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工作要点的通知

 

淄人社发〔2023〕8号

 

各区县、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社中心,市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锚定“走在前、开新局”,聚力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聚焦“企业信赖、群众满意”两个目标,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全面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和收入分配管理、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五大主业”,为实现“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贡献人社力量。

 一、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

(一)启动全国就业创业示范城市争创工作。以争创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为引领,实施“十大行动”,打造“就在淄博”服务品牌,全面推动我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由“全方位”向“高品质”提升,全力建设高质量充分就业先行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各科室、单位配合)

(二)全力完成年度就业目标任务。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5万人以上。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滚动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年内创设2.3万个城乡公益性岗位。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90%以上。完善淄博市智慧人力资源市场功能模块,做好线上线下招聘求职服务,举办招聘服务活动365场以上。(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创业支撑体系。实施“创业齐都·乐业淄博”计划,政策性扶持创业1.5万人以上。率先推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齐岗贷”,优化放款程序,推动“齐岗贷”持续扩面增量。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不少于7亿元。推进“创业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建立全链条创业服务新模式。举办淄博市人才创业大赛大学生赛道和海外留学人员赛道比赛,选树创业典型。(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四)抓好职业技能培训。坚持产业导向、需求导向、就业导向,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重心向重点产业链倾斜,进一步优化企业新型学徒制和“金蓝领”培训工作机制,重点培养高级工及以上层次的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和新型学徒。培育淄博特色技能培训品牌,大力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化、品牌化和信息化建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大力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守法经营、诚信服务的良好环境。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促就业系列活动,聚焦重点群体,开展求职招聘、就业指导等服务,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牵头负责,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配合)

二、健全社会保险体系

(六)持续推进社保扩面。扎实开展“缴费基数和应参保人数核定”工作,深挖扩面资源,促进用人单位和职工依法参保。积极引导个体从业、灵活就业、城乡居民和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鼓励有条件的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严格落实阶段性社保费缓缴政策,督促有条件的企业及时补齐缓缴的费款。(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负责)

(七)筑牢基金“安全网”。进一步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基金风险防控体系,巩固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专项行动成果,扎实推进常态化数据稽核检查和非现场监督,严厉打击骗取社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抓好基金风险警示教育工作,维护基金安全。(局社保基金监管科、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退休“一件事”和工伤“一件事”改革。整合与退休相关的13个关联业务为“一件事”,实现退休申报、退休资格确认、待遇核定发放等业务打包办。实施工伤保险“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围绕“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支付”三个事项,建立工伤保险“全链条”闭环式集成服务模式。(局养老保险科、局工伤保险科牵头负责,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市人力资源考试测评中心配合)

(九)推进“社银一体化”改革。将可合作办理或委托办理的人社服务事项下沉到农商银行,在2022年试点基础上,2023年在全市推开。年内布点总目标不少于150个,可办事项增加到61项,选树16个标杆性、规范化场所,打造“一刻钟人社便民服务圈”。(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牵头负责,市人力资源考试测评中心配合)

(十)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质效。持续做好“社保专员”“告知承诺”等服务模式的推进工作,积极推广网上办、掌上办和就近办,提升经办质量。扩大失业保险业务免申即享范围。优化工伤预防培训网络综合平台。提升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国家和省级统收统支工作质效,适时调整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按时足额发放各类保险待遇。(局养老保险科、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局工伤保险科、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局窗口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加大人才招引力度。落实“五年二十万大学生来淄创新创业计划”,全年引进高校毕业生4.3万人以上。推行市-区县-镇办三级“网格化”服务机制。擦亮“淄博-高校人才直通车”品牌,甄选与产业链密切相关的重点高校,打通与对口院系间的精准对接之路全年全市举办活动100场以上。依托智慧人力资源市场,通过抖音直播带岗等方式,满足产业链多层次用人需求(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局人才开发科、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专技人才培育。落实“专精特新”企业职称评审创新机制,实行职称申报董事长举荐制。推行“链上企业评职称”专属服务,选择部分产业链重点企业,下放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权限。推行“一评双证”,促进专技人才、高技能人才双向贯通。落实乡镇“直评”、基层职称系列评审、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制度,助推乡村振兴。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全年培训11万人以上。(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

