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7-20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年7月20日更新)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本《指南》于2023年7月20日更新,并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分类及编排体系

根据《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职责和内设机构等内容。

(二)法规公文

主要包括: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等。

(三)部门会议

主要包括: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的工作会议等。

(四)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综合规划计划、专项规划计划、财政预算与决算信息等。

(五)建议提案办理

主要包括: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1)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ibo.gov.cn/)

(2)淄博人社(微信号zbsrsj,二维码附后)等微信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3)其他: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

2.公开时限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

书面申请应填写《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从淄博市人民政府或本机关网站下载,也可从受理机构处领取,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递交《申请表》,来信请寄送至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电子邮箱、传真号码见本《指南》第三条。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

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bo.gov.cn/)和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ibo.gov.cn/)设有“依申请公开”窗口,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511室。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868790

传    真:0533-2868756

电子信箱:zbsrsj@zb.shandong.cn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183622

传    真:0533-3183622

电子邮箱:zwgkb@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3甲1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306018、2306099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doc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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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8790;电子邮箱:zbsrs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人社主旋律,紧扣民生主题,健全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聚焦群众关心的问题,规范公开政策规定、会议活动并进行解读,及时通报就业、社保、劳动关系等重点领域信息,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情况。2023年,公开政策文件12件、局长办公会议4次,并采取文字、图表、新闻发布会、媒体报刊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保障企业和群众知情权,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

申请公开工作方面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为自然人申请2022年下降33%,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无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其中,通过互联网申请9、通过信件申请1件,涉及社保方面4件、其他方面6件,予以公开的5、部分公开的1件、无法提供的4件,部分公开及无法提供的原因均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及时调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全年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并更新政务公开指南,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做到定期清理并将清理结果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发布,2023年到期自动失效2件现行有效9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持续加强网站建设,顺应媒体宣传发展新趋势,重点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开设“服务指南”“看得懂算得清”“热点问答”等专栏,做好惠企利民政策的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优化微信公众号菜单功能,一键直达政策掌上通、政策解读、办事指南,促进政务公开。2023年在“淄博人社”微信公众号、微博号、今日头条号等新媒体平台累计发布信息1223条,在淄博人社官网发布工作动态354篇,在全国各级政务、新闻媒体发布信息495篇。 

(五)监督保障方面领导班子和科室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进行调整,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召开专题培训会议,采取日常培训、集中培训与会议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培训力度,确保培训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3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部分文件公开格式不够规范

2.政策解读方式较为单一,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1.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将公文制发、网站管理与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形成工作闭环,确保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全面公开。进一步加强指导监督,加大审核把关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2.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将政策解读作为文件审签的重要一环,政策文件不解读不运转、解读材料不达标不运转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拓展政策解读渠道通过文字、图表、视频、新闻发布会多种形式官网、微信公众号、媒体报刊等多种渠道,广泛深入进行政策解读宣传,提高政府信息群众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年,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7件市政协委员提案41件,共计58件。其中,涉及就业方面14件、社保方面4件、人才队伍建设方面32件、人事和收入分配管理方面5件、劳动关系协调方面3件。与2022年相比,今年代表、委员对我市人才招引、技能人才培养领域工作关注度持续提升,占比达55%。在办理过程中,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行动上切实有效,程序上合理规范,时间上及早安排,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地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58件建议提案全部按时办结,代表委员全部表示满意。

(三)2023年,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措施,依托丰富多彩的各类活动,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主动将政策措施和服务送到群众身边。积极适应信息技术和媒体宣传发展新趋势,在全省率先借助5G智媒技术向特定群体精准公开政策措施,并积极探索群众喜闻乐见的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形式,持续做好人社政策的公开和解读,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四)2023年,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3〕38号)要求,牢固树立“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理念,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度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建立重点任务台账,定期检查调度,指导各科室、单位严格落实规定,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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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2〕20号)要求,结合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年度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电话:2868790,邮箱zbsrs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贯彻落实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根据《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人社相关业务包括稳就业保就业政策落实社保征缴扩面及待遇发放、扩大人才吸引力度和人才队伍水平建设方面,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以政务公开助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主动公开。分利用淄博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淄博人社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以及媒体报刊、电视等途径,主动公开宣传各项政策、服务指南等,2022年在“淄博人社”微信公众号平台累计发布信息602条、在淄博人社官网发布工作动态219篇、在全国各级政务、新闻媒体发布信息690篇。

(二)推进依申请公开。2022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14件为自然人申请1件为企业(单位)申请,主要涉及养老保险待遇相关文件等情况,比2021年下降12%其中,通过网络申请15件,予以公开的7件,本机关不掌握的7件,部分公开1件。1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时办结,并按有关规定向申请人出具答复并提供相关信息,办理过程中无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三)做好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市人社局及时调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主动公开文件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2022年,市人社局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发布,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到期自动失效3件,现行有效11件。

(四)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2年,市人社局坚持做好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同时,积极通过“淄博人社”微信公众号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开设“助企纾困人社在行动”“援企稳岗扩就业”等专栏,做好惠企利民人社政策的宣传解读。定期与12333咨询热线对接汇总筛选热点问题,开设“热点问答”专栏,回应群众关切。积极回复公众号后台留言,增加与群众的交流互动。优化公众号菜单功能,一键直达局长信箱、政策掌上通、政策解读、办事指南,促进信息公开。

(五)落实监督保障情况。2022年,市人社局根据领导班子调整和机构改革有关情况,对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同时,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实际工作制定了2022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根据计划组织实施政务公开专项培训会议。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3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请监察支队更新)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73.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1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1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14

 1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创新措施

存在问题:

(一)政策解读方式还不够丰富,解读形式较为单一,需要进一步拓展政策解读文件的发布渠道。

(二)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要拓展广度和深度

改进措施:

(一)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拓展政策解读渠道通过图文、卡通动漫等形式锦进一步丰富重大政策实施的发布解读,通过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开展深入政策解读宣传。

(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优化信息公开内容努力扩大信息来源,围绕企业、群众需要,及时、准确、规范更新发布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保证各类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创新措施:

按照“管业务就要管公开”原则,根据省人社厅统一安排,部署区县人社部门参加人社业务政务公开培训,积极指导基层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险等领域的政务公开指导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市人社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部署要求,市人社局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举办了2次政务公开培训,制定了《2022年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各科室、各单位严格落实规定,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做好主动公开内容维护,及时高质量做好依申请公开回复。

