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淄博市工业设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评选试点工作的建议的办理答复
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1204200
建议人: 李志萍
主办单位: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0-05-11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委员第120420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开展淄博市工业设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评选试点工作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0-05-11 12:14:37 浏览次数:1   字体:[    ]

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淄博市工业设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评选试点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9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部署,经国务院同意,研究制定下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推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管理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强调,“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国家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目录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相对稳定,实行动态调整。”“今后职业资格设置、取消及纳入、退出目录,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新设职业资格应当遵守《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339号)规定并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后,按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严禁在目录之外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坚决防止已取消的职业资格‘死灰复燃’,对违法违规设置实施的职业资格事项,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按照上述精神,目前我市无法进行工业设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评选试点的申请工作。对于您的建议,我们将认真向上级部门反映。下一步,如果上级政策允许,我们将积极争取开展有关职业资格评选试点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人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511

(联系单位:淄博市人社局专技科         联系人:毕德勇 联系电话:2791839

1、建议市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淄组发〔2019〕31号),推动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率先启动淄博市工业设计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业资格评选试点工作。参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0年《工业设计职业资格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试点工作暂行办法》和《工业设计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实施办法》(粤人社发〔2010〕268号)工业设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评选做法,率先启动淄博市工业设计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业资格评选试点工作,培育淄博市工业设计工业设计人才,推动淄博市工业设计产业健康发展。 2、建议市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参照广东省做法,积极向国家人社部及省人社厅争取,启动工业设计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业资格评选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