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服务事项指南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28X4/2023-534374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14 发布机构: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服务事项指南

发布日期: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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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淄博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提升高层次人才服务水平,推动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服务事项落实落地,根据《淄博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淄人社发[2018]114号)和《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发展环境的八类服务事项》(淄人才办发[2019]5号)有关要求,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市人社局会同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等14个职能部门所涉及的交通出行、旅游、体育健身、医疗保健、子女入学等服务事项,编制《淄博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服务事项指南》宣传册和电子服务指南,涵盖了21大类30个具体服务事项的市级主管部门及其承办单位、联系电话、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等。高层次人才凭“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淄博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服务事项清单(共30项)

一、交通出行

1.铁路出行服务

具体内容:高层次人才在淄博站、淄博北站出行时,凭“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日当次火车票,本人及2名陪同人员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所需材料: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日当次火车票

主管部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科室(单位):淄博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   

张强   0533-2769860  13589551681       

淄博站 刘新颖 18953320433

淄博北站 张浩楠:13964373918 王晓雪:18353349392 

服务地址:

淄博站高层次人才企业家贵宾室、齐商银行VIP候车室

淄博北站高层次人才企业家贵宾室

2.机动车注册登记服务

服务内容: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和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建立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色通道的通知》(鲁公通〔2016〕187号)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

办理程序:持相关证明凭证,到就近的车辆管理所绿色通道交验机动车,机动车查验合格后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车辆管理所实现与机动车制造厂新车出厂查验信息联网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

 

所需资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高层次人才相关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及双方签字的委托书,所有人为个人的可通过交管12123申请电子委托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五)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

(六)属于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的,需要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确认车辆使用性质的证明;

(七)属于警车的,需要提交《警车号牌审批表》;

(八)属于使用性质为危险货物运输、公路客运以及旅游客运的,应具备相关道路运输许可;

(九)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于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税务、保险等信息实现与有关部门或者机构联网核查的,申请人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车辆管理所核对相关电子信息。)

市主管部门:淄博市公安局

责任科室(单位):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张春美  0533-3116115  18705333370

服务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76号

区县服务点名单

 

单位名称

服务专员

联系方式

服务地址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张店大队车辆管理所

陈晶晶

0533-2189693

18705333592

淄博市张店区复兴路9号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淄川大队车辆管理所

马波

0533-513116813573349011

淄博市淄川区淄城路811号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博山大队车辆管理所

王卫清

0533-4912007

18705333933

淄博市博山区北山路西首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周村大队车辆管理所

董萍

0533-6812770

18705336061

淄博市周村区西南路6甲2号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淄大队车辆管理所

史冠亮

0533-2139123

18705336157

淄博市临淄区管仲路35号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桓台大队车辆管理所

魏鹂娴    

18816169933

18705332269

淄博市桓台县赵家村东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沂源大队车辆管理所

卜庆霞

0533-3241771

18705336520

淄博市沂源县城新城路东首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青大队车辆管理所

辛小坤

0533-6770731

18705336612

淄博市高青县青苑路15号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车辆管理所

于娜

0533-3110730

18705336738

淄博市高新区裕民路237号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文昌湖大队车辆管理所

郭玲

0533-6886067

18705336811

淄博市淄川区胶王路商家镇教考中心1号门院内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审验服务

服务内容:根据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鲁人社规〔2018〕5号)第十八条和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建立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色通道的通知》(鲁公通〔2016〕187号)有关规定,在办理驾驶证申领、审验时,可优先办理。

办理程序:直接持相关证件到就近的区县车辆管理所业务大厅即可办理。

所需材料:

1.驾驶证申领业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高层次人才相关证明、身体条件证明(医院实现联网的可不用提供体检纸质证明);

2.驾驶证审验业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高层次人才相关证明。

市主管部门:淄博市公安局

责任科室(单位):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张春美  0533-3116115  18705333370

服务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76号

区县服务点名单

单位名称

服务专员

联系方式

服务地址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张店大队车辆管理所

陈晶晶

0533-2189693

18705333592

淄博市张店区复兴路9号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淄川大队车辆管理所

王琳

0533-5131168

13583358844

淄博市淄川区淄城路811号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博山大队车辆管理所

王卫清

0533-4912007

18705333933

淄博市博山区北山路西首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周村大队车辆管理所

董萍

0533-6812770

18705336061

淄博市周村区西南路6甲2号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淄大队车辆管理所

史冠亮

0533-2139123

18705336157

淄博市临淄区管仲路35号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桓台大队车辆管理所

魏鹂娴

18816169933

18705332269

淄博市桓台县赵家村东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沂源大队车辆管理所

卜庆霞

0533-3241771

18705336520

淄博市沂源县城新城路东首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青大队车辆管理所

辛小坤

0533-6770731

18705336612

淄博市高青县青苑路15号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车辆管理所

于娜

0533-3110730

18705336738

淄博市高新区裕民路237号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文昌湖大队车辆管理所

郭玲

0533-6886067

18705336811

淄博市淄川区胶王路商家镇教考中心1号门院内

4.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

服务内容:高层次人才在本市建成区内,可办理公交乘车IC卡,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

办理程序:由用人单位服务专员集中办理并统一发放,无需高层次人才本人办理。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制卡

市主管部门: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科室(单位):城市交通科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蒋鹏0533-2122080  13505339986

二、旅游服务

  5.免费进入全市所有A级收费旅游景点

服务内容:高层次人才持“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在全市所有A级收费旅游景点可享受单次2人陪同免门票服务。

办理程序:在旅游景点悬挂醒目提示牌,高层次人才出示“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 即可进入景区。

所需材料:“山东惠才卡”或“淄博精英卡”  

市主管部门: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科室(单位):组织人事科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

张  凯 0533-2187187  15966977677

马  明 0533-2284876  18553395197

服务地址:各免门票旅游景区

免门票旅游景区名单

序号

区县

机构名称

景区服务专员

联系方式

区县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

服务地址

1

张店区

淄博玉黛湖生态乡村庄园

孔燕

13176561527

 

安兴宾0533-2278446、13305333888

张店区湖田街道办事处北郊宋村北侧

2

淄川区

淄博市潭溪山旅游区

宋姝晓

18208942116

原媛0533-5281528、13371573007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石沟村