(三)2022年,市人社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9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9件,其中,涉及就业工作6件、社保工作5件、人才队伍建设20件、人事和收入分配管理方面4件、劳动关系协调方面3件。与2021年我局承办建议提案涉及领域对比分析,2022年代表委员对人才招引、技能人才梯队建设领域工作关注度明显提高。这些建议提案充分反映了代表委员对人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包含着对人社工作寄予的殷切希望和深切关怀。市人社局在办理工作中,狠抓意见建议转化落地,58件建议提案全部按时办理完毕,并获得办理态度、办理过程、办理意见、办理效果“四满意”。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4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政办202139号)要求,结合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年度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贯彻落实条例等有关规定和《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要求,围绕中心工作,通过落实稳就业政策、大力推进社保扩面、全力提升人才队伍建设水平等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全面落实条例各项公开要求,扎实推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严格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主动公开内容。分利用淄博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淄博人社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以及媒体报刊、电视等途径,主动公开宣传各项就业、社保、人才政策、服务指南等,2021年在“淄博人社”微信公众号平台累计发布信息621条、在全国各级政务、新闻媒体发布信息575篇

 


 

)依申请公开。2021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全部为自然人申请主要涉及养老保险待遇相关文件、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等情况,比2020年增长近31%,其中,通过网络申请15件,信函申请2件。予以公开的13件,本机关不掌握的3件,部分公开1件。1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时办结,并按有关规定向申请人出具答复并提供相关信息,17件办理过程中无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1年,市人社局严格落实修订《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发布范围和发布程序。同时,按照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调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发布。同时,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2021年,市人社局发布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1件,现行有效12件。及时发布相关主动公开文件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1年继续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公开调整的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同时,改版“淄博人社”微信订阅号,提升界面阅读舒适性和美观性接入“温暖淄博人社”微信小程序,在原有查询等业务的基础上,添加“视频帮办”“智能客服”等创新功能,同时优化“微官网”通过新增的留言功能,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开通“温暖淄博人社”微信视频号、抖音号,用当下流行的短视频平台和群众喜闻乐见的短视频形式宣传人社政策

(五)监督保障情况。结合市政府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印发2021年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制定了2021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根据计划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培训。同时,根据领导班子调整和机构改革有关情况,对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34.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多渠道多形式政策解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方式还不够丰富,对同一政策进行多角度解读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对人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

(一)持续深入进行政策解读。结合局职责任务,进一步加强重大政策实施的发布解读,通过多种方式、借助多种渠道开展深入宣传,同时积极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多频次的深度解读。

(二)结合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和我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努力扩大信息来源,围绕群众、企业需要,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准确、规范更新发布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保证各类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重点针对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市人社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根据《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市人社局制定了《2021年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各科室、各单位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做好主动公开内容维护、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同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举办了两次政务公开培训。

 2021年,市人社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3(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13),市政协委员提案33(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31件,剩余2件因答复文件属性为不予公开,未进行公开),其中,涉及就业工作6件、社保工作2件、人才队伍建设27件、人事和收入分配管理方面8件、劳动关系协调方面3件。与2020年我局承办建议提案涉及领域对比分析,2021年代表委员对人才招引、技能人才培养领域工作关注度明显提高。这些建议提案充分反映了代表委员对人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包含着对人社工作寄予的殷切希望和深切关怀。市人社局在办理工作中,狠抓意见建议转化落地,46件建议提案全部按时办理完毕,并获得办理态度、办理过程、办理意见、办理效果“四满意”。

按照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要求,为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指导工作,2021年我局印发关于在全市人社系统深入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并建立了基层政务公开联络员制度,为持续做好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五)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至20211231日。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全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现将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报告内容主要分为6部分,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关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情况,请联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邮编:255000,电话:2868790,邮箱zbsrs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重点工作,通过传统媒介和新媒体方式,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公开了就业保障等相关政府信息,不断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发展,对社会各界掌握最新人社信息、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真落实相关规定要求,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4493条,涵盖人社工作各个方面。贯彻“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不断扩大公开范围,主动公开办公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执行情况、重点工作推进落实、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按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27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21件,采取登门拜访、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积极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充分了解代表委员意图,扎实开展工作调研,提出办理意见,按时完成答复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在线渠道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全部及时办结,按照申请人要求公开答复并提供相关信息,此过程中无收费情况。平时对各类来人来电咨询业务,能够做到热情服务,当场答复,及时高效处理,无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修订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范信息发布的范围和程序。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等重点工作领域,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指导。

 

(四)平台建设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布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作用,同时成立新媒体工作室,运维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全年在政府网站公开2866条,政务微博公开117条,政务微信公开731条,新闻媒体方式公开779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结合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局工作实际,及时修改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根据全市机构改革情况,结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职能,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全面,准确翔实。根据工作计划,适时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培训。成立新媒体工作室,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2019年度在政务公开评估考核中位列全市第四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5

5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55

0

6975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5

3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6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600.1928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个别科室和单位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对应该公开的内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缺乏时效性。

2.政策解读标准不高。对需要解读的文件范围把握不准确,解读比例偏低,解读形式比较单一。

下步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结合各科室、单位的职责任务和主动公开目录,出台工作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内容、公开流程和公开要求进一步进行规范,使具体工作更加规范,程序更加严谨,便于实际操作。

2.强化公开意识,提高业务能力。通过组织学习、授课辅导、组织检查、下发通报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业务能力,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200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的说明

时间:2020-12-28

我单位于2010年1月份挂牌成立,无2010年之前政务公开年度报告,特此说明!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8日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4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全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现将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报告内容主要分为6部分,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关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情况,请联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邮编:255000,电话:2868790,邮箱zbsrs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重点工作,通过传统媒介和新媒体方式,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公开了就业保障等相关政府信息,不断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发展,对社会各界掌握最新人社信息、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真落实相关规定要求,主动公开了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等相关政府信息2185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1535条,政务微博公开91条,政务微信公开392条,新闻媒体等方式公开167条。同时积极拓宽公开渠道,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财政资金信息、权责清单和项目审批情况等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在线渠道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全部及时办结,按照申请人要求公开答复并提供相关信息,此过程中无收费情况。平时对各类来人来电咨询业务,能够做到热情服务,当场答复,及时高效处理,无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围绕做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制定了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四)平台建设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布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

(五)监督保障情况。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改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根据全市机构改革情况,结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职能,按照“三定”方案,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全面,准确翔实。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培训。成立新媒体工作室,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拓宽公开渠道。按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3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委员提案19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1

规范性文件

4

4

5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数量为0,该业务已于2018年年底移交至行政审批局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821

减少299(总计5522)

55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增加3(总计8)

