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业性人才招聘打破统考机制的建议的办理答复
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2020115
建议人: 高海燕
主办单位: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0-04-3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高**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专业性人才招聘打破统考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

《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6]23号)文件第五条规定:“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同级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根据该项规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区县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2017年12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淄人社发〔2017〕84号),文件规定:“我市教育、卫生行业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卫生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的招聘方案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可以结合用编进人计划和人员控制总量,早部署早组织。各级组织、人社部门作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笔试实行全市统考,也可参加全省统考;面试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属单位面试工作由市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区县及以下单位的面试工作方式由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确定。”

文件同时明确:“部分岗位可以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考试方式。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对侧重考察专业技能的岗位(如体育、艺术、幼教、技能操作类等),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考试方式。具体考试方式由各区县、各部门(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确定。”

今年年初,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通知》(淄人社字〔2020〕10号),文件规定:“科学设置考试评测办法。对于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的招聘,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可在40%-50%之间掌握,具体比例应在公开招聘方案、简章中予以明确”。

二、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情况

我市自2007年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以来,不断简化招聘程序,优化招聘模式。为满足不同岗位的需求,我们将招聘岗位分为综合类、卫生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类、高校教师类、专业技能类五类,分别考试不同的笔、面试内容,专业技能类岗位采取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2016年推行教育卫生和高校自主招聘工作模式后,市属事业单位公共类岗位面试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教育及卫生类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市及区县教育、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市属高校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由各高校负责;专业技能类岗位的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面试工作结合岗位特点,可分别采用通用能力测试、试讲说课、技能测试、实践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们将加强对市直部门及区县公开招聘工作的调研,不断探索更加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招聘模式,力争使用人单位招聘到更加符合岗位需求的各类人才。

感谢您对我市人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430

   (联系单位:市人社局事业科  联系人:张蕾   联系电话:2791826

建议: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公共管理岗位和专业岗位的笔试、面试、专业测试的录用分数比例,由用人单位参与专业测试,保证录用人才学以致用,并与专业人才约定长期留用专业岗位,在本岗位发挥辐射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