3

山东齐山风景区

王磊

13561621570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政府南5公里

4

淄博梦泉生态旅游区

张明

17705332009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梦泉村

5

淄博云明山景区

孙启祥

13046055551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上端士村

6

马鞍山景区

程玉霞

15865656100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东石门村

7

牛记庵养生度假村

张珂鑫

17615699195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牛记庵村

8

齐鲁欢乐世界

张桂溶

18835381750

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山川路111号

9

梓橦山景区

韩笑笑

13409067444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藏梓村东

10

博山区

原山国家森林公园

徐峰

13371581617

丁丽艳0533-4180622、13964398064

博山区颜山公园路4号

11

鲁山国家森林公园

孟甜甜

15866325087

博山区池上镇鲁山林场

12

开元溶洞

范凯丽

13376439870

博山区源泉镇东高村

13

博山陶瓷琉璃艺术中心

高  娜

13853345200

博山区沿河西路颜山公园北路1号

14

樵岭前风景区

孙启用

13808944112

博山区山头街道樵岭前村

15

山东三水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魏云霏

18678111293

博山区博山镇五老峪村

16

山东岜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岜山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

常晖

18606380725

淄博市博山区天岭路5号

17

山东文旅·红叶柿岩旅游区

徐  鹏

15653891072

淄博市博山区和尚房山东文旅 • 红叶柿岩旅游区

18

颜神古镇景区

南岳

17705359205

淄博市博士区山头街道南沟路50号颜神古镇景区

19

莲花山森林公园

赵雷

15698056277

博山区城东街道安上村

20

临淄区

临淄古车馆

于洛苏

18560400354

刘娟7218100、15153398872

临淄区齐陵街道办事处后李村

21

齐国故城排水道口

谭志萍

18053396668

临淄区凤凰镇王青村南古侯路北

22

管仲纪念馆

李友民

13853353727

临淄区齐陵街道办事处北山西村

23

姜太公祠

李思琪

15254158037

临淄区桓公路292号

24

周村区

周村古商城

吴颖

13280686675

孙娜娜0533-6195773、13173274670

周村区新建中路1号

25

豹山乐园

王淑霞

18253346696

周村区王村镇苏李村

26

桓台县

王士禛纪念馆

荣朝晖

13409059031

于琛0533-8214068、15165332359

桓台县新城镇城南村

27

马踏湖景区

李文潇

15094866221

桓台县起凤镇旅游路2号

28

885水世界

孙滨广

15305336381

桓台县柳泉北路4611号

29

高青县

在河之洲温泉度假区

李彬

13583360444

逯雨泽0533-6967627、18253320101

高青县在河之洲温泉度假村

30

沂源县

淄博沂源鲁山溶洞群风景区

张磊

15153302836

贾喜悦0533-3241176、13793341482

沂源县南鲁山镇望峰路160号

31

淄博618战备电台旧址旅游区

沈政艳

15762829225

沂源县鲁村镇草埠村北邻

32

牛郎织女景区

沈立娜

13475579862

沂源县燕崖镇牛郎官庄村

33

山东沐心双马山旅游度假区

徐祥森

15589366446

沂源县燕崖镇汉林村南

34

高新区

课本博物馆

孙书薇

18953328685

夏明慧0533-2341720、17863955796

山东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255号

35

淄博傅山自然地质博物馆

邢春梅

15092367086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傅山村

36

文昌湖区

文昌湖都市农业生态博览园

韩海燕

18253348519

韦力文0533-6030086、15169218885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

37

文昌湖多米渔乐岛

初明霖

19153380111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

 

三、体育健身

6.免费使用市内指定公共体育场馆

服务内容:高层次人才持“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在市内各级体育部门所属公共体育场馆可享受单次2人陪同(游泳项目除外)免费入场馆健身服务。

         办理程序:体育部门所属公共体育场馆悬挂醒目提示牌,高层次人才出示“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即可进入体育部门所属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入场进行健身。

         主管部门:淄博市体育局

责任科室(单位):群众体育科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孙宁 0533-2283411  13806437722

服务地址:各免费服务场馆

免费服务场馆名单

机构名称

服务专员

联系电话

备注

服务地址

淄博市体育中心

 

张锋

13905336151

体育场

0533-2806069

张店区人民西路321号

综合馆

0533-2806067

游泳跳水馆

 0533-2806017

张店区体育馆

19953390898

综合馆

张店和平路19号

淄川区鲁泰体育场

 

0533-5280757

13964442624

 

淄川区鲁泰文化路

500号

周村区体育馆

高文传

13295331171

 

周村区体育场路1269号

周村区体育场

房刚

0533-7875860

13583319152

 

周村区体育场路1021号

临淄齐都体育城

体育场、体育馆

边橙

13695335559

 

临淄区临淄大道849号

桓台县新时代文明

实践中心体育馆

魏柯

13070661936

 

桓台大道2998号

高青县体育事业服务

中心体育馆

芦艳霞

13589553806

 

高青县黄河路100号

 

淄博市体育中心羽毛球场地使用作如下调整:

羽毛球免费时间及场地:

周一至周五:6:00至16:00(1-12号场地)

16:00至21:00(1号、2号、11号场地)

周六、周日:6:00至21:00(1号、2号、11号场地)

(注:1-10号场地位于场馆一楼;11、12号场地位于场馆二楼)。

其他健身项目免费开放实施办法不变。

四、医疗保健

7.就医绿色通道服务

服务内容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持“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在定点医院经预约后,医院结合其诊疗需求,提供专员陪同、专家诊疗等就医绿色通道服务。

办理程序:

途径一: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致电服务专员,服务专员按其诊疗需求推荐专家,并在合适的就医时间段为其预约专家。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就诊时,服务专员全程陪同。

途径二: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通过微信公众号或网站预约专家,就诊时服务专员全程陪同。

途径三: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到定点医院就诊,通过导医服务台联系服务专员,服务专员按其诊疗需求推荐当天坐诊专家,并为其预约,就诊过程服务专员全程陪同。

主管部门: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科室:保健办公室    人事科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白轶冰  0533-2770377  13905331247     

张   萌  0533-2773517  18705331217

服务地址:各定点服务医院

定点服务医院名单

所在地

医院

服务

专员

绿色通道电话

预约方式

服务地址

张店

淄博市中心

医院

东院:郑春雁  西院:邱桂红

东院:18678186576  西院:18678185517

微信预约公众号名称:健康淄博公众号

网上预约网址:www.zbzxyy.com

东院:张店区共青团西路54号;

西院:张店区南上海路10号

淄博市妇幼

保健院

倩倩

0533-2951610

18805331079

微信预约公众号名称:健康淄博公众号

新院区:张店区北天津路66号;