3(执行数)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7

0(总计47)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5

311.7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部分行政执法信息发布不完整、网站查询功能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等方面。

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在以下三个方面持续下功夫:

一是进一步完善机制,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中间过程的检查督导工作,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和完整。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强化责任意识,提高采集业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是对照先进查找不足,让信息查询更加方便快捷。进一步优化网页服务功能,对标先进加强自我完善,让信息查询更加便利快捷。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创新公开形式,使公开的信息更加方便群众。   

三是进一步拓展功能,发挥信息公开延展作用。巩固已有工作成果,努力探索工作创新,把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发挥平台交流互动和信息资料库作用。以信息公开促进群众监督参与,以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工作和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2-01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全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现将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报告内容主要分为十一部分,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关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情况,请联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邮编:255000,电话:2868790,邮箱:zbrsjbgs@163.com)。 

  一、概述

  2018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重点工作,通过报刊杂志、服务大厅、咨询电话、门户网站、自助终端、微信APP等传统方式和新媒体方式,及时、准确、全面、主动公开了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等相关政府信息1838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1366条,政务微博公开50条,政务微信公开22条,新闻媒体等方式公开400条。对社会各界掌握最新人社信息、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有关科处室、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局作为市本级人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各区县局作为本级人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依据职能划分,各自分工协作,相互配合,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各局属单位、机关科处室配置专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了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二是落实实施办法。按照制定印发的《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严格规范人社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程序和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地公开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主动公开;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依照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向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按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登记备案。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及互动交流情况

  建立政策解读和咨询机制,对群众关注度高、易产生误解的各类人社政府信息,在做好主动公开的同时,也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对就业创业、医疗、人才等进行了重点解读。积极对社会舆情作出回应,依托线上线下、新老媒体等多种渠道予以解答、澄清,回应社会关切。在市政府网站政民互动(局长信箱)平台,受理办件1602件,已全部进行了受理回复,综合受理回复率100%。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依托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主动对外公开了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次办好”事项清单,方便公众了解“一次办好”事项提报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强化了监督,促进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公布了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检查执法人员名录和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增强了“双随机、一公开”透明度;公布了我局年度预决算情况,财政运行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对政策性、法规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并进行政策解读,增强了科学民主决策。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重点发挥部门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设置了资讯中心、政务公开、政策法规、交流互动、专题专栏等共计60余个栏目,可为社会和公众提供两百多项服务。定期对局门户网站进行维护,整合精简栏目,清理各种错链、断链情况,进一步明确各栏目责任分工,明确规定定期更新、公开信息等要求。2018年,网站浏览次数1700万人次,截至目前,网站浏览总次数已累计达1.1亿人次。本部门政府信息,也通过后台链接到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二是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居)人社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设立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设备,对外公开业务办理部门、申报材料、办事程序、咨询电话等信息。三是增加人社信息公开方式。通过“温暖淄博人社”官方APP、微信公众号、数字电视查询、个人网上服务大厅、人社自助终端、短信平台、12333咨询电话等,人社信息公开方式已增至七种,形成了涵盖网站、手机APP、自助终端、微信、短信、数字电视和12333咨询电话的公共服务一体化系统平台,系统日均访问量超10000人次。四是通过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主动对外公开人社政府信息。2018年,市人社局共在国家、省、市等各类新闻媒体刊发稿件302篇。此外,还将纸质媒体与网络媒介相结合,政府信息除了在纸质媒体刊登外,相关信息稿件也及时在淄博新闻网、大众网、鲁中网等网络发布。五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分管负责人任新闻发言人,设立新闻发布工作办公室,确定日常工作联络人,按计划开展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六是完善政务热线电话功能,12333电话咨询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宽,通过12345市长热线及时回复群众关切。2018年,电话人工接入量达8.1477万人次,回复率100%。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1件信函申请,4件网络申请,3件当面申请。其中,2件属于我局公开范围,我局已按照相关规定按时予以了答复,提供了相关信息,并按相关程序要求对案件材料进行了整理归档;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已按相关程序要求进行了回复;5件不属于我局公开范围,也已按相关程序要求进行了回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均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实行源头管理和保密审查。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程序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把保密审查安全关。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处室在呈报公文前,对公文是否涉密、是否公开进行严格审查,从源头上做好保密审查工作。清理整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法制网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系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二是开展考核和责任追究。建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对各单位、各科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检查、同考核。对已经发布的,特别是通过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由专人定期进行清理检查。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局属各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中,与全局工作同步部署开展。局属各单位分别开通运行了创业“快易贷”、教育培训网、人事考试信息网、人力资源市场网、外国专家局网等专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拓宽信息发布、公共服务、互动交流新渠道。

      十一、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18年,市人社局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21件。涉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工作、人事管理、劳动关系等方面,集中反映了社情民意,为人社工作的进一步提升提供了宝贵的信息资源。市人社局结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以建议提案办理为抓手,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了全市人社工作的创新发展。主动公开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4件。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调查征集结果公开不够充分,网站互动交流栏目有待完善等。

  2019年,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改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重要性认识和业务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扩大新媒体应用途径,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依法依规主动做好政府信息的审查和发布,最大范围的做好公文解读和政策咨询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类信息,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附件2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政府部门、单位版)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83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36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5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2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40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4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3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4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8

     1.当面申请数

3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4

     4.信函申请数

1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8

     1.按时办结数

8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8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5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2

(注:各子栏目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19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结合全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现将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报告内容主要分为十一部分,时间自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关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情况,请联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邮编:255000,电话:2868790,邮箱:zbrsjbgs@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重点工作,通过报刊杂志、服务大厅、咨询电话、门户网站、自助终端、微信APP等传统方式和新媒体方式,及时、准确、全面、主动公开了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等相关政府信息1577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935条,政务微博公开45条,政务微信公开50条,新闻媒体等方式公开537条。对社会各界掌握最新人社信息、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有关科处室、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局作为市本级人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各区县局作为本级人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依据职能划分,各自分工协作,相互配合,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各局属单位、机关科处室配置专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了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二是落实实施办法。按照制定印发的《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严格规范人社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程序和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地公开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主动公开;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依照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向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按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登记备案。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及互动交流情况

