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淄博英才计划“首席技师”选拔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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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经开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社中心,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要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培养选拔更多优秀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引领带动全市技能人才队伍发展,根据《淄博英才计划“首席技师”项目管理办法》(淄人社发〔2023〕2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3年度淄博英才计划“首席技师”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全市各类企业中,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并取得行业内公认的业绩,且在生产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重点从“四强产业”及重点产业链企业、新经济新赛道等领域相关企业中选拔。 (二)选拔条件。推荐人选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发明、创新成果或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创造出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具备高超技艺、绝招绝技并在传技带徒方面成绩突出,为人才培养和技能传承做出突出贡献; 4.近4年内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淄博市技术能手”等,或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的技能人才。 推荐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从45周岁以下的高技能人才中选拔。 已累计两次入选淄博市首席技师人员,处于支持期内的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入选者,不得再次申报。 二、推荐名额 2023年拟选拔淄博英才计划“首席技师”不超过30人。结合各区县近三年高技能人才新增数量情况,各区县按以下名额推荐:张店区、淄川区、高新区、临淄区、周村区各8名,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博山区、经开区各7名,文昌湖区2名。市属及中央、省驻淄企业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区县推荐。没有符合申报条件人选的,可不全额推荐。 结合近三年企业自主评价、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确定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家“链主企业”,分别给予1个“首席技师”配额,由企业自主确定支持人选,符合条件的,经考察可直接选拔为市首席技师。 三、推荐选拔程序 淄博英才计划“首席技师”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评审确定的方式进行。各区县负责推荐本区县候选人,经公示后上报。不受理个人申请。 (一)部署通知。根据总体工作安排,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通知,明确选拔范围、标准条件、工作程序、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 (二)推荐申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区县人社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考察人选德、能、勤、绩情况,并经区县委组织部审核把关后,推荐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资格审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选拔条件和标准,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形式要件审查。 (四)评审遴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在充分讨论和投票表决基础上,提出淄博英才计划“首席技师”建议人选名单,形成评审工作报告,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考察公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建议人选名单在局网站公示,人选所在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组织实地考察。公示考察情况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审定公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形成遴选情况报告,按程序提请研究通过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人选名单,并颁发证书。 各区县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推荐。推荐过程中,要求组织5名以上同行专家进行初步评议;推荐人选上报前,需将推荐人选《淄博英才计划“首席技师”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通过在显要位置张贴公告、单位网站或内部局域网等方式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淄博市首席技师”推荐材料 1.《淄博英才计划“首席技师”申报书》(附件1)。 2.《淄博英才计划“首席技师”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 3.淄博英才计划“首席技师”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基本情况,人选推荐顺序(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专家初步评议和公示情况,向区县委人才办汇报情况等。推荐报告加盖区县人社部门公章,并附《淄博英才计划“首席技师”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 4.其它证明材料。身份证扫描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网上公示截图证明或张贴公示公告的照片;承诺书(见附件5);主要技术成果、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推荐人选突出贡献、技能技艺以及先进操作法的佐证材料。 推荐材料统一按以下顺序排版:封面、材料目录(见附件4参考模板);申报书;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其它证明材料。 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双面印制。纸质材料内容扫描形成一个PDF文件,按照“姓名+单位”格式命名。 申报书、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推荐报告、区县推荐人选汇总表同时报送word或excel电子版。 以上材料不退回。 (二)注意事项 1.确保推荐材料规范、真实。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文字准确、简明,有数据支撑。荣誉和奖项情况要注明项目名称、授予单位、时间、等级、位次等;制定标准规范、著作、获得知识产权等成果要注明层级、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及个人位次等。不同表格所填内容要相互一致,并提供佐证材料。 2.严格做好报送材料初审工作。各区县要确认原件和复印件、扫描件一致,确保填报情况属实、无遗漏。审核无误后,区县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须在《材料目录》上签字。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时间进度要求。请于2023年12月8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PDF扫描版、电子版)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 系 人:马小娟,陈德娟,联系电话:2868598 协同邮箱:市人社局职建科 地 址:张店区联通路202号308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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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委组织部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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