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日期:2022-08-24 14:28:21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文件名称: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出台背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薪酬制度改革是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破除以药养医机制,推动医院回归公益属性的重要配套改革。按照国家、省总体部署要求,我市聚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自2018年开始,在部分公立医院进行了改革试点,各试点医院结合实际,不断完善考核评价和内部分配办法,着力搞活内部分配。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在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薪酬水平确定、落实自主分配权、绩效薪酬优化增收等机制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深化薪酬制度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树立了坚定信心。2021年7月,人社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2号),规定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等,启动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2022年3月,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四部门印发《山东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鲁人社发〔2022〕3号),部署安排我省改革工作。为深入贯彻国家、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在深入学习研究上级文件精神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淄博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三、决策依据:人社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2号)

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印发《山东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鲁人社发〔2022〕3号)

四、出台目的:为建立适应我市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推进公立医院运行体制和管理机制创新,充分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实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要,为加快建设健康淄博提供有力支撑。

五、重要举措:

一是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 包括完善薪酬水平决定机制、注重薪酬倾斜、实行薪酬总量管理三方面内容。强调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探索灵活多样的公立医院薪酬调控机制。

二是完善内部薪酬管理。 包括落实内部薪酬分配自主权、体现差异兼顾平衡、规范内部分配决定程序三方面内容。给予公立医院更大的内部分配自主权,将分配模式确定、薪酬结构调整、薪酬项目设立等分配权限都交由医院自主决定;内部分配要合理拉开差距,避免平均主义;注重医务人员的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逐步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内部薪酬分配体系。

三是建立负责人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包括完善薪酬激励机制、健全薪酬约束措施两部分。积极推行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注重对主要负责人的长期激励,激励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代表政府管理医院的责任。

四是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包括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健全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两部分。考核突出公益性导向,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考核体系和内部考核评价办法,将考核结果与医院薪酬总量、主要负责人薪酬、医务人员薪酬挂钩,切实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五是完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薪酬激励机制。包括加大对高层次人才激励力度、鼓励医务人员参与科研创新两部分。放权公立医院自主研究制定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认定方案及人员情况由各级卫生健康部门高标准、严要求进行审核把关,为医院“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高层次人才提供薪酬方面的政策支持。

六是加强经费保障和资金管理。包括拓宽经费来源渠道、落实政府投入政策、完善资金管理机制三部分。从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明确可支出项目、建立补助资金分配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机制、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等方面,支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政策原文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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