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淄博市人力资源从业人员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8 16:09:10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区县、经开区、文昌湖区人社局,高新区人社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决策部署,提升我市人力资源从业人员素质,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现将举办淄博市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人才引领·技能兴淄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淄博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三、参赛条件

在淄博市正式注册、登记备案或取得许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参赛单位及参赛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参赛单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二)参赛人员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有1年及以上人力资源服务或人力资源管理从业经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四、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主要为人力资源相关业务模块知识点,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具体要求详见《淄博市人力资源从业人员技能大赛参赛技术文件》(附件1),竞赛练习题库及相关资料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

五、赛事安排

(一)初赛。以客观题的方式进行书面考试,考核内容为人力资源理论有关知识,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二)决赛。分为个人风采展示和案例分析两个环节,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第一环节:个人风采展示。选手结合自身经历,分享个人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借助视频或PPT脱稿陈述。本环节主要考查选手日常工作成果的积累和现场展示能力,在3分钟内完成。

第二环节:案例分析。选手现场抽签确定竞赛题目,现场作答,在5分钟内完成。

(三)竞赛时间。竞赛初赛、决赛阶段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竞赛奖励

(一)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均合格者,按总成绩决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7名,优胜奖若干。总成绩前3名选手,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资金奖励。

(二)获得竞赛成绩前3名的选手,经市级人社部门核准后,按程序选拔为“淄博市技术能手”。

(三)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成绩合格且在竞赛中获奖的选手,按照规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七、竞赛报名

(一)以各区县为单位组织报名。

(二)各区县应于10月11日17:00前将《淄博市人力资源从业人员技能大赛报名表》(附件2)和《淄博市人力资源从业人员技能大赛选手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及参赛选手二寸免冠蓝色背景电子照片(以姓名+单位方式命名,大小不低于2M)发送到报名邮箱,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选手需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因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的,取消参赛资格。

联系人:苗  雨、王  学,联系电话:2791855、2791853

邮  箱:zbsrsjjck@zb.shandong.cn。


附件:1.淄博市人力资源从业人员技能大赛参赛技术文件.docx

          2.淄博市人力资源从业人员技能大赛报名表.docx

          3.淄博市人力资源从业人员技能大赛选手汇总表.docx

          4.各区县报名联系方式.docx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8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