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搭建校企合作桥梁方面
2019年11月,我市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俗称“淄博人才金政37条”),在“技能人才支撑计划”政策方面指出,“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和“鼓励企业与各类院校实行联合订单式培养技能人才”。这两项政策都是推行校企合作方式的有效体现。市人社局于2020年1月研究出台了相关实施细则。
目前,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采取由企业与培训机构(含院校培训机构)联合培养企业职工的方式。2019年,我市组织开展了两批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共有35家企业1777名职工参加,预支培训资金795.66万元。2020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已经开始,将有36家企业的1900名职工参加培训。此外,订单式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今年也将部署开展,据调查了解,企业和各类院校的积极性比较高,已积极咨询做好相关准备。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全面落实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好企业和院校的各自优势,激励企业与院校加强合作,为我市培养出更多高水平技能人才。
二、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和地位方面
2019年5月,我省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技术工人待遇的通知》(鲁办发〔2019〕9号),规定从政治、经济、社会待遇等方面对高技能领军人才的进行重点支持。2019年7月,我市转发了此通知,从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等方面围绕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进一步细化了工作要求。下一步,市人社局将结合开展企业年检等方式,督促和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好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有关要求,切实提升技能人才待遇和地位,同时加强宣传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对政策落实执行不力的企业,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
三、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补贴扶持方面
目前,我市主要采取企业新型学徒制和“金蓝领”培训等措施对高技能人才进行培养。“淄博人才金政37条”中指出,“对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500元、3000元补贴。”此项政策实施细则已于2020年1月出台,预计今年将有800名职工享受到补贴待遇。补贴发放将采取“无形认证、政策找人”的方式,全面实施“免打扰服务”,及时精准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职工个人社保卡银行账号中。
四、关于技能人才社会评价问题
2020年2月24日,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20号),对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范围、方式、工作要求等进行了明确,一并技能人才的评价考核工作交由企业自主执行。
目前,市人社局根据省人社厅通知精神,正在研究我市技能人才评价政策,拟于近期出台,将参照省厅要求,积极指导和监督企业开展自主评价工作,保证企业评价质量。
感谢您对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8日
(联系单位: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卢瑞生,联系电话:2868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