(十三)加强技能人才培养。面向“链主”企业,给予一定量的人才选树配额,优先给予博士后科研平台、技师工作站等建设支持。举办首届职业技能大赛,提升全市技能人才队伍整体水平。支持技工教育(联盟)发展,以产业链企业为重点,做优企校订单式培养。在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实现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全覆盖,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体系。(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局人才开发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全面落实“人才金政50条”及“四强”产业关键领域生活补贴,不断丰富高层次人才服务内涵,配合推进省会经济圈7市人才卡互认互通,营造更优服务环境。为重点人才工程人才遴选推荐提供指导服务,提高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成功率,搭建重点人才工程人员发挥作用平台。(局人才开发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事业单位人事和收入分配管理质效

(十五)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规范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探索建立行业急需紧缺目录。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生涯“一件事”数字化应用试点工作,开发事业单位招聘考务管理系统。推进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的稳妥有序开展,加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培训力度。探索建立管理岗位借用制度,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特设岗位的积极作用。(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

(十六)加大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力度。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工作。推进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政策落实。强化事业单位工资管理,持续做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做好课后延时补助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工作。落实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局工资福利科负责)

(十七)加强企业工资宏观指导。开展企业薪酬调查,适时发布部分职业工资指导价位。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等政策。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加强国企负责人薪酬分配监督指导。(局劳动关系科负责)

五、构建新时代劳动关系

(十八)抓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持续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和谐劳动关系考核测评活动,强化和谐劳动关系全域试点区县日常指导工作,继续推广电子劳动合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局劳动关系科负责)

(十九)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充分发挥驻企仲裁员工作室作用,完善企业劳动争议预防、协商机制,推进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第三批金牌调解组织培育选树工作,提高协商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加强业务建设,优化要素式办案方式,开展庭审观摩、仲裁案卷评查和文书评比活动,完善裁审衔接机制。依托“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建设,强化仲裁监察联动,完善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

(二十)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质效。做实劳动维权“一件事”改革,按照“线上一码,线下一表”的工作方式,充分发挥住建、公安、法院、工会、综治等部门力量,构建“1+X”模式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机制。落实“一码维权”机制,推行投诉举报线索三日快办制度。加大国家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的数据分析,推进欠薪问题源头治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负责)

六、强化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二十一)加强党建和人社干部队伍建设。开展“百强战斗堡垒 百优攻坚先锋”争创行动,推动“先锋人社·情暖民生”党建品牌辐射作用向各个层面延伸。适时开展干部调整和轮岗交流,搭建“人社百家讲坛”,倡树“三提三争”,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进一步调整优化事业单位职能,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后半篇文章”。持续正风肃纪,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大力推进“清风淄博人社”建设。(局组织人事科、局机关党委负责)

(二十二)推动“法治人社”建设。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稳妥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持续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局法规科负责)

(二十三)持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开展“提效争先”改革创新行动,围绕“人才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就业增收共同富裕、“一件事”改革、“社银一体化”“智慧人社”服务等重点事项,打造一批在全省有影响,在基层能推广的立得住、叫得响的改革典型经验,形成省、市、区县三级联动谋创新、促改革的新局面。加快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配合做好全省“智慧人社”一体化平台业务梳理,开展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标准化提升,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局政策研究室、局法规科负责)

(二十四)擦亮“淄博人社”宣传品牌。围绕全市人社中心工作,利用图文、短视频和直播等形式,加大新媒体矩阵宣传力度,提高人社政策的传播力和亮点工作的影响力,擦亮“淄博人社”宣传品牌。加强舆情监测,有效化解舆情风险。(局新媒体宣传办公室、局政策研究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抓好信息化建设和人事考试工作。探索建设淄博人社线上公共服务集约化平台,不断优化“百事通”和视频帮办服务系统。加快存量二代社保卡向三代社保卡更新步伐,继续扩大“民生一卡一码通”应用场景。加强考试安全管理,提升考试服务效能,推动人事考试各项工作圆满顺利完成。(市人力资源考试测评中心负责)

(二十六)做好规划统计财务工作。抓好人社事业发展规划计划重要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执行和监测。强化统计服务和监督,提高统计服务质效。加强预算执行,规范资金管理,高质量编报年度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强化账务管理,启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块,加强一体化系统会计核算模块应用。(局规划财务科负责)

(二十七)抓实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强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工作理念。着力加强就业人才、社会保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深入开展政策文件精细化解读,规范办理政务信息申请公开,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单位配合)

(二十八)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坚持人民至上,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积极推进解决信访事项。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强化问题导向,提升初信初访和日常办件工作质效。常态化开展信访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做好维稳相关工作。(局信访室牵头负责,各科室、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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