杏园院区:张店区杏园东路11号火车站东100米

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伊晴晴

0533-2582047

18615122421

微信预约公众号名称:健康淄博公众号

张店区金晶大道8号

张店区人民

医院

高玉岗

0533-2126305

17605339310

微信预约公众号名称: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

网上预约网址:www.zdqrmyy.com/

张店区金晶大道63号

淄川

淄博市第五

人民医院

顾龙

0533-5264149

18560831830

微信预约公众号名称:健康淄博公众号

电话预约:0533-5264110

0533-5264115

淄川区淄矿路102号

淄川区医院

孙化凤

0533-5150100

微信预约公众号名称:健康淄博公众号

淄川区淄城路591号

博山

淄博市第一

医院

高帅

18606380636

微信预约公众号名称:健康淄博公众号

网上预约网址:

www.zbdyyy.com

博山区峨嵋山东路4号

博山区医院

朱蕾

0533-4264202 

13054890289

微信预约公众号名称:

健康淄博公众号

博山区白虎山路32号甲

周村

淄博市中医

医院

巩培培

13455332632

微信预约公众号名称:淄博中医

网上预约网址:www.zbzyy.com

医院总部周村区新建1166;                        西院区:周村区新建75

和平路院区:张店区和平路

柳泉路院区:张店区柳泉路85号

周村区人民

医院

仉东

0533-6420260

13505336088

微信预约公众号名称:健康淄博公众号

网上预约网址: www.zcyy.cn/

周村区恒星路999号

临淄

临淄区人民医院(淄博市市立医院

宋丽

0533-7162073

17660292297

电话预约:0533-7171766

微信预约公众号名称:健康淄博公众号

网上预约网址:www.lzqrmyy.com

临淄区桓公路139号

桓台

桓台县人民

医院

孟霞

0533-8228910

18505335676

微信预约公众号名称:健康淄博公众号或者桓台县人民医院

桓台县桓台大道2198号

高青

高青县人民

医院

董萌

0533-6972510

18560295961

微信预约公众号名称:健康淄博公众号

高青县青城路11号

沂源

沂源县人民

医院

李德和

13561656177

微信预约公众号名称:健康淄博公众号

沂源县人民路917号

 

五、休假疗养

8.休假疗养服务

服务内容:高层次人才受邀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专家休假活动。

办理程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人员名单,提前通知高层次人才,定期组织开展休假考察活动。

市主管部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科室(单位):淄博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张强  0533-2769860  13589551681    

六、子女入学

9.子女入学服务

服务内容:持有“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淄博企业家服务卡”高层次人才证明、在淄博城市发展合伙人及其在淄代表、淄博市外商投资企业优秀企业家名单内的人员子女就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时,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全市范围统筹安排入学;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可以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区县或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和招生录取,也可根据考生成绩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到达到非指标生招生录取条件的意向学校就读;参加高考的可提供升学咨询服务。

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高层次人才、企业家、淄博城市发展合伙人及其在淄代表、淄博市外商投资企业优秀企业家向所在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子女学前和义务教育入学申请,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高中入学和高考咨询服务申请。

(2)安置入学:

①幼儿园。意向幼儿园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在不超班额的前提下,应无条件安排高层次人才、企业家子女、淄博城市发展合伙人及其在淄代表、淄博市外商投资企业优秀企业家到意向幼儿园就读,随后再办理相关入学手续,并报市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②义务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在不超班额的前提下,应无条件安排高层次人才、企业家、淄博城市发展合伙人及其在淄代表、淄博市外商投资企业优秀企业家子女到意向学校就读,随后再办理相关入学手续,并报市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③高中招生录取。高中招生录取可根据考生成绩和意愿,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到达到非指标生招生录取分数线的意向学校就读。

④中等职业学校。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可优先安排其子女到中职学校选择专业就读,随后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⑤高考咨询服务事项。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安排专人给参加高考的家庭提供高考有关的咨询工作(高中生涯规划、高考选课、志愿填报等)。

主管部门:淄博市教育局

责任科室:市教育局有关科室、市招生考试院、区县教育和体育局有关科室

市教育局联系人:徐晓飞0533-3180371 15615337529

学前教育联系人:孙菁晗 0533-3183660;18853388395

义务教育和高中招生录取联系人:李文英 0533-3183976 13853369815

中等职业教育联系人: 柳世宇 0533-3173517 13290117807

高考咨询联系人:刘晓东0533-2793621 13853358030

 

各区县子女教育绿色通道服务专员名单

(2023年1月更新)

 

序号

单位名称

服务事项

服务专员

联系方式

服务地址

1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义务教育

李庆芹

0533-2150126

13964384163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

2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学前教育

许秀艳

0533-2278790

18053387696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学前科

3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义务教育

房煜

0533-5130281

15550307444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4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学前教育

孙胜男

0533-5130281

13589577383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学前教育科

5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义务教育

蔡文轩

0533-429771215853359597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教体局206室

6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学前教育

李博龙

0533-429728918953365030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教体局758室

7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学前教育

王春曦

0533-7875125

13964318723

淄博市周村区市民之家450室

8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义务教育

郭农

0533-7875112

17694284918

淄博市周村区市民之家450室

9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学前教育

刘雅琴

0533-786653913793305395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学前科

10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义务教育

辛涛

0533-786631815153322187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

11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学前教育

胡菲

0533-826325313864469102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学前科

12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义务教育

武小涵

0533-826417118553366998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

13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学前教育

董红梅

0533-697365613589519739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青城路65号)学前教育科

14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义务教育

田淑环

0533-697364213869308990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青城路65号)基础教育科

15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学前教育

刘乐兰

0533-3227055
18560366306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学前科

16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义务教育

王世东

0533-3242802
15169371836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

17

淄博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义务教育

李炳楠

0533-234169618805339117

高新区天鸿路36号

18

淄博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学前教育

张艺敏

0533-234187719953395672

高新区天鸿路36号

19

淄博文昌湖地方事业局

学前教育

曹祥焓

0533-6030107 15053363622

文昌湖区政务中心二楼教体办

20

淄博文昌湖地方事业局

义务教育

张磊

0533-603010713678645620

文昌湖区政务中心二楼教体办

21

淄博经开区教育文化事业部

学前教育

韩燕雨

0533-786231318364396036

淄博市张店区中小学生实践学校四楼学生管理科

22

淄博经开区教育文化事业部

义务教育

徐森

0533-7020569

15253328255   

淄博市张店区中小学生实践学校四楼学生管理科

 

