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28X4/2013-501664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3-02-26 发布机构: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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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现将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收费及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打算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8733)。

一、概述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接受新闻媒体采访、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公开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等政策,以及公务员考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政府信息,信息量有了较大幅度增长,更好地发挥了我局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全面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有关科(处)室、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设在局政策法规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

(二)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2011年3月份,我局制定印发并向社会公开了《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公开的范围、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保密审查、监督和保障等内容作出了规定;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综合制度规范、发布协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评议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2012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有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内容。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14条,占总体比例的8%;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5条,占总体比例的2.86%;业务工作信息152条,占总体比例的86.86%,规划计划、统计信息4条,占总体比例的2.28%。

主动公开的内容包括2012年我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统计数据,涉及广大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要业务事项以及机构领导等。

(二)公开平台建设。我局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服务窗口等多种载体,及时对外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新政策、新举措,极大地方便了职工群众。

一是大力推进门户网站建设。对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改版升级,设置了包括“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内的一级栏目10个,各类二、三级栏目100余个,每日实时更新信息,具备政务公开、网上办事、网上咨询和信息查询等多种功能。后台管理实行分账号控制:各业务科室可以对分管的栏目进行信息维护;区县通过分配的账号从后台上报信息,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及时发布;不同级别的管理员根据各自管理权限各司其责,确保网站内容的安全、及时、准确、有效。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自运行以来,日均点击量超过2万人次,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2012年,在国家、省、市等各类新闻媒体上刊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及各类信息稿件480多篇,报送省厅、市委、市政府各类信息350多条,扩大了职工群众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府信息的了解和掌握。同时,在就业、社会保险、人才经办服务大厅设立的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场所,公开对外业务工作的办理依据、部门、地点、条件、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时限、咨询电话等。

三是不断拓宽12333咨询服务渠道和范围。12333电话咨询中心立足业务需要,开展了社保信息查询服务、疑难问题限时回复、电话预挂失社保(医保)卡服务,全年无休日挂失社保(医保)卡服务、延时服务等。我市启动“公共服务信息一号通”系统后,12333接入114电话导航系统平台,拓宽了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渠道,每天平均人工接听电话400余人次,有效地宣传普及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和对外工作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收费及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共收到公民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1件、信函申请1件,按规定及时予以了答复,同意公开2件,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2012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6人次,其中现场咨询4人次,电话咨询2人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的规定,在保密审查方面,我局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公开的政府信息逐项进行严格的审查,由局办公室根据信息提供部门的意见,提出“公开”、“免予公开”、“需报审”的审核意见,并注明依据和理由,报局领导批准后确定。对已发布信息,特别是对通过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我局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有泄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立即进行处理,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准确、及时、安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打算

通过几年来的努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和发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部分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落实不到位,衔接不畅。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学习贯彻力度,加强教育和培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和方式,准确、安全、及时、全面的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附件: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201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