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淄博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初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8 18:20:50 浏览次数: 字体:[ ]

按照《2021年淄博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和报名情况,现就初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属综合类招聘岗位

(一)需进行初试的岗位

市属综合类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1:3比例的岗位,增加初试环节。具体岗位名单详见附件。

初试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以初试公告为准。

初试结束后,根据初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范围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资格审查、复试、考察、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二)不进行初试的岗位

市属综合类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聘计划数1:3比例的岗位,不进行初试环节。

初审通过人员全部进入复试范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资格审查、复试、考察、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二、其他招聘岗位

1、市属卫生类招聘岗位是否增加初试环节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确定增加初试环节的,初试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并组织实施。

2、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岗位是否增加初试环节由淄博师专确定。确定增加初试环节的,初试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布公告并组织实施。

3、各区县招聘岗位是否增加初试环节由各区县确定。确定增加初试环节的,初试由各区县发布公告并组织实施。

 

附件: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初试岗位表.xls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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