 

七、科研服务

10.科研服务

服务内容:落实省、市补助政策,以创新券的形式,对我市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创客)团队使用共享科研设施与仪器资源开展的科技创新活动发生的费用予以补助。

办理程序:

1.注册会员。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创客)团队,登录省科学仪器共用网并注册成为会员,即可获得创新券使用资格。

2.申请使用创新券。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创客)团队通过省科学仪器共用网预约使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与供给方协商在线下完成服务后,在线上提交服务合同、发票、服务结果证明(检测试验分析活动还需提供科技创新相关性证明)等材料。创业(创客)团队由入驻的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统一提交材料。

3.申请兑现创新券。创新券实行实名制,不得转让、买卖,不得重复使用。创新券每月兑付一次,自科技创新服务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经过使用方线上提出申请、设区市科技局审核提出兑付意见、省科技厅确认兑付结果等程序后,原则上每月月底前将上个月申请的创新券兑付资金拨付到使用方。

所需材料:网上提交服务合同、发票、服务结果证明(检测试验分析活动还需提供科技创新相关性证明)等材料。

市主管部门:淄博市科技局

责任科室(单位):规划与资源配置科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朱俊儒 0533-3182881 13953368217

服务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八、审批服务

11.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服务

服务内容:在全市各级行政审批中心,设置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设立服务专员,专门负责高层次人才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办理程序:高层次人才持“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到服务窗口,由服务专员负责接待引导办理。

主管部门:淄博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科室(单位):商事登记科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张毅荣 0533-2306836  13793319366

服务地址:张店区西四路119号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

九、出入境和居留

12.人才(R字)签证换发

服务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规定,对持其他签证入境的外籍人才,符合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引进条件和要求规定的,可为其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多次入境人才(R字)签证。

办理程序:淄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受理、审批、核发相关证件。

所需材料:申请时需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以下材料:

1.《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打印件;

2.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及签证的原件;

3.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4.个人二寸彩色照片一张;

5.接待单位证明函件;

6.接待单位注册登记证明(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原件。

注:首次办理需要本人到场,以后可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委托书。

市主管部门:淄博市公安局

责任科室(单位):淄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韦亚男0533-2189690 17805330313

服务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凤阳大厦西邻)

13.居留许可办理

服务内容:《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符合国家规定的人才确需由停留变更为居留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居留期限不超过5年的居留证件。

办理程序:淄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受理、审批、核发相关证件。

所需材料:

1.《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打印件;

2.《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原件;

3.有效护照及签证的原件;

4.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5.个人二寸彩色照片一张;

6.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的体检证明原件(年满18周岁、首次申请居留证件时提交);

7.工作单位证明函件;

8.工作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原件。

注:首次办理需要本人到场,以后可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委托书。国外出具的证明需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有关证明材料是外文的,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公司印章。

市主管部门:淄博市公安局

责任科室(单位):淄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韦亚男0533-2189690 17805330313

服务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凤阳大厦西邻)

14.“五星卡”办理

服务内容:《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中组发[2008]28号)和《关于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享受特定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组通字[2008]58号)规定,符合条件的外籍引进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其发放《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以下简称“五星卡”),作为其在中国的合法身份证件,享有中国法律规定的基本民事权利和义务。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所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2.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国家级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等专家名单、推荐函开展受理工作。对申请人为外籍华人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及相关规定审核国籍。申请材料齐全后报省公安厅(“五星卡”信息系统采集申请人信息,按照流程上报);

3.省公安厅接到材料后,经审核同意的报公安部审批;

4.公安部审批同意后,将“五星卡”逐级发放至受理机关。

所需材料:

1.个人护照照片四张;

2.《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使用“特殊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类申请表);

3.有效护照及签证或居留证件原件;

4.配偶同时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除第1、2、3条外,还需婚姻证明原件、国内外均无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本人签字摁手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的体检证明原件。

5.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同时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除第1、2、3条外,还需出生证明或亲子关系证明原件。

备注: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国外出具的证明需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近六个月);有关证明材料是外文的,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公司印章。

市主管部门:淄博市公安局

责任科室(单位):淄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韦亚男0533-2189690 17805330313

服务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凤阳大厦西邻)

十、户籍办理

15.办理落户手续

服务内容: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要求将户口迁入淄博市的,可以选择在市内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选择在单位集体户或人社部门人才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落户。

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到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2)审核。符合当场办理条件的,即审即办。省外需要办理户口准迁证的,为其签发户口准迁证。

(3)业务办结。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山东惠才卡”或“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卡”或“淄博市高层次人才证书”或 “淄博精英卡”等相关证件;

3.单位集体户接收函或人社部门人才集体户接收函(限落户单位或人社部门人才集体户)。

4.拟落户地证件材料(包括合法稳定住所、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口簿、亲属关系材料)。

委托他人办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应当记载委托原因、事由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联系方式)、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市主管部门:淄博市公安局

责任科室(单位):淄博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孙立群 0533-2189270  17805330346

服务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18号

区县服务点名单

 

单位名称

服务专员

联系方式

服务地址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赵娟

0533-2189135

17805331930

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92号

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

王惠平

0533-2135620

17805333138

淄博市淄川区山川路100号

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

薛雪

0533-2139488

17805333960

淄博市博山区中心路128号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

赵群

0533-2139447

13505336191

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3号

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

韩志敏

0533-7181559  17805335781

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117号

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王霞

0533-2326165

17805337210

淄博市高新区创业火炬广场F座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淄博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许静

0533-2137041  17805332565

淄博市经济开发区傅家镇南北京路99号财富陶瓷城25号楼

淄博市公安局文昌湖分局

刘建

0533-2134248

17805337399

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北池二路区行政服务中心

桓台县公安局

乔珊珊

0533-2139553  17805336329

桓台县张北路1866号

高青县公安局

郭晓虹

0533-2139568        17805336903

高青县高苑东路7号政务服务中心

沂源县公安局

陈光红

0533-2139611

17805338018

沂源县鲁山路86号政务服务中心

 

 

十一、住房保障

16.人才安居房

服务内容:统筹市、区县资源,通过两级共建、区县自建或整合现有房源等形式,集中建设或储备一批人才安居房,统筹安排全市新引进的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等高层次人才周转使用。《淄博市高层次人才安居房实施细则》(淄房发〔2018〕5号)规定:政府筹集的高层次人才安居房3年内免收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申请人自行缴纳。高层次人才安居房每居住满3年,居住人员应重新提出租住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3年内免租金的政策。

