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政策解读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28X4/2023-5400918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27 发布机构: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解读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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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318911

一、文件印发背景

《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是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全省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监测分析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107号)、《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9〕96号)以及我省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制定的,对指导我市创业担保贷款业务规范开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一)总则。该部分主要对文件背景、创业担保贷款的定义、相关机构的分工等进行了规定。

(二)借款人范围。对个人借款人、小微企业借款人的政策范围进行了详细界定,执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人群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三)贷款使用。对创业担保贷款用途、贷款金额和期限、利率、次数等进行了规定。

四)贷款管理。对贷款贴息、贷款回收以及不良贷款处理做了详细规定,对纳入不良贷款做出了明确的时间规定。

(五)绩效管理。要求落实“放管服”和“一次办好”要求,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按照各地当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总额的1%,奖励工作成效突出的经办银行、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等单位。

(六)附则。该部分主要是明确文件生效日期,对政策调整的情况做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