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发放到位

发布日期:2020-12-31 15:30:42 浏览次数: 字体:[ ]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严格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17号)要求全市调增的基础养老金已于1230日全部发放到位,惠及全市65万名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此次调整,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18元提高到142元,即每人每月提高24元。这是我市自2013年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增长幅度最大的一次也是我市响应最快、用时最短、效率最高的一次。全市各经办机构严密组织、狠抓落实,自202071日起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补发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目前,我市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确定标准并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确定。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居民予以适当倾斜政策,65-74岁、75岁(含)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分别高于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5元、10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居民养老保险两项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平稳运行。

 

 

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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