办理程序:

1、符合安居房申请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由用人单位向市、区县住房保障机构提交申请。

2、市、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高层次人才安居房保障资格。

3、市、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向用人单位发放《选房通知单》,用人单位会同申请人凭《选房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区县住房保障机构签订《高层次人才安居房租赁合同》,3个工作日内办理入住手续。

所需资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高层次人才资格认定证明;

3、用人单位申请等其他需要的材料。

市主管部门: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科室(单位):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曹永 0533-2309258   13561660606

服务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17号

 

 

 

区县服务点名单

单位名称

服务专员

联系方式

张店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殷峰

2271106、13176591806

2271109(巩)

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

赵蕊

5281761、13626385589

博山区房产事业服务中心

常娜

2348975、15065899366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李海菊

6411265、13864316160

临淄区住建局

于春

7180543、15853357796

桓台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王龙

8221955、13002703223

高青县住房保障中心

赵文秀

6987076、17854335970

沂源县住建局

宋敏

3248458、15953323712

高新区住建局

隽晓生

3153950、13953350424

经开区住建局

孙梅花

7060720、15094878649

文昌湖区住建局

王平

6030016、13969378110

17.住房公积金贷款

服务内容:我市新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市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2倍的贷款额度。

办理程序:

(1)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关材料;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贷前调查及贷款审批。

所需材料:

1、高层次人才在淄博首次购买新建自住住房贷款所需材料:

(1)《淄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份;

(可登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zfgjj.zibo.gov.cn)下载或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领取)

(2)高层次人才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同胞提供相应身份证明);

(3)高层次人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原件;

(包括索引页和每个人单页。)

(4)高层次人才结婚证原件((山东省内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查询的不再提供);

(单身职工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2011年8月1日后山东省内办理的婚姻登记,能够通过省民政部门数据共享查询的,不再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

(5)预收款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联原件;

(6)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7)“山东惠才卡”或“淄博精英卡”。

温馨提示:

(1)提交贷款申请时,需将所有贷款资料准备齐全,夫妻双方需同时到场签字。

(2)采用合力贷款方式的,需同时提供共同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要求同高层次人才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夫妻双方需同时到场签字。

    (3)高层次人才在我市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后,在我市首次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4)高层次人才的还贷收入可按其实际工资总额认定。高层次人才配偶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工资收入认定标准 [对贷款时缴存基数突然大幅度调高、缴存单位仅调整个别基数以及其他明显存疑的情况,以最近连续正常缴存的6个月的平均基数作为工资认定标准;对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无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以购房所在区县的最低工资标准(省政府公布)作为其工资收入认定标准]。高层次人才配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配偶《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最近六个月的缴存流水原件1份(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

(5)有一笔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视其拥有一套住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所列住宅与个人信用报告中的该笔住房贷款对应同一套住房的,需同时提供该笔贷款的商业银行借款合同,用来证明二者对应同一套住房。

2、高层次人才在淄博首次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贷款所需材料:

(1)《淄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份;

(可登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zfgjj.zibo.gov.cn)下载或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领取)

(2)高层次人才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同胞提供相应身份证明);

(3)高层次人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原件;

(包括索引页和每个人单页。)

(4)高层次人才结婚证原件(山东省内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查询的不再提供);

(单身职工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2011年8月1日后山东省内办理的婚姻登记,能够通过省民政部门数据共享查询的,不再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

(5)首付款银行凭证或收据原件;

(收到条须收款人签字按手印)

(6)山东省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7)原房主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土地证)原件;

(8)卖方身份证和卖方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原件;

(卖方本人到场签字按手印确认)

(9)“山东惠才卡”或“淄博精英卡”。

温馨提示:

(1)提交贷款申请时,需将所有贷款资料准备齐全,夫妻双方需同时到场签字。

(2)采用合力贷款方式的,需同时提供共同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要求同高层次人才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夫妻双方需同时到场签字。

(3)高层次人才在我市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后,在我市首次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4)高层次人才的还贷收入可按其实际工资总额认定。高层次人才配偶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工资收入认定标准 [对贷款时缴存基数突然大幅度调高、缴存单位仅调整个别基数以及其他明显存疑的情况,以最近连续正常缴存的6个月的平均基数作为工资认定标准;对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无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以购房所在区县的最低工资标准(省政府公布)作为其工资收入认定标准]。高层次人才配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配偶《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最近六个月的缴存流水原件1份(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

(5)提交贷款申请资料时,只初步核定贷款金额,最终贷款发放金额根据合同价格、契税计税价格二者较低者确定;对于房龄在20年(含)以上的,最终贷款发放金额根据合同价格、契税计税价格、评估价格三者较低者确定。

(6)职工购买未成年人房产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房产登记所有人的法定监护人需到服务厅现场面签《承诺书》,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或其他能证明是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7)有一笔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视其拥有一套住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所列住宅与个人信用报告中的该笔住房贷款对应同一套住房的,需同时提供该笔贷款的商业银行借款合同,用来证明二者对应同一套住房。

市主管部门: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任科室(单位):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科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李桃 0533-6721769  13953317588

服务地址:张店区联通路190号5楼

区县服务点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服务专员

联系方式

服务地址

1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齐鲁石化分中心/临淄分中心

高雅

0533-7177836
17862736182

临淄区临淄大道971号2楼D区

2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店分中心

刘维鹏

0533-2155337
13561614563

张店区西四路119号2楼

3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分中心

任增成

0533-5201770
18953353575

张店区联通路190号1楼

4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淄川分中心

王正元

0533-6022870
18766439345

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1楼

5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博山分中心

陈静

0533-4161118

17853131176

博山区大观园路86号2楼B-2

6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村分中心

李翔宇

0533-6181098
18153536010

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2

7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桓台分中心

王 鑫

0533-8218870
13573383613

桓台县张北路1886号3

8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青分中心

高  晓

0533-6969588
13205334271

高青县高苑东路7号F区

9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沂源分中心

李妍妍

0533-2755811
18560258858

沂源县鲁中义乌商贸城3楼D区

10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区分中心

袁博婵

0533-3590231
13665332992

柳泉路111号高新区创业火炬广场政务服务中心B座2楼

11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开区分中心

马  静

0533-2320353
15165847026

 

