意度测评,实行全程专人负责。 五、交办转办 接收到投诉举报信息,不属于本级管辖的,在24小时内按以下原则进行交转办。 (一)上下级交转办。区县监察机构接到属于省、市监察机构管辖范围的或者应当由上级人社部门的其他科室(单位)管辖的举报投诉信息,通过“网上投诉举报管理”的“交转办”向市级流转。市级监察机构根据管辖划分,属于省级管辖的向省级流转,本级管辖的本级受理查处,也可交由区县查处;属于本级其他科室(单位)管辖的,由本级监察机构负责转办。 (二)同级转办。属于本市其他区县监察机构管辖的,与所属区县监察机构沟通后,通过“交转办”向相应区县监察机构转办。属于本区县住建、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管辖的,应及时以联席办名义进行转办。 由各级人社部门负责牵头,各级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成立相关工作群。相关单位收到投诉举报信息后,先行开展调查处理,所有需要转办的投诉举报线索,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以上原则以联席办名义将盖有公章的PDF文件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发送至相关部门。 六、办结销号 劳动监察机构在投诉举报信息查处的各个环节通过监察子系统的回复功能向当事人反馈案件查处情况,做到及时反馈、全程留痕。对平台受理事项实行逐项登记,办结后逐项销号。 七、满意测评 各行业主管部门办理的投诉举报案件线索办结后,向同级监察机构报送办结情况,由监察机构通过监察子系统向当事人发送满意度调查短信。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涉法涉诉、超出合理诉求除外),发回原单位重办,在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做到案件处理结果当事人基本满意(满意度95%以上),案件调查过程当事人必须满意(满意度100%)。 八、监管考核 市联席办将对办件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并形成周通报制度,对区县办件情况进行定期排名通报。 各单位利用多种新闻手段进行宣传,突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便捷、高效、实用”等特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扫码投诉成为农民工维权的新渠道。对查处的欠薪问题符合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条件的,要及时纳入、应列尽列,依规进行失信惩戒;欠薪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的坚决移交公安机关打击处理。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专员负责制度,实行24小时在岗负责案件督办。市人社局要强化技术支持,对于推广中的技术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功能不断完善,社会认可度不断增强。 九、其他事项 该二维码涉及的投诉举报主要为欠薪维权(投诉举报页面提示:投诉举报人对所反映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电话投诉及人社政策业务咨询可拨打12333。 联系人:市劳动保障监察处 孙勇 联系电话:2793783 17685605597
附件: 1、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有关内容参考模板 2、淄博市农民工欠薪扫码维权工作流程
淄博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0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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