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淄博市人力资源从业人员技能大赛的通知 | |||
|
|||
各区县、经开区、文昌湖区人社局,高新区人社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决策部署,提升我市人力资源从业人员素质,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现将举办淄博市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人才引领·技能兴淄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淄博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三、参赛条件 在淄博市正式注册、登记备案或取得许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参赛单位及参赛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参赛单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二)参赛人员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有1年及以上人力资源服务或人力资源管理从业经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四、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主要为人力资源相关业务模块知识点,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具体要求详见《淄博市人力资源从业人员技能大赛参赛技术文件》(附件1),竞赛练习题库及相关资料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 五、赛事安排 (一)初赛。以客观题的方式进行书面考试,考核内容为人力资源理论有关知识,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二)决赛。分为个人风采展示和案例分析两个环节,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第一环节:个人风采展示。选手结合自身经历,分享个人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借助视频或PPT脱稿陈述。本环节主要考查选手日常工作成果的积累和现场展示能力,在3分钟内完成。 第二环节:案例分析。选手现场抽签确定竞赛题目,现场作答,在5分钟内完成。 (三)竞赛时间。竞赛初赛、决赛阶段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竞赛奖励 (一)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均合格者,按总成绩决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7名,优胜奖若干。总成绩前3名选手,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资金奖励。 (二)获得竞赛成绩前3名的选手,经市级人社部门核准后,按程序选拔为“淄博市技术能手”。 (三)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成绩合格且在竞赛中获奖的选手,按照规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七、竞赛报名 (一)以各区县为单位组织报名。 (二)各区县应于10月11日17:00前将《淄博市人力资源从业人员技能大赛报名表》(附件2)和《淄博市人力资源从业人员技能大赛选手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及参赛选手二寸免冠蓝色背景电子照片(以姓名+单位方式命名,大小不低于2M)发送到报名邮箱,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选手需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因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的,取消参赛资格。 联系人:苗 雨、王 学,联系电话:2791855、2791853 邮 箱:zbsrsjjck@zb.shandong.cn。 附件: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8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