淄博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重庆路与复兴路路口东南角院内)一楼

 

 

18.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服务内容:我市新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房面积按照现行标准90㎡的2倍,以家庭为单位,作为高层次人才租房的提取额度。

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核。

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电子信息)、“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原件;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原件;

申请人与未成年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在《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承诺。

3.申请人结婚证原件(山东省内共享查询的不再提供);

2011年8月1日后山东省内办理的婚姻登记,能够通过省民政部门共享查询的,不再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其他情况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

离婚职工初次提取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自第二次提取不再提供;

申请人在《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授权。

温馨提示:

1.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4.0元,租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90㎡以内,以家庭为单位,确定职工租赁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高层次人才租房面积按照现行标准90㎡的2倍,以家庭为单位,确定租房提取额度。

2.申请人及其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本市一套住房的租赁费用,提取额不得超过12个月的租赁费用支出。

3.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房租支出且不得超过上述定额提取的2倍。

4.为保证您的提取资金尽快到账,请提供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齐商银行、青岛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的I类银行卡。提取资金拨入申请人本人储蓄账户。

5.请登陆淄博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http://zbzfgjj.cn/hfmiswt/login)或就近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市主管部门: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任科室(单位):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张艳 0533-6721229 18553350146

服务地址:张店区联通路190号4楼

区县服务点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服务专员

联系方式

服务地址

1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齐鲁石化分中心/临淄分中心

高雅

0533-7177836
17862736182

临淄区临淄大道971号2楼D区

2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店分中心

刘维鹏

0533-2155337
13561614563

张店区西四路119号2楼

3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分中心

任增成

0533-5201770
18953353575

张店区联通路190号1楼

4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淄川分中心

王正元

0533-6022870
18766439345

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1楼

5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博山分中心

陈静

0533-4161118

17853131176

博山区大观园路86号2楼B-2

6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村分中心

李翔宇

0533-6181098
18153536010

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2

7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桓台分中心

王 鑫

0533-8218870
13573383613

桓台县张北路1886号3

8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青分中心

高  晓

0533-6969588
13205334271

高青县高苑东路7号F区

9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沂源分中心

李妍妍

0533-2755811
18560258858

沂源县鲁中义乌商贸城3楼D区

10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区分中心

袁博婵

0533-3590231
13665332992

柳泉路111号高新区创业火炬广场政务服务中心B座2楼

11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开区分中心

马  静

0533-2320353
15165847026

 

淄博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重庆路与复兴路路口东南角院内)一楼

 

 

十二、编制管理

19.编制管理服务

服务内容:全职引进到淄博市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在用人单位空编内办理纳入实名制管理手续,已满编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可由其主管部门向编制部门申请专项事业编制;按照专项编制使用和专户管理有关办法,统筹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为人才提供编制保障。

办理程序:

1.事业单位引进《淄博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2年修订版)中的A类人才、B类人才中的杰出人才、C类人才中的杰出人才后,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程序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引进人才持有的“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高层次人才信息资料扫描件一并报送至编制部门

3.编制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完成对高层次人才的档案审核和考察等工作。审核考察通过后,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办理高层次人才引进备案手续,其中原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可办理人员调配手续。

4.编制部门按程序纳入实名制管理。

所需材料:“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高层次人才信息资料

市主管部门:中共淄博市委编办

责任科室(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科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马腾 0533-2791867、18006431206 

十三、职称评定

20.职称评审直通车

服务内容:按照《山东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暂行办法》规定: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均可纳入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规定的范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1、“直通车”人员范围

(1)正高级职称“直通车”人员范围。经省认定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待遇的专业技术人才;自省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正常出站后留(来)鲁工作的博士后。

(2)副高级职称“直通车”人员范围。经省认定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待遇的专业技术人才;各设区的市认定提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待遇的专业技术人才;自省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正常出站后留(来)鲁工作的博士后,以及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中从事科研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直通车”申报评审规定

(1)“直通车”范围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与当年度职称工作同步进行,申报时间、申报程序、申报渠道、公示公布、证书发放等均与正常申报职称人员相同。

(2)“直通车”范围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可不受国籍、户口、原职称资格、学历资历、继续教育、申报条件等限制,可免于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的业务测试和支医支教等基层服务经历。

(3)事业单位“直通车”范围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4)“直通车”范围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应大力推行代表性成果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

(5)“直通车”范围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提交的奖项、项目及成果等须与申报专业相关,海外工作经历、学术和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参评依据,已在职称评审中使用过的奖项、项目及成果等,不得在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再次使用。

办理程序:“直通车”范围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与当年度职称工作同步进行,申报时间、申报程序、申报渠道、公布公示、证书发放等均与正常申报职称人员相同。

所需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材料时提供经省或市认定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待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进出站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自市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正常出站后留(来)淄工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复印件需经本人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盖章)。

市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成涵悦 0533-2791839 18806437050

服务地址: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十四、岗位聘用

21.事业单位特设岗位核准

服务内容: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淄人社发〔2018〕9号)规定,特设岗位是经核准设置的非常设工作岗位,主要用于根据事业发展特殊需要,在特定项目、阶段性任务中,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人社发〔2018〕89号)、《关于做好市属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字〔2019〕58号)进一步明确了淄博市高层次人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和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事业单位在聘用工作结束后,填写《淄博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核准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达《淄博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核准通知书》,作为特设岗位设置管理的依据。

所需材料:《特设岗位设置核准表》(3份)

市主管部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科室(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魏衍亮  0533-2791826 13869381063

服务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02号327室

22.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

服务内容: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的通知》(淄人社发〔2018〕10号)规定,事业单位采取专家评议、组织考察的方式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开辟直接办理人员聘用和岗位聘用的特殊通道。

办理程序:(1)成立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评议委员会。评议委员会均由业内知名专家组成。

(2)组织评议。评议委员会对拟聘用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进行评议,确定拟聘用人选和聘用岗位。

(3)公示。拟聘用人员及聘用岗位信息在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登记表》《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聘用情况汇总表》和《岗位设置管理手册》,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和岗位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备案情况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关待遇。

市主管部门: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科室(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魏衍亮  0533-2791826 13869381063

服务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02号327室

区县服务点名单

 

单位名称

服务专员

联系方式

服务地址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贾明

0533-3148986

15953376894

张店区市民中心551室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刘俸稚

0533-5282275

15966978847

淄川区般阳路266号428室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霞

0533-4110144

13754784560

博山区峨嵋山路20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娄坤宇

0533-6195231

13371400423

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311房间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朱振辉