  建立政策解读和咨询机制,对群众关注度高、易产生误解的各类人社政府信息,在做好主动公开的同时,也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对就业创业、养老、医疗、人才、劳动关系等进行了重点解读。积极对社会舆情作出回应,依托线上线下、新老媒体等多种渠道予以解答、澄清,回应社会关切。在市政府网站网上互动系统,受理办件269件,已全部进行了受理回复,综合受理回复率100%。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依托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已主动对外公开了社会保险的经办依据及流程,方便参保人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申领社会保险待遇。公布了我局2017年预算和2016年决算情况,财政运行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公布了2016年淄博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适时公布了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情况,增强了社保基金的监管和政策执行力度。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重点发挥部门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设置了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业务经办大厅、服务指南、12333咨询等共计80余个栏目,可为社会和公众提供两百多项服务。定期对局门户网站进行维护,整合精简栏目,清理各种错链、断链情况,进一步明确各栏目责任分工,明确规定定期更新、公开信息等要求。截至2017年底,网站浏览次数已累计达9300多万人次。本部门政府信息,也通过后台链接到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二是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居)人社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设立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设备,对外公开业务办理部门、申报材料、办事程序、咨询电话等信息。三是增加人社信息公开方式。通过“温暖淄博人社”官方APP、微信公众号、数字电视查询、个人网上服务大厅、人社自助终端、短信平台、12333咨询电话等,人社信息公开方式已增至七种,形成了涵盖网站、手机APP、自助终端、微信、短信、数字电视和12333咨询电话的公共服务一体化系统平台,系统日均访问量超10000人次。四是通过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主动对外公开人社政府信息。2017年,市人社局共在国家、省、市等各类新闻媒体刊发稿件270余篇。此外,还将纸质媒体与网络媒介相结合,政府信息除了在纸质媒体刊登外,相关信息稿件也及时在淄博新闻网、大众网、鲁中网等网络发布。五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分管负责人任新闻发言人,设立新闻发布工作办公室,确定日常工作联络人,按计划开展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六是完善政务热线电话功能,12333电话咨询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宽,通过12345市长热线及时回复群众关切。2017年,电话人工接入量达6.66万人次,回复率100%。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2件为信函申请,1件为网络申请。其中,2件属于我局公开范围,我局已按照相关规定按时予以了答复,提供了相关信息,并按相关程序要求对案件材料进行了整理归档;1件不属于我局公开范围,也已按相关程序要求进行了回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均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实行源头管理和保密审查。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程序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把保密审查安全关。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处室在呈报公文前,对公文是否涉密、是否公开进行严格审查,从源头上做好保密审查工作。清理整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法制网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系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二是开展考核和责任追究。建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对各单位、各科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检查、同考核。对已经发布的,特别是通过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由专人定期进行清理检查。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局属各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中,与全局工作同步部署开展。局属各单位分别开通运行了创业“快易贷”、教育培训网、人事考试信息网、人力资源市场网、外国专家局网等专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拓宽信息发布、公共服务、互动交流新渠道。

     十一、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17年,市人社局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0件,市政协委员提案22件。涉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工作、人事管理、劳动关系等方面,集中反映了社情民意,为人社工作的进一步提升提供了宝贵的信息资源。市人社局结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以建议提案办理为抓手,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了全市人社工作的创新发展。主动公开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4件。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未在网站设置明显“山东政务服务网”服务入口链接,网站互动交流栏目有待完善,网站仅提供简单搜索功能。

  2018年,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改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重要性认识和业务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扩大新媒体应用途径,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依法依规主动做好政府信息的审查和发布,最大范围的做好公文解读和政策咨询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类信息,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附件:市人社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6日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8

一、概述

2016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重点工作,通过报刊杂志、服务大厅、咨询电话、门户网站、自助终端、微信APP等传统方式和新媒体方式,及时、准确、全面、主动公开了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等相关政府信息2189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1292条,政务微信公开7条,新闻媒体等方式公开890条。对社会各界掌握最新人社信息、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有关科处室、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局作为市本级人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各区县局作为本级人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依据职能划分,各自分工协作,相互配合,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各局属单位、机关科处室配置专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了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二是落实实施办法。按照制定印发的《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严格规范人社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程序和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地公开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主动公开;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依照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向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按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登记备案。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及互动交流情况

建立政策解读和咨询机制,对群众关注度高、易产生误解的各类人社政府信息,在做好主动公开的同时,也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对就业创业、养老、医疗、人才、劳动关系等进行了重点解读。积极对社会舆情作出回应,依托线上线下、新老媒体等多种渠道予以解答、澄清,回应社会关切。在市政府网站网上互动系统,受理办件896件,已全部进行了受理回复,综合受理回复率100%。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重点负责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工作。依托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已主动对外公开了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资金、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组织举办了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特殊人群的就业专项活动,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2016年成功举办了“春风行动”、淄博市创业大赛、政府贴息贷款促创业“扬帆行动”、“聚力送岗 助梦起航”青年人才专场招聘会、开展“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宣传月”等多项就业创业专项活动,发布各类通知、公告、信息90余条,进一步扩大了就业信息服务受众面,方便了群众掌握就业创业最新政策和动态。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重点发挥部门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改版升级后,设置了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业务经办大厅、服务指南、12333咨询等共计80余个栏目,可为社会和公众提供两百多项服务。定期对局门户网站进行维护,整合精简栏目,清理各种错链、断链情况,进一步明确各栏目责任分工,明确规定定期更新、公开信息等要求。截至2016年底,网站浏览次数已累计达6490多万人次。本部门政府信息,也通过后台链接到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各区县人社部门政府信息及时在各自网站公开,重要信息通过分配的账号从市局网站后台上报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二是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居)人社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设立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设备,对外公开业务办理部门、申报材料、办事程序、咨询电话等信息。三是增加人社信息公开方式。通过“温暖淄博人社”官方APP、微信公众号、数字电视查询、个人网上服务大厅、人社自助终端、短信平台、12333咨询电话等,人社信息公开方式已增至七种,形成了涵盖网站、手机APP、自助终端、微信、短信、数字电视和12333咨询电话的公共服务一体化系统平台,系统日均访问量超5000人次。四是通过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主动对外公开人社政府信息。2016年,市局及各区县局共在国家、省、市等各类新闻媒体刊发稿件890余篇,其中,市级媒体450余篇,省级以上媒体440余篇。此外,还将纸质媒体与网络媒介相结合,政府信息除了在纸质媒体刊登外,相关信息稿件也及时在淄博新闻网、大众网、鲁中网等网络发布。五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分管负责人任新闻发言人,设立新闻发布工作办公室,确定日常工作联络人,按计划开展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六是完善政务热线电话功能,12333电话咨询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宽,通过12345市长热线及时回复群众关切。2016年,电话人工接入量达6.56万人次,回复率100%。七是开展人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局属各单位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以及机关各科(处)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培训,传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内容,布置人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八是在局门户网站分别公开了“三最”城市指标体系、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并相应公开了服务指南和业务手册。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为信函申请。其中,1件属于我局公开范围,我局已按照相关规定按时予以了答复,以纸质形式提供了相关信息,并按相关程序要求对案件材料进行了整理归档;1件不属于我局公开范围,也已按相关程序要求进行了回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均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实行源头管理和保密审查。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程序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把保密审查安全关。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处室在呈报公文前,对公文是否涉密、是否公开进行严格审查,从源头上做好保密审查工作。清理整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法制网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系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二是开展考核和责任追究。建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对各单位、各科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检查、同考核。对已经发布的,特别是通过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由专人定期进行清理检查。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局属各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中,与全局工作同步部署开展。局属各单位分别开通运行了创业“快易贷”、教育培训网、人事考试信息网、人力资源市场网、外国专家局网等专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建立了大学生就业、人事考试中心、政府创业贷款担保等微信公众号,拓宽信息发布、公共服务、互动交流新渠道。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形式还不够丰富,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7年,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改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重要性认识和业务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扩大新媒体应用途径,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依法依规主动做好政府信息的审查和发布,最大范围的做好公文解读和政策咨询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类信息,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附件: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x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7日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2-18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结合全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现将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报告内容主要分为十一部分,时间自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关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情况,请联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邮编:255000,电话:2868733,邮箱:zbrsjzys@126.com)。 

