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度淄博市高端人才培养工程培训计划的通知 | |||
|
|||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各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发﹝2015﹞29号)、《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确定,2019年继续实施高端人才培养工程,举办各类培训班7个。现将各班次培训计划公布如下: (一)产业转型升级高端人才培养 1、生物医药技术创新发展高级研修班 培训对象:淄博市医药相关企业技术骨干人员及管理人员,淄博市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师类院校生物制药等相关专业骨干教师 培训内容:生物医药技术发展现状及前景;生物医药前沿技术--引领药物研发;连续生物工艺自动化,一次性与模块化厂房设计的最佳实践;生物类似药市场开发策略及机会、市场准入及风险控制;创新生物药工艺开发及优化,现场教学等。 培训人数:50人;时间:2019年8月,学制5天 主办单位: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淄博市技师学院 培训地点:市内 (二)干部能力提升示范培训 2、淄博市人社系统第五期干部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 培训对象:全市人社系统干部 培训内容:中国经济改革热点及发展趋势,劳资关系法律风险实务,人事制度改革及工作经验交流,阳光心态与心理调适,工作压力纾解,政府绩效评估与绩效评价,领导干部管理大视野,国学智慧与人生哲学,人力资源规划与设计等。 培训人数:50人;时间:2019年4月,学制7天 主办单位: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培训地点:上海市 3、全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高端人才培养专题研修班 培训对象:市直部门、市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科长 培训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我国新时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与管理,新时代利益冲突管理,人才引进的策略与技巧,党性教育现场教学等。 培训人数:50人;时间:2019年5月,学制7天 主办单位: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湖南大学 培训地点:长沙市 (三)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知识更新高级研修班 培训对象:各区县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继续教育的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市直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分管领导和主管人员;市级备案培训项目较多的部分市直部门组织人事科(处)负责人 培训内容:当前中国宏观经济发展与新旧动能转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革开放40年从追赶时代到引领时代,创新型人才发展战略实施与成效,互联网+电子政务服务,华为管理模式,“最多跑一次”深圳经验介绍,中小企业产业紧缺人才知识更新体系,现场体验式教学等。 培训人数:50-60人;培训时间:2019年9月,学制7天 主办单位: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淄博职业学院 培训地点:深圳市 5、乡村振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 培训对象:乡村小学骨干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培训内容:教师专业发展,有效教学,基于学生为本的教学,教育科研,基于自我成就的师德修炼,基于学生学习兴趣的教学,乡村学校课程构建,坚持立德树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师德专题,打造有根的未来教育,乡村教育发展的问题与对策研讨等。 培训人数:60人;时间:2019年8月,学制6天 主办单位: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淄博市教师教育办公室 培训地点:市内 6、淄博市2019年教育高层次人才专题培训班 培训对象:淄博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部分高层次教师 培训内容:教育哲学、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活动有效性案例分析、基于脑科学的教育和学习方式的探索、促进学习的课堂教学评价、教师的教研能力提升与专业发展、自觉教育情怀与自觉教育人生、名校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开展情况及活动规划、名师名校长锤炼与成长、到名校实地参观考察、总结交流等。 培训人数:60人;时间:2019年7月,学制7天 主办单位: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淄博市教师教育办公室 培训地点:南通市 7、淄博市全科医学师资及高端人才培养研修班 培训对象:各区县卫生健康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基地相关人员 培训内容:全科医学发展现况与全科医生定位,全科转岗培训标准解读,住培过程中360度评价对全科转岗培训的启示,全科慢病管理(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内分泌消化系统疾病等),以需求为导向,全科医生岗位胜任力培训探索,全科带教存在的问题与思考,全科教学查房规范培训,医务人员服务礼仪培训等。 培训人数:50人;时间:2019年8月,学制5天 主办单位: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培训地点:市内 请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培训班通知要求,认真选派学员参加培训。各承办机构要在培训班开班前10天,将培训实施方案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各培训班开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