0533-7363508

15853301187

临淄区桓公路9号

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陈斌

0533-8182713

18553326465

桓台县中心大街777号302室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敏

0533-6967130

19953397064

高青县城高苑东路9号A02室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马琳

15689305136

沂源县人社局(沂源县新城路东段)事业单位人事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孙亚诺

0533-3586123

13853308868

淄博柳泉路109号火炬大厦1403室

经开区组织人事部

陈力源

0533-3051828

13181538961

淄博经开区管委会(西十路与复兴路交叉口东100米,原张店区车管所)508室

文昌湖区组织人事部

董若凡

0533-6030168/13325130210

文昌湖区防汛路1号

 

十五、薪酬管理

23.事业单位薪酬管理服务

服务内容: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淄人社发﹝2019﹞21号),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科技局 《关于实施创新人才薪酬激励若干措施的通知》(淄人社发﹝2020﹞15号)和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淄人社发﹝2022﹞14号)规定,高校、医院、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结合本单位人才事业发展和承担的科研项目,运用薪酬自主权,可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年薪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

办理程序:

1.单位按规定程序与高层次人才签订薪酬协议。

2.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按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部署安排,一并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事业单位向高层次人才发放的协议工资和年薪,在绩效工资中单列,不作为本单位绩效工资调控基数。

市主管部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科室(单位):工资福利科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刘春胜 0533-2791831  13589597050

服务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02号

 区县服务点名单

单位名称

服务专员

联系方式

服务地址

张店区

孙俊玲

0533-2869920

15866325590

张店市民中心560室

淄川区

鲁营

0533-5287755

13561668418

淄川区般阳路266号

周村区

娄坤宇

0533-6195231

13371400423

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311房间

博山区

翟杉

0533-4110141

17660288303

博山区峨眉山路20号

临淄区

蔡萌萌

0533-7223131

15865336235

临淄区桓公路9号

桓台县

包佳妮

0533-8180108

13789896634

桓台县索镇中心大街777号

高青县

张萌

0533-6967139

13695339345

高青县高苑路6号

沂源县

陈楠

0533-3242960

15318609870

沂源县新城路东首

高新区

孙亚诺

0533-3586123

13853308868

淄博柳泉路109号火炬大厦1403室

经开区

李晶

0533-7870168

18678220987

北京路与复兴路东侧淄博经开区管委会

文昌湖区

刘明

0533-6030077

17663007273

文昌湖防汛路1号

十六、配偶就业

24.配偶就业服务

服务内容: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具有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可对口安排到相关事业单位,单位已满编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可向编制部门申请使用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不具有上述身份的,根据岗位需要和个人专长,可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编制已满的,可申请使用专项事业编制。 

市主管部门:中共淄博市委编办

责任科室(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科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周子莹 0533-2791867 13792073686

  

十七、社会保险

25.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服务内容:高层次人才申请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提供预约服务,受理材料后即时审核、限时办结。

办理程序: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在市属单位工作,按规定需要办理接续基本养老保险手续的,由用人单位及时到市政务服务大厅预约办理

所需材料:“淄博精英卡”或“山东惠才卡”。

市主管部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科室(单位):淄博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式:倪永峰 0533-2790898 18353355396

服务地址: 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区县服务点名单

单位名称

服务专员

联系方式

服务地址

临淄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刘红霞

0533-7177136

临淄区临淄大道97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窗口

博山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翟永

13964394186

博山区大观园路86号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沂源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董方亮

0533-3241064

沂源县鲁山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高青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郑勇

0533-6965336

18678228315

高青县高苑路东首行政服务中心

张店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王雅茹

0533-2925898

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张店区市民中心

文昌湖区人社综合服务中心

战静

0533-6880198

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桓台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刘梦琦

0533-8218030

桓台县便民中心1楼50号窗口

周村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李金晓

0533-6126172

17305338637

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二楼东厅

淄川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吴静

0533-5289032

13964435224

淄博市淄川区颐泽将军大道168号政务中心二楼C区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处

王芳

0533-2326112

淄博高新区柳泉路北首创业火炬广场F座2层人社服务大厅(居然之家南侧)

淄博经开区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崔晓鸣

0533-7870203

淄博经开区复兴路与重庆路东南角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26.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服务内容:按照《山东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经办规程(暂行)》,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对于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未申领,以及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跨省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移至新参保地,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办理程序: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至市直、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前台进行线下办理,或通过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线上办理。

所需材料: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关系转入时使用)。

市主管部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科室(单位):淄博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王博 0533-3182636 13869322321

服务地址: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服务窗口

区县服务点名单

单位名称

服务专员

联系方式

服务地址

张店区

郑云飞

0533-2922689

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张店区市民中心一楼东厅人社综合窗口

淄川区

刘艳

0533-5260070

18764326657

淄博市淄川区颐泽将军大道168号政务中心二楼C区

博山区

张钊

2278281

博山区大观园路86号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临淄区

马文文

0533-7177139

临淄区临淄大道97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窗口

周村区

孙群

0533-6160107

13626436591

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周村市民之家二楼东厅

桓台县

田涛

0533-8217419

桓台县张北路1886号 便民服务中心一楼

高青县

刘倩

0533-6986696

高青县高苑东路7号政务服务中心B区

沂源县

江秀津

0533-3257539

沂源县鲁山路中段政务中心D区

高新区

钮子豪

0533-3580551

18678202023

高新区柳泉路109号二楼人社51号窗口

文昌湖区

于海腾

0533-6880029

13573369597  

文昌湖区萌水镇北池村北池二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经开区

杨娜

0533-7870208

13969369566

重庆路与复兴路路口东南角淄博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十八、税务服务

27.个税服务

服务内容:从海外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取得的一次性补助,按照国家税收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5年内境内工资收入中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探亲费、子女教育费和交通费等,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办理程序: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部门确定高层次人才后,要将名单及相关资料定期传递至同级税务部门,税务部门组织服务专员及时将税收政策宣传到高层次人才本人并开展税收办税服务。开辟“绿色服务通道”,优化服务功能和内容,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纳税预约服务、咨询服务以及编制发放服务手册等个性化税收服务项目。

所需材料: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文件

市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责任科室(单位):个人所得税科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樊敏霞  0533-3587174  17605337385