一、概述

2015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重点工作,通过报刊杂志、服务大厅、咨询电话、门户网站、自助终端、微信APP等传统方式和新媒体方式,及时、准确、全面、主动公开了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等相关政府信息2103条,对社会各界掌握最新人社信息、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完善工作机构。市局作为市本级人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各区县局作为本级人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各自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市局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依据职能划分,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各局属单位、机关科(处)室配置专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了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二是落实实施办法。按照制定印发的《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严格规范人社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程序和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地公开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主动公开;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依照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向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按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登记备案。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及互动交流情况

建立政策解读和咨询机制,对群众关注度高、易产生误解的各类人社政府信息,在做好主动公开的同时,也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对就业创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城乡居民医保、引进国外智力等进行了重点解读,并对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积极对社会舆情作出回应,依托线上线下、新老媒体等多种渠道予以解答、澄清,回应社会关切。在市政府网站网上互动系统,受理办件1187件,已全部进行了受理回复,综合受理回复率100%。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重点负责社会保险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依托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已主动对外公开了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和基金收支情况信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和支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充药品目录等政府信息。在局门户网站政策法规社会保险专栏,2015年共公布有关五项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卡政策文件35件,主要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大病保险新政,门诊慢性病,付费方式结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政策以及社保卡应用等信息。相关社会保险待遇调整和政策变动等政府信息,随时通过通知公告栏目对外公布。开展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工作,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和登记台账,上网信息均经审核后发布。依托网站后台,随时汇总、生成政府信息公开汇总表。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重点发挥部门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改版升级后,设置了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业务经办大厅、服务指南、12333咨询等共计80余个栏目,可为社会和公众提供两百多项服务。2015年,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多次普查整改,整合精简各栏目,清理各种错链、断链情况,明确各栏目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规定定期更新、公开信息等要求。截至2015年底,网站浏览次数已累计达4530多万人次。本部门政府信息,也通过后台链接到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各区县人社部门政府信息及时在各自网站公开,重要信息通过分配的账号从市局网站后台上报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二是在街道(乡镇)就业、社保、人才经办服务大厅等基层平台,设立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设备,对外公开业务办理部门、申报材料、办事程序、咨询电话等信息。三是增加人社信息公开方式。新开通“温暖淄博人社”官方APP、微信公众号和数字电视查询,加上之前已开通的个人网上服务大厅、人社自助终端、短信平台、12333咨询电话等,人社信息公开方式已增至七种,形成了涵盖网站、手机APP、自助终端、微信、短信、数字电视和12333咨询电话的公共服务一体化系统平台,系统日均访问量超4000人次。四是通过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主动对外公开人社政府信息。2015年,先后在国家、省、市等各类新闻媒体刊发稿件450余篇,接受新闻宣传采访50余次。此外,还将纸质媒体与网络媒介相结合,政府信息除了在纸质媒体刊登外,相关信息稿件也及时在淄博新闻网、大众网、鲁中网等网络发布。五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分管负责人任新闻发言人,设立新闻发布工作办公室,确定日常工作联络人,按计划开展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六是完善政务热线电话功能,12333电话咨询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宽,通过12345市长热线及时回复群众关切。2015年,电话人工接入量达6.43万人次,回复率100%。七是开展人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局属各单位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以及机关各科(处)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培训,传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内容,布置人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八是在局门户网站分别公开了“三最”城市指标体系、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并相应公开了服务指南和业务手册。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信函申请,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我局已按照相关规定按时予以了答复,以纸质形式提供了相关信息,并按相关程序要求对案件材料进行了整理归档。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均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实行源头管理和保密审查。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程序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把保密审查安全关。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处)室在呈报公文前,对公文是否涉密、是否公开进行严格审查,从源头上做好保密审查工作。清理整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法制网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系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二是开展考核和责任追究。建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对各单位、各科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检查、同考核。对已经发布的,特别是通过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由专人定期进行清理检查。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局属各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中,与全局工作同步部署开展。局属各单位分别开通运行了创业“快易贷”、教育培训网、人事考试信息网、创业促进会、人力资源市场网等专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建立了大学生就业、人事考试中心、政府创业贷款担保等微信公众号,拓宽信息发布、公共服务、互动交流新渠道。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的印发,明确了人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要求,推动了人社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但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实际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工作人员少与业务量大之间存在矛盾,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深,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分散,部分公开工作制度落实还不到位。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重点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的学习贯彻力度,增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理念;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努力扩大队伍范围,提高人员专业化的信息公开能力;健全完善相应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合理划分部门、科室间的职能范围;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扩大新媒体应用途径,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依法依规主动做好政府信息的审查和发布,最大范围的做好公文解读和政策咨询工作;在2016年开展为期一年的人社信息集中宣传工作,在媒体开设专栏进行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类信息,尤其是社会保险领域信息,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3日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16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职能,现将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报告主要由概述、制度机制人员建设、发挥信息公开平台作用、重点人社信息公开情况、依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今后打算等六部分组成,时间自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联系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8733,邮箱:zbrsjzys@126.com)。 

一、概述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围绕社会关注的人社热点难点问题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通过门户网站、咨询电话、服务大厅、媒体报刊、简报信息等多种形式,及时、准确、主动公开了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相关政策法规和政府信息290篇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对社会各界及时全面掌握最新人社政策信息、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服务作用。

