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28X4/2014-501664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4-02-11 发布机构: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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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现将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综述、组织领导、人员队伍建设、信息主动公开及平台建设情况、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情况以及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8733)。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综述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通过媒体报刊、门户网站、简报信息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的公开了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教育培训等政策法规,以及公务员考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政府信息,很好地发挥了我局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全面完成了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人社工作管理水平的现实需要。对此,我局始终高度重视,长期以来一直把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开展人社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

(一)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局领导分工和人事变动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重新确定了具体工作人员,明确了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及具体工作人员各自的工作分工和职责。

(二)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落实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对各业务科(处)室、局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做到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目标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三)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13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从职责分工、公开的范围、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保密审查、监督和保障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有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为满足群众利益诉求、响应市政府改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总要求,2013年,我局着力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上下功夫,提高各级从业人员素养。在维持原有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量的前提下,注重做好对兼职人员的培养工作。通过举办信息公开工作综合或专项培训,及时传达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提高领导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在日常工作中,注重与从事实际工作人员的沟通交流,统一工作标准,弥补制度衔接间的不足,从程序上严肃公开工作流程。

四、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13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简报信息、服务窗口、社会宣传等多种载体,及时对外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新政策、新举措,极大地方便了职工群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4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4条,占总体比例的1.41%;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19条,占总体比例的6.69%;业务公开信息257条,占总体比例的90.49%;规划计划、统计信息4条,占总体比例的1.41%。

主动公开的内容包括2013年我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部门发文、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划统计以及涉及广大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其它重要业务事项以及机构领导设置等信息。

(二)依托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改版升级后,设置了包括“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内的一级栏目10个,各类二、三级栏目100余个,具备政务公开、工作动态、网上办事、网上咨询和信息查询等多种功能,后台管理实行分账号控制:各业务科(处)室可以对分管的栏目进行信息维护;区县通过分配的账号从后台上报信息,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及时发布;不同级别的管理员根据各自管理权限各司其责,实时更新相应栏目信息,确保网站内容的安全、及时、准确、有效。截至2013年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浏览次数累计达2330多万人次,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是不断扩宽公开渠道。2013年,我局先后在国家、省、市等各类新闻媒体上刊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及各类信息稿件480余篇,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及省人社厅报送各类信息410余条次和840余条次,扩大了职工群众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府信息的了解掌握。同时,在就业、社会保险、人才经办服务大厅设立的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也及时对外公开业务工作的办理依据、部门、地点、条件、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时限、咨询电话等,还印制了业务办理告知单,方便各类群众前来咨询和办理业务。

三是改进12333咨询服务,扩宽服务范围。12333电话咨询中心立足我局业务需要,可以提供包括社保信息查询、电话预约挂失、各类业务咨询、疑难问题限时回复等人工服务项目。自我市启动“公共服务信息一号通”系统后,12333接入114电话导航系统平台,进一步拓宽了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渠道,去年一年12333咨询电话人工接入量达5.5万余人次,有效地宣传普及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和对外工作事项。

五、正确处理公开申请,确保不引起复议诉讼案件

2013年,我局共收到公民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3件,其中信函申请1件、当面申请2件。对于信函申请,我局及时按规定予以了答复。对于2件当面申请,在处理过程中,由于申请人主动申请撤回了公开申请,我局也按程序对案件材料进行了整理归档。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我局均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加大审查力度,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的监督检查

根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的规定,在保密审查方面,我局主要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公开的政府信息逐条、逐项进行严格审查。先由局办公室根据信息提供部门的意见,提出“公开”、“免予公开”、“需报审”的审核意见,并注明依据和理由,经局领导审批后,确定信息是否对外公开。对已经发布的信息,特别是对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发布的信息,我局则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清理检查,如发现有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信息,依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集中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打算

通过近些年来的努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和发展,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少数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环节上沟通不够,存在瑕疵;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衔接不畅。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重点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立足整改,按照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学习贯彻力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及时、准确、安全、全面地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信息,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取得更好的成效,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和全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服务。

 

附件: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