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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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人社发〔2019〕25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局各科室、局属(代管)各单位: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规范权责清单工作的部署要求,经逐项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以及对应的责任事项,形成了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梳理公布区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权责清单 各区县局按照“三定”规定,从权责清单通用目录中认领本级事项,结合地方立法等情况,形成本级本部门权责清单。权责清单编制过程中,各区县局要及时与市局沟通,确保省市县三级权责事项名称、类型、设定依据、编码等目录要素基本一致,各区县局权责事项数量相当。各区县局要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并于公布后7日内报市局备案。 二、统筹推进规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根据政策法规立改废等情况,及时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不断提升清单的时效性、实用性和便民性。以权责清单为基础,按照“省级统筹、标准统一、自上而下”的原则,按系统编制“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实现同一事项在省市县三级申请材料、办理环节、流程和时限等要素统一。 三、推进部门履职尽责 各区县局,市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强化清单落实,按照权责清单确定的实施层级和权限行使权力、提供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确保全面正确履职尽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措施,提升监管实效。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制度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方面的作用,编制简明易懂的服务指南,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务服务水平。
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pdf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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