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劳动监察力度、护航人才引进的提案的办理答复
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1204364
建议人: 刘群
主办单位: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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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劳动监察力度、护航人才引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系列重要论述要求,按照淄博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人社局以全市人社工作整体走在前列为目标定位,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不断优化服务环境,创新劳动监察执法手段,着力加强人才权益保障工作。突出做好人才政策的贯彻落实,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事项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健全人才服务措施,发挥人才的带动示范效应,助力我市经济发展。

抓好人才政策贯彻落实

认真落实好“人才金政37条”,做好各类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当好人才服务的“店小二”,让各类人才都切身感受到人社部门的真心和诚意,努力争取更多科研平台落户我市。一是创新人才服务事项,实施“无形认证”理念,变“人才跑政策”为“向人才送政策”,高层次人才津贴发放全部实行“无形认证”,56项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业务实现全程网办。利用“互联网+人才服务”,定制人才津贴发放“三免套餐”,让高层次人才“免填表”、“免申报”、“免跑腿”即可享受我市引进和柔性政策释放的红利。二是启动“名校人才特招行动”。淄博名校人才特招工作组行程25000里,涉及7省市,成功举办人才特招行动8场,累计组织全市330家次事业单位进行现场招聘,提供岗位需求共计2548个(次),收到“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全球300强海外大学毕业生简历2471份。事业单位当场签订就业协议756个,签约博士12人,硕士584人;顶尖名校毕业生36人,实现了我市人才工作新的突破。三是做好引才返淄来淄留淄服务,进一步增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的沟通了解,巩固招聘成果。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四个一”行动,持续做好引才后续工作,进一步体现淄博温度和淄博服务。四是配合“人才金政37条”出台了20条配套实施细则并陆续发布。接下来,市人社局、市就业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延伸服务链条,对签约人员加强后续服务,对引进人才履行承诺、支持培育、助力成长,通过多种方式持续推送政策,答疑释惑,进一步增进他们与用人单位的沟通了解,增强他们返淄来淄留淄的信心和决心,为淄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维护广大劳动者包括引进各类人才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是人社行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按时足额支付工资、遵守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劳动保护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是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的法律责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我市各级人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不断加强预防和解决劳动用工问题的制度建设,加大维权工作力度。经过多年努力,取得了积极成效,涉及拖欠工资等用工问题的投诉举报数量逐步下降,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大幅度减少,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现象有所遏制,为人才引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近年来,我局将保障劳动者工资支付、休息休假等作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的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日常检查、年度审查和投诉举报专查,加大对劳动密集型行业以及曾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是畅通受理渠道,公布市及区县有关单位、权益保障机构咨询和维权电话、办公地址信息。着力推行扫码维权、云办案云审理,上线省级联动举报投诉受理平台,做到“一地举报投诉,区域联动受理”,建立健全拖欠农民工工资快速查处机制。二是加大源头治理,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对用人单位按照用工风险等级实行分类施策、精准服务,有效化解劳动矛盾纠纷。关口前移,选取部分乡镇(街道)进行试点,建立矛盾调解、劳动监察、争议仲裁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纳入乡镇(街道)综治平台,实行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下的综合协调、部门参与、协同化解的工作新模式。三是积极动员各区县、镇办,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各商业银行开展法律法规相关宣传、培训。四是落实用工主体责任,完善劳动用工信用惩戒体系,对存在严重拖欠工资报酬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失信企业实行社会公布。同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

正如提案中提到的,在人才引进过程中仍然存在政策难落地、部分单位承诺的政策迟迟得不到兑现,部分企业存在拖欠职工工资、不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主动征求人才和单位的需求、意见,持续优化服务措施。同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力度,对各类用工隐患和苗头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结。按照收到一个投诉、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机制、实现一个转变四个一工作要求,大力推进模式创新,全力护航人才引进政策落实,使广大人才在我市留得住、干得好,为淄博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感谢您对我市人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515

   

(联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处    联系人:孙震  联系电话:2793559

为了护航人才引进工作,确保我市人才引进工作落实到位,形成良性循环,建议我市应加强劳动监察力度,对涉及人才引进的单位做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劳动合同履行情况、劳动工资发放情况、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