二、加强制度机制和人员队伍建设

一是及时根据局领导分工和人事变动情况,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人员构成,明确了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及具体工作人员各自的工作分工和职责范围。二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对各业务科室、局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做到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目标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检查、同考核。三是对照人社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要求,对全局内部规章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修订完善,尤其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方面,新制定和修改了我局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政务信息工作办法等规章制度。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保持原有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量不减少,扩大对兼职人员的培养,通过举办信息公开工作综合或专项培训,为各科室和单位培养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三、发挥信息公开平台作用

一是按照市政府要求,建立健全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分管负责人任新闻发言人,设立新闻发布工作办公室,确定日常工作联络人,按计划开展新闻发布宣传工作。二是重点发挥部门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改版升级后,设置了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局长信箱、12333咨询等共计80余个栏目,可为社会和公众提供两百多项服务。后台管理实行分账号控制,各区县可通过分配的账号从后台上报各类政府信息。截至2014年年末,我局门户网站浏览次数已累计达3075万多人次。三是推动人社服务职能向基层延伸,向街道(乡镇)基层平台下放57项约束性服务项目,在经办服务大厅设立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设备,对外公开业务办理部门、申报材料、办事程序、咨询电话等信息。四是通过“政风行风热线”等上线活动,主动宣传人社最新政策法规、解答群众诉求、解决具体问题。2014年,局机关参加上线活动2次,局属事业单位参加1次,接听、解答群众问题115个,对重点关注的就业、社保、劳动关系等问题及时进行了回复。五是推进公共服务数字化建设,依托数字电视网络资源建立“智慧人社户户通”,将服务延伸到每个家庭;依托移动设备建立“智慧人社人人通”,将社会保障服务延伸到“指尖”,实现“掌上办事”。六是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服务信息,建立了高校毕业生就业、人事考试等微信公众服务号、订阅号,拓宽信息发布、公共服务、互动交流新渠道。七是完善政务热线电话功能,12333电话咨询可以提供包括社保信息查询、业务咨询、疑难问题限时回复等服务项目,接入114电话导航系统平台以来,服务渠道进一步拓宽。2014年,电话人工接入量达4.37万人次,回复率100%。

四、重点人社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通过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主动对外刊发人社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已先后在国家、省、市等各类新闻媒体刊发信息稿件440余篇,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及省人社厅报送各类政府信息220余篇次和1240余篇次。如期编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汇编(2013年分册)》。二是建立信息主动发布机制。在门户网站政策法规栏目公布了50余个政策性文件,主要涉及养老、医疗、就业创业、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内容。在通知公告栏发布人社工作信息230余条。开通了人才市场网、教育培训网、人事考试信息网、创业“快易贷”、创业促进会服务平台,依托网络公开信息,为群众提供人社服务。三是建立政策解读和咨询机制。对群众关心的劳动就业、创业优惠、社会保障、人员招聘等方面信息,在就业、社保大厅、人力资源市场、基层服务平台,设立信息公告栏随时发布最新政策信息和办事流程,设立咨询台解答群众疑问。对于来电咨询,由12333咨询电话进行解答,专业性强的问题转由具体业务科室解答。四是及时对社会舆情作出回应。群众关注度高、易产生误解的就业、社保政策,及时通过报刊媒体渠道予以解答、澄清。五是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结合政府网站保障改进工作,对涉及就业、社保等重点领域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清理,整理出权力清单189项,正在进行最后审核,待审核确定后,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将各权力事项的内容和流程对外公布。

五、依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建立政府信息集中管理机制,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逐条逐项确定信息属性。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6个,已在政府网站对外公布。对已经发布的政府信息,特别是通过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清理检查,集中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二是正确处理信息公开申请。201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全部为信函申请,我局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了答复,并按程序对案件材料进行了整理归档。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我局均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和工作打算

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和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公开的深度不够;单位之间、科室之间沟通不及时,影响了公开工作的时效性;部分公开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便民服务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重点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立足整改,按照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学习贯彻力度,改进工作人员的观念;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强化监督考核,扩大队伍范围,提高人员专业化素养;加强部门、科室间的沟通运行,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强化平台建设,拓宽新媒体应用途径;依法依规主动做好政府信息的审查和发布,最大范围的做好公文解读和政策咨询。面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及时、准确、全面、安全地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和全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服务。

附件: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26日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2-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现将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综述、组织领导、人员队伍建设、信息主动公开及平台建设情况、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情况以及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8733)。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综述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通过媒体报刊、门户网站、简报信息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的公开了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教育培训等政策法规,以及公务员考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政府信息,很好地发挥了我局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全面完成了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人社工作管理水平的现实需要。对此,我局始终高度重视,长期以来一直把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开展人社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

(一)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局领导分工和人事变动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重新确定了具体工作人员,明确了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及具体工作人员各自的工作分工和职责。

(二)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落实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对各业务科(处)室、局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做到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目标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三)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13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从职责分工、公开的范围、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保密审查、监督和保障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有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为满足群众利益诉求、响应市政府改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总要求,2013年,我局着力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上下功夫,提高各级从业人员素养。在维持原有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量的前提下,注重做好对兼职人员的培养工作。通过举办信息公开工作综合或专项培训,及时传达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提高领导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在日常工作中,注重与从事实际工作人员的沟通交流,统一工作标准,弥补制度衔接间的不足,从程序上严肃公开工作流程。

四、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13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简报信息、服务窗口、社会宣传等多种载体,及时对外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新政策、新举措,极大地方便了职工群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4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4条,占总体比例的1.41%;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19条,占总体比例的6.69%;业务公开信息257条,占总体比例的90.49%;规划计划、统计信息4条,占总体比例的1.41%。

主动公开的内容包括2013年我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部门发文、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划统计以及涉及广大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其它重要业务事项以及机构领导设置等信息。

(二)依托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改版升级后,设置了包括“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内的一级栏目10个,各类二、三级栏目100余个,具备政务公开、工作动态、网上办事、网上咨询和信息查询等多种功能,后台管理实行分账号控制:各业务科(处)室可以对分管的栏目进行信息维护;区县通过分配的账号从后台上报信息,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及时发布;不同级别的管理员根据各自管理权限各司其责,实时更新相应栏目信息,确保网站内容的安全、及时、准确、有效。截至2013年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浏览次数累计达2330多万人次,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是不断扩宽公开渠道。2013年,我局先后在国家、省、市等各类新闻媒体上刊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及各类信息稿件480余篇,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及省人社厅报送各类信息410余条次和840余条次,扩大了职工群众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府信息的了解掌握。同时,在就业、社会保险、人才经办服务大厅设立的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也及时对外公开业务工作的办理依据、部门、地点、条件、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时限、咨询电话等,还印制了业务办理告知单,方便各类群众前来咨询和办理业务。

