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加强零工群体就业保障的建议的答复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1302110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3-06-08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零工群体就业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合理规划,推动线下零工市场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灵活高效、优化服务”的原则,结合城乡建设发展规划,选择交通便利、人员求职集中的地点设立零工市场。采用“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运营模式,为零工人员打造功能齐全、配套完善、运行高效的零工之家。目前,全市已建成线下零工市场12处,实现了零工市场县区全覆盖。

(二)数字赋能,推动零工就业线上发展。在规范提升线下零工市场的基础上,依托“鲁班用工”等线上平台,深入发展线上零工市场,利用大数据对工种、技术、工作时间等信息进行筛选匹配,实现岗位找人、供求有效对接,求职者足不出户即可实现招聘和就业的精准对接,其中,“鲁班用工” 平台,注册在淄人数超过48万,累计服务零工人员38.6万人次,日均500人次。

(三)优化服务,推动零工服务高质量发展。出台《淄博市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推进方案》,从“制定线下零工市场服务规范、编制线下零工市场地图和服务名录、就业创业培训专项提升”着手,提升零工市场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和数字化能力,为各类劳动者特别是从事零工的灵活就业人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推动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据统计,我市零工市场求职 “高峰期”日均流量超万人,“低峰期”日均流量6000余人,就业达成率超六成。

二、下步打算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根据您的建议,全力推进线下零工市场和线上零工平台建设,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发展,逐步推动在各区县社区、商圈等零工人员小范围聚集地点设立“人社服务站”,依托基层社区引导市场供需双方对接,打造“就在淄博”服务品牌,进一步提高零工市场服务质量。

感谢您对我市人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8日

提升零工就业定位,建章立制,为零工就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规范零工市场建设发展,做好零工就业信息服务,促进零工就业健康有序发展。 1.提升零工就业定位,将零工就业纳入就业发展统筹范围。“扩大就业容量”“稳就业”仍将是未来相当长时期我国增进民生福祉、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必选项;零工就业又是扩大就业容量,确保就业稳定的重要渠道和方式。由此,将零工市场作为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零工市场健康发展,把零工就业纳入就业发展范畴,已成为必然。 2.建章立制,为零工就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一方面,要适应新时期零工市场发展的新态势,为零工市场发展建章立制,将零工就业纳入相关法律法规管理的范畴。发布零工就业规范合同范本,引导签订零工特殊劳动关系或者劳务关系合同,明确雇工方、零工从业者或者雇工方、零工从业者、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权责利界限,有效规范其行为,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纠纷。另一方面,要明确零工市场的监管部门及其监管职责。 3.因势利导,规范零工市场建设和良性发展。一方面,要把握零工市场发展的规律,科学分析零工市场发展的态势,在零工市场相对发达的区域,要科学规划布局,将零工市场从室外搬进室内,建立线上或线下零工市场,优化零工市场的硬件和设施,避免露天、路边、道旁等“零三是散”地带可能存在的隐患。另一方面,合理创造条件,将零工从业者纳入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的范围。 4.互联互通,做好零工就业信息服务。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就业服务机构尤其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职能,为零工从业者和雇工方提供更为全面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提高市场供求信息对接效率,化解信息不对称可能带来的各种风险。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尤其是网络技术和平台的积极作用,建设具有信誉度的零工就业服务平台,在为零工市场雇佣双方提供就业服务的同时,确保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安全,达到多赢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