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2022年度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24 09:48:31 浏览次数: 字体:[ ]

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注册资本60亿元,由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公司为市财政局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承担城(乡)基础设施和交通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受市政府委托管理运营部分国有资产,进行土地整理开发。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满足集团经营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求,结合集团业务和工作需要,现将2022年度专业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干事创业、追求卓越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自律,无不良履职记录,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技能,服从公司安排,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照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年限及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为2022年4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16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任职资格要求详见《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2022年度专业人才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5月29日17时止。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审核的方式进行,请将下列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zcyygszhaopin@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请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且保证材料图片真实、有效、完整、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按相关要求报名者不予审核通过。

1.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正反面合成一张图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3.工作经历、职位证明材料(任职文件、聘用合同等)以及证明个人经验、能力及业绩的相关材料;

4.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学历按应聘人员填报的最高学历认定。所学专业按应聘人员最高学历对应的所学专业认定,辅修双学位的按主修专业认定。

如报名人数过多,将酌情决定是否对部分或全部岗位增加初试环节,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增加环节成绩不带入面试,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采取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告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告知,未接到通知者即未进入面试范围。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资格审查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审查与网上资格审查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及岗位匹配度等进行测评,确定是否符合本次招聘岗位的要求。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并参加面试。

(四)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 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

2. 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的;

3. 请他人顶替体检或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的;

4. 有其它作弊等行为的。

(五)考察

通过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或电话访谈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安排考察对象写出个人工作总结,考察对象为在职或应届毕业生的,要求工作单位或学校出具考察对象的鉴定材料(加盖工作单位或院校公章),并请考察对象出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证明。考察期间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所提供的的报名信息和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配合考察并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对经上述程序确定的拟录用人员报公司党委研究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薪酬待遇依据具体分配岗位确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保公积金。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公司有权随时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二)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入职后须服从统一安排,在集团系统内统筹调配,具体工作地点根据运营公司及权属企业所在地确定,不服从或无法协商一致的,视为放弃应聘岗位。

(三)招聘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由公司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本次招聘实行总量控制原则,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对岗位资格条件做进一步调整解释等。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除本次发布的招聘信息外,不招聘其他人员,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五)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获得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公司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将严格保密,恕不退还。

(六)招聘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作出适当调整,请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如有其它事宜请电话咨询,联系电话:18653367561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17:00)


附件1: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1).docx
      附件2: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2022年度招聘岗位计划表(1).xlsx

 

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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