三是改进12333咨询服务,扩宽服务范围。12333电话咨询中心立足我局业务需要,可以提供包括社保信息查询、电话预约挂失、各类业务咨询、疑难问题限时回复等人工服务项目。自我市启动“公共服务信息一号通”系统后,12333接入114电话导航系统平台,进一步拓宽了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渠道,去年一年12333咨询电话人工接入量达5.5万余人次,有效地宣传普及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和对外工作事项。

五、正确处理公开申请,确保不引起复议诉讼案件

2013年,我局共收到公民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3件,其中信函申请1件、当面申请2件。对于信函申请,我局及时按规定予以了答复。对于2件当面申请,在处理过程中,由于申请人主动申请撤回了公开申请,我局也按程序对案件材料进行了整理归档。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我局均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加大审查力度,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的监督检查

根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的规定,在保密审查方面,我局主要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公开的政府信息逐条、逐项进行严格审查。先由局办公室根据信息提供部门的意见,提出“公开”、“免予公开”、“需报审”的审核意见,并注明依据和理由,经局领导审批后,确定信息是否对外公开。对已经发布的信息,特别是对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发布的信息,我局则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清理检查,如发现有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信息,依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集中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打算

通过近些年来的努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和发展,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少数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环节上沟通不够,存在瑕疵;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衔接不畅。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重点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立足整改,按照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学习贯彻力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及时、准确、安全、全面地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信息,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取得更好的成效,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和全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服务。

 

附件: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24日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2-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现将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收费及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打算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8733)。

一、概述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接受新闻媒体采访、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公开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等政策,以及公务员考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政府信息,信息量有了较大幅度增长,更好地发挥了我局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全面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有关科(处)室、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设在局政策法规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

(二)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2011年3月份,我局制定印发并向社会公开了《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公开的范围、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保密审查、监督和保障等内容作出了规定;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综合制度规范、发布协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评议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2012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有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内容。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14条,占总体比例的8%;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5条,占总体比例的2.86%;业务工作信息152条,占总体比例的86.86%,规划计划、统计信息4条,占总体比例的2.28%。

主动公开的内容包括2012年我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统计数据,涉及广大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要业务事项以及机构领导等。

(二)公开平台建设。我局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服务窗口等多种载体,及时对外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新政策、新举措,极大地方便了职工群众。

一是大力推进门户网站建设。对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改版升级,设置了包括“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内的一级栏目10个,各类二、三级栏目100余个,每日实时更新信息,具备政务公开、网上办事、网上咨询和信息查询等多种功能。后台管理实行分账号控制:各业务科室可以对分管的栏目进行信息维护;区县通过分配的账号从后台上报信息,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及时发布;不同级别的管理员根据各自管理权限各司其责,确保网站内容的安全、及时、准确、有效。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自运行以来,日均点击量超过2万人次,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2012年,在国家、省、市等各类新闻媒体上刊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及各类信息稿件480多篇,报送省厅、市委、市政府各类信息350多条,扩大了职工群众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府信息的了解和掌握。同时,在就业、社会保险、人才经办服务大厅设立的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场所,公开对外业务工作的办理依据、部门、地点、条件、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时限、咨询电话等。

三是不断拓宽12333咨询服务渠道和范围。12333电话咨询中心立足业务需要,开展了社保信息查询服务、疑难问题限时回复、电话预挂失社保(医保)卡服务,全年无休日挂失社保(医保)卡服务、延时服务等。我市启动“公共服务信息一号通”系统后,12333接入114电话导航系统平台,拓宽了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渠道,每天平均人工接听电话400余人次,有效地宣传普及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和对外工作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收费及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共收到公民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1件、信函申请1件,按规定及时予以了答复,同意公开2件,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2012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6人次,其中现场咨询4人次,电话咨询2人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的规定,在保密审查方面,我局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公开的政府信息逐项进行严格的审查,由局办公室根据信息提供部门的意见,提出“公开”、“免予公开”、“需报审”的审核意见,并注明依据和理由,报局领导批准后确定。对已发布信息,特别是对通过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我局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有泄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立即进行处理,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准确、及时、安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打算

通过几年来的努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和发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部分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落实不到位,衔接不畅。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学习贯彻力度,加强教育和培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和方式,准确、安全、及时、全面的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附件: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2013年1月29日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现将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收费及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打算等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8733)。 

一、概述

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为重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理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办法》及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研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路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建设全面推进,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二)完善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2011年年初,市政府办公厅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并以正式文件予以印发。在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我局于3月份制定印发并向社会公开了《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公开的范围、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保密审查、监督和保障等内容作出了规定;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综合制度规范、发布协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评议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实施办法》的出台,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有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明确重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11年,我局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接受新闻媒体采访、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公开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等政策,以及公务员考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政府信息,信息量有了较大幅度增长,更好地发挥了我局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内容。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21条,占总体比例的18.26%;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45条,占总体比例的39.13%;业务工作信息49条,占总体比例的42.61%。

主动公开的内容包括2011年我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广大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要业务事项以及机构领导等。

(二)公开平台。我局通过多种方式,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新政策、新举措能及时对外公开,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一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主渠道作用。在我局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门登载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以及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充实了网站其他栏目的内容,及时进行动态更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2010年7月改版使用后,访问量突破900万人次,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是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就业、社保、人才、医保服务大厅等窗口单位,通过流程图上墙,设置电子屏幕、触摸屏,摆放服务指南卡片等方式,公开对外业务工作的受理范围、办理依据、条件、需提交的材料、办事程序、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咨询和监督电话等,方便职工群众。2011年,我市12333劳动保障咨询电话人工接入量全年达8.7万余人次,有效地宣传普及了各项法律法规知识和工作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收费及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1年,我局共收到公民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2件,按规定及时予以了答复,同意公开2件,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2011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8人次,其中现场咨询6人次,电话咨询2人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1年3月份,我局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分别进行了专章规定。在保密审查方面,明确了“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以及审查的程序和具体要求。在监督和保障上,确立了经费保障、工作考核、责任追究、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处理等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对已发布信息,特别是对通过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我局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有泄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立即进行处理,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准确、及时、安全。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打算

