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说明

发布日期:2019-09-18 15:17:06 浏览次数: 字体:[ ]

现就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招聘岗位所列专业不含教育部目录专业的,教育部目录中对应专业应认定为符合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等其他条件仍需符合岗位要求,如:

淄博市歌剧舞剧院“舞蹈演员(男)”“舞蹈演员(女)”岗位“舞蹈表演”专业,研究生“音乐与舞蹈学”“舞蹈”、本科“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的毕业生也可应聘;

淄博市歌剧舞剧院“声乐演员(男高音)”“声乐演员(女高音)”“声乐演员(男中音)”岗位“音乐表演”专业,研究生“音乐与舞蹈学”“音乐”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的毕业生也可应聘。

2、周村区城北路街道便民综合服务中心环保安全岗位,要求的本科专业“材料科学(类)”,按照新旧专业对应原则,“材料(类)”下所有专业毕业生也可报考。

3、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从我市应征入伍,退役回淄博后选择返回学校完成学业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应聘入伍地区县的“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其他要求仍按招聘公告规定执行。

4、为避免计划浪费,对在职人员的同意应聘证明(解聘证明),经应聘单位同意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的,须在确定并发布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前提交应聘单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应聘。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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