服务地址:柳泉路248号

区县服务点名单

序号

服务类别

服务事项

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

姓名

联系方式

1

税务服务

个税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张店区税务局

于本

0533-2126113

15253389627

许瀚文

0533-2126516

17605336782

2

税务服务

个税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淄川区税务局

王丹丹

0533-5183605

18560886114

3

税务服务

个税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博山区税务局

苏杭

0533-4160219

17864386930

4

税务服务

个税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临淄区税务局

王玉杰

0533-7850727

15866672535

5

税务服务

个税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周村区税务局

黄小瑜

0533-6238089

18560886065

郭姝彤

0533-6238718

18553397902

6

税务服务

个税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高新区税务局

王芳

0533-3593515

15053304107

7

税务服务

个税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沂源县税务局

杨小溪

0533-3252666

18560906162

8

税务服务

个税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桓台县税务局

王晓含

0533-8268062

13355237607

9

税务服务

个税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高青县税务局

张洁

0533-6967212

18253383036

10

税务服务

个税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齐鲁化工区税务局

于跃

0533-7699376

15762893266

11

税务服务

个税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经开区税务局

李淑瑶

0533-2900313

13792166393

12

税务服务

个税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文昌湖税务局

周雨晴

0533-6880116

18363991606

十九、海关服务

28.海关服务

服务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和海外科技专家来华工作进出境物品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54号)规定回国定居或者来华工作连续1年以上(含1年)的高层次人才进境本办法所附清单范围内合理数量的科研、教学物品,海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免税验放。

清单范围:

(1)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用的少量的小型检测、分析、测量、检查、计量、观测、发生信号的仪器、仪表及其附件;

(2)为科学研究和教学提供必要条件的少量的小型实验设备;

   (3)各种载体形式的图书、报刊、讲稿、计算机软件;

   (4)标本、模型;

   (5)教学用幻灯片;

   (6)实验用材料。

     (7)首次进境的个人生活、工作自用的家用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收录机、便携式激光唱机、便携式计算机每种1件;

 (8)日常生活用品(衣物、床上用品、厨房用品等);

    (9)其它自用物品(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除外)。

办理程序:高层次人才进境上述清单所列物品,除应当向海关提交人事部、教育部或者其授权部门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身份证明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1)以随身携带、分离运输方式进境科研、教学物品的,应当如实向海关书面申报,并提交本人有效入出境身份证件;

  (2)以邮递、快递方式进境科研、教学用品的,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并提交本人有效入出境身份证件;

    (3)回国定居或者来华工作连续1年以上的高层次人才进境自用物品的,应当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并提交本人有效入出境身份证件、境内长期居留证件或者《回国(来华)定居专家证》,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向主管海关提出书面申请。

(4)经主管海关审核批准后,进境地海关凭主管海关的审批单证和其他相关单证对上述物品予以验放。

市主管部门:淄博海关

承办科室(单位):综合业务二科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张力 0533-7993938 18369949513

服务地址: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72号

二十、金融服务

29.金融服务

服务内容:设置高层次人才金融服务窗口,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预约专员等服务;为高层次人才及其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优先办理存贷款业务、结算业务、汇款业务等。

办理程序:申报—审核资料—业务优先办理

市级银行机构名称: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市级银行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41139094

市级银行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邢敏    18369909709

郑丹丹  15689321257

马娟娟 18766979265

市级银行机构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12号

服务银行网点名单

网点名称

服务专员

联系方式

网点地址

所属区县

齐商银行淄博支行营业部

郑丹丹

15689321257

柳泉路115号金达大厦C座一楼

高新区

齐商银行周村支行营业部

曲玥

18353376236

淄博市周村区丝绸路70号

周村区

齐商银行临淄支行营业部

牛新风

13869367281

临淄区临淄大道816号

临淄区

齐商银行沂源支行营业部

马迅

15254423313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西首路北

沂源县

齐商银行桓台支行

宋晓宇

18560393625

桓台县东岳路1251号

桓台县

齐商银行博山支行营业室

李媛媛

0533-4189222

博山区中心路48号

博山区

齐商银行高青支行营业室

李林晶

15169278263

 

高青县清河路5号(御泉香墅南邻)

高青县

齐商银行鲁中支行营业部营业室

马娟娟

0533-2170110

18766979265

张店区新村西路142号

张店区

齐商银行淄川支行营业室

黄婷

13573367975

淄川区松龄东路209号

淄川区

齐商银行经开区支行营业室

沈祥寰

15853195279

淄博市淄博经济开发区傅家镇南京路与王舍路东300米路北房家社区288号

经济开发区

 

服务内容:优先开立外汇资本金账户、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提供外汇资本金结汇等服务,优先办理贸易项下进口托收、信用证、汇款等业务

办理程序:高层次人才凭“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按政策要求资本项目、经常项目等业务提供相关资料且审核无误后,优先为其办理。

市级银行机构名称: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市级银行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41139094

市级银行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张秩宁 0533-2178888-91221   张雨桐 0533-2178888-91215                       

市级银行机构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12号

服务银行网点名单

单位名称

服务专员

联系方式

服务地址

所属区县

齐商银行淄博支行

营业部

张秩宁

0533-2178888-91221

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15号金达大厦C座

张店区

齐商银行鲁中支行

营业部

刘康

0533-2185735

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42号

张店区

齐商银行高新区支行

肖如意

0533-3585540

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21号创业上城名府小区7号楼

高新区

齐商银行经开区支行

张雨桐

0533-2178888-91215

淄博市淄博经济开发区傅家镇南京路与王舍路东300米路北房家社区288号

经开区

齐商银行周村支行

于哲

18560350391

淄博市周村丝绸路70号

周村区

齐商银行临淄支行

齐珊珊

0533-7318824

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816号恒生国际星城商业街西区东首

临淄区

齐商银行淄川支行

王晓旭

0533-7879319

淄博市淄川区松龄东路209号

淄川区

齐商银行博山支行

赵琨

0533-4186606

淄博市博山区中心路10号

博山区

齐商银行桓台支行

杨金钰

15564372096

桓台县东岳路1251号

桓台县

齐商银行高青支行

李林晶

0533-6325777-6725

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5号

高青县

齐商银行沂源支行

李嘉媛

0533-3259717

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西首路北

沂源县

二十一、观影服务

30.观影服务

服务内容:高层次人才在办理购买电影票业务时,可凭“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在淄博市齐纳影城各影院门店享受会员价同等优惠待遇,每场次可最多购买4张影票。

办理程序:高层次人才凭“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李斌  0533-2280022 13853321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