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形式比较单一;局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将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培训教育。组织《条例》和《办法》以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局系统各科(处)室、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使每个人做到熟悉并基本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具体流程,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网站功能和运行机制。不断应用新技术完善网站功能,丰富信息展示形式;建立健全网站运行的各项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和督促检查,确保上网信息准确、安全、及时。

(三)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创新形式,拓宽渠道,努力实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附件: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现公布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收费及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打算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dzb.hrs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8733)。 

一、概述

2010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出发,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1月11日正式组建,10月份“三定”方案下发后,我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局政策法规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安排5名业务能力强的同志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它职能处室配合的信息公开组织体系,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照《条例》要求,我局把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作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局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室分别进行保密初审和审查,报局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局主要负责人签批。建立了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公文类信息,在发文时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三种属性,由公开工作机构在审核公文的同时审核属性是否准确。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结合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逐项工作、逐个部门理顺工作程序,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将相关科室、局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办理以及协调配合纳入全年的考核之中。建立了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工作机制。与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协调、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应承担的责任及追究办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信息2条,占总体比例的2.56%;政策法规23条,占总体比例的29.49%;规划计划信息1条,占总体比例的1.28%;业务工作48条,占总体比例的61.54%;统计数据信息4条,占总体比例的5.13%。

主动公开的内容包括2010年我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设立依据、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涉及广大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要业务事项、统计数据以及机构领导等内容,涵盖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创新形式和载体,通过多种方式,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新政策、新举措能及时对外公开,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一是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将其建设成为我局信息公开主阵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建后,我局成立了专门的网站建设项目组,对网站框架构筑、平台搭建、栏目设计、服务功能进行调研后,将原有的人事和劳动保障两个网站进行整合、改版升级,于2010年7月1日启用新域名,新网站实用功能更加强大,服务功能更加突出。除部门职能、处室设置、领导分工、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固定信息外,我局还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各项工作业务办理流程、各类动态信息等,网站网上咨询、局长信箱等还可受理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和申请,使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最新政策以及办理相关业务。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近一年的时间,网站访问量突破200万人次,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是全方位强化业务大厅服务功能,将其建设成为我局信息公开窗口。除社保服务大厅、就业服务大厅外,我局将机关科(处)室所有对外业务均集中于服务大厅办理。提供“一站式”、 “标准化”服务,通过流程图上墙,设置电子屏幕、触摸屏,摆放服务指南卡片等方式,公开对外业务工作的受理范围、办理依据、条件、需提交的材料、办事程序、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咨询和监督电话等,方便职工群众。

三是完善其他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12333咨询电话开展宣传和咨询。2010年,我市12333劳动保障咨询电话人工接入量达到6万余人次,有效地宣传普及了各项法律法规知识和工作事项。2010年先后5次走进“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宣传法律法规政策,为群众解疑释惑。建立信息查阅场所。确定局档案室、政策法规室为我局信息公开的公共查阅场所,添置查阅、复印等设备,在工作时间面向公众服务,方便公众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收费及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0年,我局共收到公民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书面申请2件、网上申请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同意公开的2件,不同意公开的1件,确定申请政府信息不存在的1件,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2010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12人次,其中现场咨询9人次,电话咨询3人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0年3月份,我局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了专门的自查,明确了一名分管领导全面负责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对涉及人事和劳动保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进行了整合,确定由具体科室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和检查监督,并严格了审查和公开程序;定期对已发布信息,特别是对通过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检查,如发现有泄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立即进行处理,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准确、及时、安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打算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还不够充分,信息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等。

今后,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培训教育。积极开展多形式的培训教育活动,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理解。对信息公开的内容、流程进行统一和规范,分解细化,责任到人,严格落实。

二是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继续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门户网站建设和12333电话咨询服务,充分发挥网络的互动功能和新闻媒体的宣传效应,提高通过网络及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质量,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三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机构改革情况,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符合公开条件的做到主动公开、及时公开、随时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全面准确。完善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解读服务。

四是加强基础性工作。制定出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日常化。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附件: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27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采取多种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2009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后,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局机关职能科室和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局综合科、政策研究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安排5名业务能力强的同志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了组成人员,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它职能处室配合的信息公开组织体系,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照《条例》要求,我局把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作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8月份,印发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局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室分别进行保密初审和审查,报局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局主要负责人签批。建立了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公文类信息,在发文时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三种属性,由公开工作机构在审核公文的同时审核属性是否准确。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结合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逐项工作、逐个部门理顺工作程序,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将相关科室、局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办理以及协调配合纳入全年的考核之中。建立了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工作机制。与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协调、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应承担的责任及追究办法。

  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召集全局干部集中学习《条例》,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各级人力资源市场、社会保险经办大厅等办事窗口,摆放了宣传单,12333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电话随时答复咨询,为公众提供方便。2009年先后5次走进市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走进市电视台“政务现场”“实事直通车”直播栏目,面对面宣讲劳动保障法律知识,接受咨询,回答问题,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和推进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突出重点,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更新工作。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年初对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更新,对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政府信息获取方式、公开工作机构、公开时限等进一步予以明确。同时,对照《条例》要求,我局围绕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其他信息等六个方面,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随时更新。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立信息查阅场所。按照《条例》要求,确定局档案室、综合科、政策研究室为我局信息公开的公共查阅场所,添置查阅、复印等设备,在工作时间面向公众服务,方便公众查阅。完善传统公开方式。在办事办件场所设置了电子屏幕、触摸屏,摆放了服务指南卡片,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询服务。完善网络服务功能。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供公众查阅。12333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电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网上咨询、局长信箱等也可受理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

  三是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信息3条,占总体比例的3.66%;政策法规22条,占总体比例的26.83%;业务工作9条,占总体比例的10.97%;其他信息48条,占总体比例的58.54%。

  主动公开的内容包括2009年我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设立依据、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涉及广大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要业务事项,以及机构领导等内容,涵盖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方面面。

  2009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3236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091人次,电话咨询2009人次,网上咨询136人次。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依申请公开信息为零,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认真查摆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条例》的宣传还不够充分,信息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工作机构人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今后,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培训教育。积极开展多形式的培训教育活动,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理解,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对信息公开的内容、流程进行统一和规范,分解细化,责任到人,严格落实。

  二是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继续推进12333电话咨询服务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络的互动功能和新闻媒体的宣传效应,提高通过网络及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质量,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三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机构改革情况,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符合公开条件的做到主动公开、及时公开、随时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全面准确。完善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解读服务。

  四是加强基础性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四、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由于《条例》颁布实施时间不长,部分工作人员对《条例》内容学习领会不够,单位建立的相关制度和程序还不尽规范,公开的内容也不够全面。因此,建议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各单位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附件: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