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险特药管理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人社发[2018]50号)要求,经第三方评估有限公司标准按程序评估后,确定淄博立健众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张店天兴堂药店和淄博仁合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名仕店两家药店为我市第二批特药定点零售药店。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22日-10月2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淄博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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